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aiLa
購物車
本網站不支援IE8以下瀏覽器,為得到最好瀏覽效果,請使用FireFoxChromeSafari
公告
【400接力競賽章程】2015/11/07 21:02

●比賽日期: 2016年 1月 29~31日

●比賽地點:宜蘭大學操場

●報名人數:每隊 4人;隊伍上限12隊,下限 8隊。

●報名費用:無。

●報名資格: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不限學碩博)「在學的宜蘭人」及「在宜蘭讀書的在學學生」(限非公開組選手及非體保、體資生)。

●獎勵:三名獎金依序為新台幣300、200、100元整

●比賽辦法:

1、400米及400米以下的所有賽跑項目,包括4x400米跑的第一棒,運動員必須使用蹲踞式起跑及使用起跑器。在發出「各就位」口令之後,運動員必須在自己的分道之內和起跑線之後盡快做好準備姿勢;此時雙手和一膝必須與地面接觸,而雙腳則必須接觸跑道或起跑器。在發出「預備」口令後,運動員應立即抬高身體重心做好最後起跑姿勢;此時雙手仍須與地面接觸,雙腳亦不得離開跑道或起跑器,

2、比賽開始前隊長可向對方選手,選手身分有異議的選手提出查驗的要求,由記錄台核對該選手身份,若有冒名頂替之行為,經本大會查證屬實,立即取消該隊伍之參賽資格,並扣除保證金。

●比賽規則:

1、運動員「已就位」後,雙手或雙腳不得觸及起跑線或線前地面。在4x100米接力跑中,只要第一棒運動員雙手是放在起跑線後,就算接力棒接觸到起跑線或線前地面,都不應被視作違例。

2、在下列情況下,運動員將被視作起跑犯規:

(1)經過適當時間仍不服從起跑命令。

(2)發出「各就位」口令後,用聲音或其他方式干擾比賽中的其他運動員。

(3)做好最後起跑姿勢後,在鳴槍或認可發令裝置被啟動之前,開始起跑動作。

(4)起跑犯規的運動員應被警告,而在第二次有人犯規的情況下,該次犯規的運動員(即使未曾受任何警告)應被取消比賽資格。如果在一次起跑中有多人起跑犯規,發令員只應警告其本人認為對起跑犯規負有責任的一名或多名運動員。

3、判定運動員抵達終點的名次時,應以其軀幹(不包括頭、頸、臂、手、腿或腳)任何部分到達終點線近緣之垂直平面的順序為準。

●其他注意事項:

     1.請參賽隊伍穿著同樣色系衣服。

●雨備:如遇到下雨天,將取消掉400公尺接力比賽,並退還全部費用。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