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組三對三競賽規則
一、 球員人數:
1.開賽需三名球員到齊,否則判定棄權。
2.比賽中,若未足兩名球員,判定棄權。
3.比賽開始前,須至檢錄處辦理報到,逾時未到或不足三人時,應判棄權。
二、 時間:
1.比賽時間:10分鐘不停錶,惟暫停時停錶。
2.比賽過程中僅可暫停一次,以30秒為限。
3.因受傷可由裁判視情況給予一分鐘傷停時間。
三、 發球權:
1.開賽時由兩隊猜拳決定發球權。
2.採輪流制,得分或罰球時第二球投進之隊伍,由對方隊發球進攻,一律於三分線外任一點開始。
3.進攻隊之發球需由防守隊觸球後開始(但防守隊持球不得超過五秒鐘)。
4.若為比賽中之攻守交換時,由防守轉變為進攻之球隊均需由任一球員於三分線外觸球,即可展開進攻(無需防守隊觸球),否則即為違例。
四、 罰球:
1.罰球隊罰球不進時,取得籃板球可立即出手投籃,若非罰球隊取得籃板球,則該隊球員雙腳須接觸三分線外地面,始可進攻。
2.團隊犯規滿五次以上(包含五次)後,則每次犯規進行罰球
五、得分判定:
1.罰球中籃一分;投球中籃二分;三分區投球中籃三分。
六、犯規:
1.每隊犯滿5次以上(包含五次),每次犯規由對隊罰球兩次。
2.出手犯規則判罰球兩次,如對方投籃進球則加罰一球。
七、換人:
1.任何死球狀況時均得以請求替補
八、比賽結果:
1.先得15分者為勝隊。
2.在規定時間內分數較高者為勝隊。
3.比賽結束同分時:採罰球PK制。雙方依序輪流每員罰一球 以定勝負,以總球數較多者為勝。若為同球數時,則每隊各派一名代表,輪流罰球以先投中者為勝,直至分出勝負為止。
九、本比賽以裁判之判決為最終決,各隊不得提出異議。
十、除上述規定外,餘均依最新國際籃球規則執行。
十一、本次採循環計分:
1.勝一場得兩分,敗一場得一分,棄權零分,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
2.如兩隊以上(包括兩隊)積分相等時,以在該循環賽全賽程中所勝總分數除以所負總分數之商數多寡判定最終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