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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屆大蘭盃
公告
[羽球] 比賽章程2015/02/01 20:04
  • 比賽日期:2015年02月05~06日。
  • 比賽地點:宜蘭大學體育館
  • 比賽組別 : 男雙、女雙
  • 報名人數:各隊伍2人

                            隊伍上限男雙64隊,女雙64隊,隊伍下限男雙12隊,女雙12隊

  • 報名資格: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不限學碩博)「在學的宜蘭人」及「在宜蘭讀書的在學學生」,

  ​                             (限非公開組選手及非體保、體資生)

  • 報名費用:400元/隊 + 500元保證金(比賽當天退還) 
  • 比賽制度:
    〈一〉預賽採分組循環制。預賽採31分壹局(平不加分)定勝負(16分交換場地)。
    〈二〉決賽採三戰兩勝制,採21分制(11分交換場地),有deuce,某方先取得2勝即結束。
               “ 8強賽會請裁判,8強賽之前請各隊派一名代表當裁判。”
    〈三〉每局至多暫停一次(30秒)。
    〈四〉預賽循環賽記分方法:
    1.以獲勝最多場數的隊伍晉級。
    2.若同組的各隊勝場數相同時,以敗場失分最少者晉級。
    3.如再相同,以主辦單位抽籤決定之。
    〈五〉抽籤於領隊會議上由各隊代表代抽,各隊代表未到者則由會議招開人代抽。
  •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規定最新羽球規則(新制)。
    球權由每場的裁判,將球放置於球網上,使其自由落下,依照球尖端指的方向的那方決定發球或場地,另一方則可選擇另為一項。
  • 注意事項:
    〈一〉比賽前十至三十分鐘,將出賽名單填妥,交至記錄台。
    〈二〉比賽前,選手須攜帶學生證或相關證明,由裁判核對出賽,未攜帶者視同棄權。
    〈三〉比賽逾時超過十分鐘未出場比賽者或視同棄權,。
    〈四〉如有特殊情形無法準時出賽者,可經由對方同意後先打其他點。
    〈五〉參賽選手如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者,經查證屬實後,取消其參賽資格,且該點視為棄點。
    〈六〉為了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及分場同時舉行,各隊不得異議。
    〈七〉凡比賽發生非規則或本章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裁判群決定之判決為終決。
    〈八〉比賽球場將以圍布劃分,比賽區只限裁判、比賽球員以及工作人員進入,觀眾不得超過或進入比賽區域內,以利比賽時之進度和安全。
    〈九〉球館內請保持乾淨,不可攜帶飲料、食物進入。
    〈十〉請穿著乾淨的室內鞋,並請勿穿著拖鞋上場。
  • 獎勵:獲得前三名的球隊,由大會頒發獎狀及獎金以資鼓勵(第一名700,第二名500,第三名300)。
  • 申訴:
    〈一〉有關競賽場所發生的問題(含運動員資格問題),必須於開賽前三十分鐘,以書面提出,經隊長向大會提出。
    〈二〉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各隊不得異議。
  • 報名隊伍低於八隊或遇人力不可阻擋之因素(EX:暴動、政變)經大會討論後停辦。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蘭盃賽務組隨時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