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人私訊問裁判相關議題,釋義於下:
第一局由發球方擔任一裁、接發球方擔任二裁。
一切爭議以一裁判定為準。第二局反之,但亦由一裁判定為準。
若進行第三局則由主辦方出一裁,換場前後更換二裁,並兩隊各出一名司線,以作為判斷標準。
各隊報名費內含哨子一隻,用完可帶走不必歸還。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