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 A】 Q1:球衣號碼一定要在1-20號嗎? A1:根據FIVB訂定之規則4.3.3-球員比賽服的號碼必須使用1至20號。大會章程上明定規則“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2013-2016排球規則“,故本賽事球員背號需符合1-20號,不符合規定之背號球員,不得出賽。
Q2:畢業年度資格審核相關問題。 A2:本會審核球員資格條件包含:姓名、畢業學校、畢業年度,三者皆需符合建檔資料者即為通過,因此多數先前有出賽之球員今年會被列在資格不符名單中。此部份,本會會要求該球員補繳畢業證書電子檔,以做最正確且完善的資料修正。 畢業年度為:畢業證書上方所印的民國年 EX:105學年度畢業,畢業時間為106年6月,故畢業年度為=>106
Q3:畢業證書遺失,該如何補救? A3:畢業證書遺失無法進行審核,有下列兩者方式: (1)回母校申請畢業證明 (2)若留有高中時期學生證,請將學生證及就讀時期註冊章,明顯拍照mail至tcfshvolley@yahoo.com.tw *本會已不接受畢業紀念冊及大頭照做為審核方式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留言提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