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球員前排動作章程修訂 :
第十一大項 :
原訂規範 : 男子隊員於己方前區(三米線內)得以上手托球動作將球擊向對隊,但觸球瞬間球體不得完全高於球網上端。
修改後規範 : 男性球員在己方前區(三米線內)僅能採下手動作將球擊向對隊。
原訂規範 : 男性球員僅能在三米線後完成攻擊動作,三米線內不得將高於網上端之球以非拋物線方式擊向對區,犯規與否由第一裁判判定,前排男性球員僅能對男性球員進行攔網。
修改後規範 : 男性球員僅能在三米線後完成攻擊動作;且前排男性球員僅能對隊男性球員進行攔網。
新增 : 第十四大項
循環賽計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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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比勝負場次,勝場多者為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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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勝場數相同,則比較積分。比賽結果2:0時,勝隊得3分,敗隊得0分;比賽結果2:1時,勝隊得2分,敗隊得1分。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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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述積分相同時,則以該循環賽程中各隊所勝得分總和除以所負分總和之商數大者為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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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項商數仍相等時,則以該循環賽程中各隊勝局總和除以負局總和之商數大者為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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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項商數仍相等時,則由大會抽籤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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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棄權之隊伍不列入名次且與其比賽之成績均不採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