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參賽資格修訂:非教育部頒布之正式學制者,教職員、選讀生、先修生、補習生、空中補校、僑生專修班及各種短期訓練班學生不得參賽;進修部、在職專班...等,可參賽。
二、檢錄人數修訂:每場賽事限檢錄球員上限修改為12名一般球員+2名自由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