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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混合羽球比賽章程】2015/12/10 00:22

●比賽日期:2016年1月29-31日

●比賽地點:宜蘭大學體育館B1

●報名人數:每隊2人,可以女女、男男、男女為組合報名。隊伍下限8隊,上限24隊。

●報名資格: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不限學碩博)「在學的宜蘭人」及「在宜蘭讀書的在學學生」(限非公開組選手及非體保、體資生)。

●報名費用:400元/隊+500元保證金(比賽當天退還) 

●獎勵辦法:前三名獎金依序為新台幣600、400、200元整。

●比賽辦法:

  1. 比賽前十至三十分鐘,應向檢錄台檢錄。
  2. 比賽前,選手須攜帶選手證,由檢錄處核對出賽,未攜帶者視同棄權。
  3. 比賽逾時超過十分鐘未出場比賽者或視同棄權。
  4. 參賽選手如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者,經查證屬實後,取消其參賽資格。
  5. 為了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及分場同時舉行,各隊不得異議。
  6.  凡比賽發生非規則或本章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裁判群決定之判決為終決。
  7.  比賽區只限裁判、比賽球員以及工作人員進入,觀眾不得超過或進入比賽區域內,以利比賽時之進度和安全。
  8. 球館內請保持乾淨,不可攜帶飲料、食物進入。
  9.  請穿著乾淨的室內鞋,並請勿穿著拖鞋上場。

●比賽制度:

  1. 預賽採分組循環制。預賽採31分ㄧ局(平不加分)定勝負(16分交換場地)。
  2. 決賽採三戰兩勝制,採21分制(11分交換場地),Deuce至多至31分,某方先取得2勝即結束。「4強賽會請裁判,4強賽之前請各隊派一名代表當裁判。」
  3. 每局至多暫停一次(30秒)。
  4. 預賽循環賽記分方法:

(1)以獲勝最多場次的隊伍晉級。

(2)如遇2隊以上勝場相同時,暫定以下方法依序決定名次:
I.(總勝局數)/(總負局數)值高者名次為前。
II.(總得分數)/(總失分數)值高者名次為前

(3)如再相同,以主辦單位抽籤決定之。

      5.抽籤於領隊會議上由各隊代表代抽,各隊代表未到者則由會議招開人代抽。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規定最新羽球規則(新制)。

球權由每場的裁判,將球放置於球網上,使其自由落下,依照球尖端指的方向的那方決定發球或場地,另一方則可選擇另為一項。

●申訴:

1.有關競賽場所發生的問題(含運動員資格問題),必須於開賽前三十分鐘,以書面提出,經隊長向大會提出。

2.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各隊不得異議。

●報名隊伍低於八隊或遇人力不可阻擋因素(EX:暴動、政變)經大會討論後停辦。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