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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屆大蘭盃
公告
[羽球] 比賽章程2015/02/01 20:04
  • 比賽日期:2015年02月05~06日。
  • 比賽地點:宜蘭大學體育館
  • 比賽組別 : 男雙、女雙
  • 報名人數:各隊伍2人

                            隊伍上限男雙64隊,女雙64隊,隊伍下限男雙12隊,女雙12隊

  • 報名資格: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不限學碩博)「在學的宜蘭人」及「在宜蘭讀書的在學學生」,

  ​                             (限非公開組選手及非體保、體資生)

  • 報名費用:400元/隊 + 500元保證金(比賽當天退還) 
  • 比賽制度:
    〈一〉預賽採分組循環制。預賽採31分壹局(平不加分)定勝負(16分交換場地)。
    〈二〉決賽採三戰兩勝制,採21分制(11分交換場地),有deuce,某方先取得2勝即結束。
               “ 8強賽會請裁判,8強賽之前請各隊派一名代表當裁判。”
    〈三〉每局至多暫停一次(30秒)。
    〈四〉預賽循環賽記分方法:
    1.以獲勝最多場數的隊伍晉級。
    2.若同組的各隊勝場數相同時,以敗場失分最少者晉級。
    3.如再相同,以主辦單位抽籤決定之。
    〈五〉抽籤於領隊會議上由各隊代表代抽,各隊代表未到者則由會議招開人代抽。
  •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規定最新羽球規則(新制)。
    球權由每場的裁判,將球放置於球網上,使其自由落下,依照球尖端指的方向的那方決定發球或場地,另一方則可選擇另為一項。
  • 注意事項:
    〈一〉比賽前十至三十分鐘,將出賽名單填妥,交至記錄台。
    〈二〉比賽前,選手須攜帶學生證或相關證明,由裁判核對出賽,未攜帶者視同棄權。
    〈三〉比賽逾時超過十分鐘未出場比賽者或視同棄權,。
    〈四〉如有特殊情形無法準時出賽者,可經由對方同意後先打其他點。
    〈五〉參賽選手如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者,經查證屬實後,取消其參賽資格,且該點視為棄點。
    〈六〉為了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及分場同時舉行,各隊不得異議。
    〈七〉凡比賽發生非規則或本章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裁判群決定之判決為終決。
    〈八〉比賽球場將以圍布劃分,比賽區只限裁判、比賽球員以及工作人員進入,觀眾不得超過或進入比賽區域內,以利比賽時之進度和安全。
    〈九〉球館內請保持乾淨,不可攜帶飲料、食物進入。
    〈十〉請穿著乾淨的室內鞋,並請勿穿著拖鞋上場。
  • 獎勵:獲得前三名的球隊,由大會頒發獎狀及獎金以資鼓勵(第一名700,第二名500,第三名300)。
  • 申訴:
    〈一〉有關競賽場所發生的問題(含運動員資格問題),必須於開賽前三十分鐘,以書面提出,經隊長向大會提出。
    〈二〉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各隊不得異議。
  • 報名隊伍低於八隊或遇人力不可阻擋之因素(EX:暴動、政變)經大會討論後停辦。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蘭盃賽務組隨時修訂之。

第二次領隊會議紀錄 及 開放報名資料之更改2015/01/29 21:58

重要內容:

    選手證:2/5早上8點起於宜大及宜中的服務處由領隊持全隊資格證件領取,之後的比賽皆持選手證檢錄,
                   請選手好好保管選手證,遺失不補發。

    保證金:會被扣保證金的情況為
            A.未在規定時間完成檢錄(賽前10分鐘未檢錄完成)扣250元 (隨隊裁判遲到或不到亦同),若賽前5分鐘仍未檢錄完成,視為該場棄權
            B.未在出賽名單之隊員上場比賽扣250元,並取消該選手之參賽資格
            C.槍手上場比賽扣500元,並取消該隊之參賽資格(槍手需由他隊選手自行舉證舉發)

               該隊賽程結束後(判隨隊裁判也算賽程)可於宜大一樓服務台領取保證金(宜中沒有)

    排球之賽程更動:因原本的賽程有很多連打的狀況,所以重新安排賽程

 

重要決議:

             A. 男籃(排球羽球不適用)表決通過(5:0)贊成可檢錄至多2位體保生(原本只能一位),而賽場上至多只能1位體保生
                  (非在學生視為體保生)。

             B. 隨隊裁判不一定要是該隊隊員

             C. 因有許多隊伍提出想改報名資料,故開放更換選手資料,限時一天,1/30日23:59:59系統準時關閉

第二次領隊會議通知及羽球賽程時間更改2015/01/18 22:29

各位選手,經過報名結束後,成功舉辦的比賽有男籃、男排、混排、羽球  (羽球與選手協調後決定舉辦)
目前還沒繳交報名的隊伍有:

●大盜韓不助 (男排)
●樹懶叫再進化 (男排)
●SCCU (羽球)
●張順安 (羽球)

請以上隊伍在第二次領對會議之前繳交報名費(或是頂隊會議當場繳交)
否則將以棄賽論
----------------------------[領隊會議]-------------------------------
第二次領隊會議 將於1/29(四)下午2點,於宜蘭縣政府的文康中心舉辦 
(詳細交通資訊將於數天後公佈於粉絲專頁)
當天將會說明賽程、隨隊裁判、領隊會議、檢錄辦法、雨天備案、保證金制度......等等賽前說明事項
請各個隊伍至少派一名隊員出席,未出席者若因此損失權益,後果請自負

-----------------------------[賽程]------------------------------
目前賽程已公布於報名網站,我們將採用電腦抽籤決定隊伍,預計1/23公布
***羽球賽程由於賽程安排問題,預賽的比賽時間由早上9點改為下午1點開始,決賽時間則保持不變
 

男籃之隊伍名額已額滿2014/12/28 21:34

截至103/12/22晚上九點之報名成功隊伍(依繳費時間排序)

男籃:

宜大機械              宜蘭大學1
宜大外文              宜蘭大學2
胖堯隊                  校友1
籃板都我的          高中生1
宜大土木              宜蘭大學3
捌夭夭                  校友2
YLSH one             高中生2
JJ Fish                   校友3
羅高水泥              校友4
Tamshui家咖哩    校友5
DAP                      校友6
嫦娥仔煎              校友7
宜大休健              宜蘭大學4
WJF                      校友8
臭臭又癢癢的      校友9
異域聯軍             高中生3
Tiger & Power     高中生4
YOLO                  校友10
大盜韓不住         校友11
大懶隊                 校友12
絕殺大蘭盃         宜蘭大學5
宜中二年級         高中生5
YLSH102            高中生6
宜大鐵工廠         宜蘭大學6
-------------------------------------------------
目前男籃之報名隊伍已達上限24隊,請勿再繳費報名
經確認後第24隊為:宜大鐵工廠
隊伍[宜大生機]與[Super 8]我們會在報名結束後,將所繳的1500元的報名費退還

候補一:三枝的家
候補二:宜大生機
候補三:Super 8
候補四:淡江一哥犀牛康
候補五:潤泰機械
 
 
[極重要置頂] 如何報名? (含匯款資料)2014/12/21 21:24


按上方登入鍵後 ,點擊臉書圖示 "f" 以臉書登入

1.按照以下網址步驟進行線上報名 (隊伍名稱自取 不可取不雅名稱之隊名)
報名教學(網址):

2.匯款(報名費+保證金)至指定帳戶並拍下收據並寄至yilancup@gmail.com (並註明隊伍名稱)

3.高中選手較沒有時間匯款 可在領隊會議繳交費用(時間另行公告)

4.高中生上課時間較難去銀行或郵局匯錢,可以改用提款機匯款(借爸媽的或請爸媽幫忙匯~)

若無完成上述手續 視同未報名

------------------------------------------------------------------------

[匯款資訊]

銀行名稱:第一銀行《 宜蘭分行 》
銀行代碼:007
銀行帳號:251-68-121544
銀行戶名:吳禹錡


項目 報名費
男籃 1000
女籃 500
男排 800
混排 800
桌球 300
羽球 400

加上各隊保證金 500(比賽結束後歸還)

所以共要匯
男籃 1500
女籃 1000
男排 1300
混排 1300
桌球 800
羽球 900


-------------------------------------------------------------------------

各主辦隊伍族群皆有保障名額

高中隊伍25% 校友隊伍25% 宜蘭大學25%

(ex:以男籃為例,隊伍上限24隊,則高中、校友、宜大各保留6隊名額,若該族群報名隊伍未達6隊,則將其剩餘名額開放)

並於12/31截止後開始候補並會陸續公布入選名單(名額保障改成只保障至12/25,過12/25後便將名額釋出,釋出之名額改以報名時間順序候補,非匯款時間順序)


若無錄取將全額退費,退費辦法將會陸續公布

入選順位是由報名完成(已繳費)之時間點排序

有任何疑問或建議歡迎來信 yilancup@gmail.com

或至臉書粉絲團以訊息方式聯繫 謝謝

關於報名資格的詳細解說2014/12/21 02:43

在此詳細解說報名資格中的: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不限學碩博)「在學的宜蘭人」及「在宜蘭讀書的在學學生」
此項規則為所有比賽共通

 

解說:
所有選手須符合兩條件 (籃球排球之非在學生特例除外)

條件一(在學): 為103學年上學期在學之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含碩博)學生

條件二(宜蘭人): A.宜蘭人 (身分證之戶籍地宜蘭or身分證字號G開頭)        
               或者是     B.在宜蘭縣內之任何學校念過書 (需有該校畢業證書或其他證明文件 以證明之)


若選手是在宜蘭縣內之高中職或大專院校讀書,則檢錄時只要拿出蓋有103學年上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即可符合條件一與條件二

若選手是在其他縣市之高中職或大專院校讀書,則檢錄時要拿出蓋有103學年上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條件一)
,以及條件二之任一證明(戶籍地為宜蘭之身分證 or 身分證字號G開頭之身分證 or 頭城國小畢業證書 or 復興國中以前的學生證...etc)

 

 

ps:籃球排球之非在學生規定請見"[第一次領隊會議]會議記錄"

若有其他疑問起隨時提問

 

[公告]關於男籃報名隊伍已超過上限的問題2014/12/19 22:25

目前男籃報名隊伍已超過上限,其中校友、宜蘭區大學、高中生三大族群各有25%保留隊伍(見公告"如何報名")

目前"高中生"以及"宜蘭區大學"隊伍數皆未達25% (男籃25%為6隊),大會將個保留6隊之空間給高中生及宜蘭區大學隊伍

若12月25日時高中生隊伍仍未達6隊,大會才會將名額釋放(宜大亦同)

也就是說12/25之前,校友最多只能讓12隊核准報名

報名順序判定:以隊伍匯款時間之優先順序為準,請報名後記得寄信至yilancup@gmail.com確認

若隊伍最後報名失敗,大會將會把已匯的款項,退回給該隊伍

男籃外之其他項目若有類似情形也比照辦理

 

12/18補充:若高中生至12/25晚上23:59仍未達6隊,釋放後之名額改以"報名時間順序"依序候補,

意思即為,校友+宜大報滿18隊前,先匯錢者得,釋放後之名額(如果有的話),先報名者得

(名詞解釋)校友:非宜大學生也非高中生即為校友

[第一次領隊會議]會議記錄2014/12/14 22:41
[第一次領隊會議]會議記錄
 
議題一:
由於籃球排球預賽時分為宜蘭高中室外場、宜蘭大學室內場兩個場地,為使選手順利進行比賽,所以第一天預賽時個隊伍只會在宜蘭高中與宜蘭大學其中之一場地,不須移動。領隊一致通過。
 
議題二:
有選手提出身邊同學因沒有繼續升學而無法參賽,無法團聚打球。
經主辦單位與領隊討論過後,決定比照體保生限制,讓每隊場上至多可以有一名非在學生(限籃球排球),意思即賽前檢錄之12人名單只能有一名非在學生,但隊伍名單不限一名,並限制須為宜蘭縣籍或身分證字號G開頭,且生日需在81/9/1~89/8/31之間(應屆高一至大四年紀)。此辦法不適用羽球及桌球。報名時須登記為非在學生,
 
議題三:
有選手提出希望一男一女之組合可參加羽球雙打,經領隊會議討論過後,決定放寬讓其參賽,因桌球之情形類似羽球,故桌球也一併放寬,讓一男一女之組合隊伍可參加男子雙打。
 
議題四:
隨隊裁判預設為該隊領隊,隊伍也可自行協調其他人擔任隨隊裁判,為使大會方便聯絡,請領隊外之選手也需留下連絡電話。
已線上報名之隊伍請補填隊員之電話號碼。
 
103/12/13於宜蘭縣第三部門會議室
[男排] 比賽章程2014/12/13 00:16
  • 比賽日期:2014年02月05~06日。
  • 比賽地點:宜蘭大學體育館及宜蘭高中輪流進行,以示公平
  • 報名人數:每隊可報隊員(含隊長)12人,下限6人
                         隊伍上限16隊,下限8隊。

  • 報名資格: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不限學碩博)「在學的宜蘭人」及「在宜蘭讀書的在學學生」

                        參加103學年度UVL公開一級、二級球員須在備註欄明確註記,球員名單於領隊會議結束後不得再要求變更,

                        比賽期間,僅可一人上場比賽,可輪流替補,若違反以上規定經查證屬實者,沒收該場比賽,判定棄權。

 

  • 報名費用:800元/隊 + 500元保證金(比賽當天退還) 

  • 比賽制度
    1. 預賽採循環賽制,決賽採單淘汰制。
    2. 每場比賽皆採三局二勝制,採落地得分制,球隊贏得一球即得一分,當接發球方贏得一球則 該隊贏得一分並取得發球權。每局各有兩次暫停機會,一次30秒。
    3. 比賽由裁判與雙方隊長決定場地與發球權。每局比賽結束需換場,第三局則需重新決定,當第三局比賽進行,其中一隊先達8分時,需換場。
    4. 一、二局先獲得25分並至少領先2分則勝一局,即比數為24:24時則必須領先對手 2 分為止;局數若1:1,比賽則進入第三局採15分制,8分時換場,若比數為14:14時, 則必須領先對手2分為勝;皆無得分上限。
    5. 每一隊至多登記一名自由球員,需在比賽開始前在檢錄處登記,且自由球員需穿著明顯不同 於其他球員的球衣。

    6. 上場球員至多一位公開組選手,可輪流替補,若違反以上規定經查證屬實者,沒收該場比賽,判定棄權。

  • 循環賽成績計算方式
    1. 預賽為循環賽制,勝1場得2分,敗1場得1分,棄權或沒收比賽得0分。
    2. 如遇2隊以上積分相同時,暫定以下方法依序決定名次:
    I. (總勝局數)/(總負局數) 值高者名次為前
    II. (總得分數)/(總失分數) 值高者名次為前。
    3. 如再相等時,比預賽對戰成績,勝者晉級。若3隊以上再相等時,比總得分,較多者晉級, 再相同,比總失分,較少者晉級,如再相同,以兩隊對戰的結果為準,勝者為先。

  • 注意事項
    1. 對於參賽對手的資格有異議時,必須在比賽結束前提出異議,否則不予受理。
    2. 比賽進行時必須服從裁判判決,只有各隊隊長可對主審裁判員提出抗議,而抗議是否成立一 律取決於主審裁判員,不得異議。
    3. 場上若有資格不符者,一經檢舉並查證屬實,則該隊該場以棄賽論(25:0)。
    4. 如球打出場外,須打出該隊負責撿回,如有遺失則須賠償。
    5. 於死球時,唯有比賽隊長有權向裁判發言。如球隊隊長有上場比賽,則由他擔任,如無, 須指定一名自由球員外的任一球員擔任,代理行使職權,直至其被替補退場、球隊隊長再度進 場、或該局比賽結束。
    6. 若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公佈實施之。

  • 獎勵:獲得前三名的球隊,由大會頒發獎狀及獎金以資鼓勵(第一名1500,第二名1000,第三名500)。

  • 比賽用球:室內場(宜大提供),室外場(大會提供),一個場地使用一顆球。

  • 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規則。每隊每局有兩次暫停,暫停時間為三十秒;而局間休息時間為一分鐘。
  • 申訴:
    1. 有關競賽場所發生的問題(含運動員資格問題),必須適時(三十分鐘內)書面提出,經隊長向大會賽務組提出。
    2. 申訴以大會場務組之判決為最終判決,各隊不得異議。

  • 其他規定:
    〈一〉時間:
    1、時間以登錄台的時鐘為準。
    2、比賽之運動員應準時到場比賽,逾比賽時間五分鐘未出場比賽,視為棄權論。
    3、實際比賽時間為五十分鐘。意即在比賽開打前十分鐘就要到比賽場地進行登錄和熱身。
    4、大會為使比賽順利進行,視情況在上一組比賽結束後,要求下一組接著進行比賽,各隊有義務提前熱身,及了解比賽進度。

    〈二〉服裝:
    1、參加球隊之比賽者一律穿著隊代表服,或顏色相同的服裝,且服裝上須貼有明顯背號。(號碼須在1-20間)
    2、大會將提供膠帶予以黏貼。

    〈三〉資格及登錄:
    1、請各球隊在抵達比賽場地後,將所有隊員的學生證收齊,向登錄台做報到登錄的動作。若為公開組選手須在備註欄明確註記。
    2、若學生證遺失,請攜帶學校證明以及身分證正本或影本,以證明身分。
    3、每場比賽前十分鐘會再由裁判確認登錄名單、背號以及輪轉順序,請各隊事先填寫先發輪轉表。
    4、比賽換人時,僅能更換在報到登錄表上的十二人。如果發現未登錄之球員上場比賽,則當場比賽該隊以沒收比賽論。
    5、比賽中有不遵守裁判之判決或有侮辱裁判之行為者,得取消該隊比賽之資格。

    〈四〉隨隊裁判:
    1、每隊須含一名隨隊裁判,預賽時擔任第三方比賽之裁判,決賽時則擔任線審。
    2、如未依照賽程表擔任工作,該隊以棄權論。
    3、隨隊裁判須於比賽五分鐘前向檢錄台報到。
    4、觀戰人員請在前排攻擊線之後,以免妨礙球員比賽。

    〈五〉棄權與沒收比賽說明:
    1、棄權是指放棄所有之後的比賽,如果在預賽中棄權則由下一名次遞補;如果在決賽中則由對手直接晉級。
    2、沒收比賽是指該場比賽敗場,如果在預賽中遭沒收比賽則判為輸方得一分(比數為0比2敗場),對手為勝方得兩分;如果在決賽中則由對手直接晉級。

    〈六〉雨備:
    1、下雨則預賽三局皆採15分制,其餘特殊規則比照正常賽制第三局之規定。
    2、決賽則維持正常比賽規則。

  • 報名隊伍低於八隊或遇人力不可阻擋之因素(EX:暴動、政變)經大會討論後停辦。
  •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訂之。

[混排] 比賽章程2014/12/13 00:16
  • 比賽日期:2015年02月05~06日。
  • 比賽地點:宜蘭大學體育館及宜蘭高中輪流進行,以示公平
  • 報名人數:每隊可報隊員(含隊長)12人,下限6人
                     隊伍上限12隊,下限6隊。

  • 報名資格: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不限學碩博)「在學的宜蘭人」及「在宜蘭讀書的在學學生」                

                        參加103學年度UVL公開一級、二級球員須在備註欄明確註記,球員名單於領隊會議結束後不得再要求變更,

                        比賽期間,僅可一人上場比賽,可輪流替補,若違反以上規定經查證屬實者,沒收該場比賽,判定棄權。

 

  • 報名費用:800元/隊 + 500元保證金(比賽當天退還) 

  • 獎勵辦法:前三名獎金分別為 1500、1000、500。

  • 比賽制度:
    1. 預賽採循環賽制,決賽採單淘汰制。
    2. 每場比賽皆採三局二勝制,採落地得分制,球隊贏得一球即得一分,當接發球方贏得一球則該隊贏得一分並取得發球權。每局各有兩次暫停機會,一次30秒。
    3. 比賽由裁判與雙方隊長決定場地與發球權。每局比賽結束需換場,第三局則需重新決定,當第三局比賽進行,其中一隊先達8分時,需換場。
    4. 一、二局先獲得25分並至少領先2分則勝一局,即比數為24:24時則必須領先對手 2分為止;局數若1:1,比賽則進入第三局採15分制,8分時換場,若比數為14:14時,則必須領先對手2分為勝;皆無得分上限。
    5. 每一隊至多登記一名自由球員,需在比賽開始前在檢錄處登記,且自由球員需穿著明顯不同於其他球員的球衣。

    6. 參加 102 學年度 UVL 公開組(公開一及公開二)以及排球體資生、排球體保生,比賽期間,僅可一人上場比賽,可輪流替補,若違反以上規定經查證屬實者,沒收該場比賽,判定棄權。

  • 循環賽成績計算方式:
    1. 預賽為循環賽制,勝1場得2分,敗1場得1分,棄權或沒收比賽得0分。
    2. 如遇2隊以上積分相同時,暫定以下方法依序決定名次:
    I. (總勝局數)/(總負局數) 值高者名次為前
    II. (總得分數)/(總失分數) 值高者名次為前。
    3. 如再相等時,比預賽對戰成績,勝者晉級。若3隊以上再相等時,比總得分,較多者晉級,再相同,比總失分,較少者晉級,如再相同,以兩隊對戰的結果為準,勝者為先。

  • 注意事項:
    1. 對於參賽對手的資格有異議時,必須在比賽結束前提出異議,否則不予受理。
    2. 比賽進行時必須服從裁判判決,只有各隊隊長可對主審裁判員提出抗議,而抗議是否成立一律取決於主審裁判員,不得異議。
    3. 場上若有資格不符者,一經檢舉並查證屬實,則該隊該場以棄賽論(25:0)。
    4. 如球打出場外,須打出該隊負責撿回,如有遺失則須賠償。
    5. 於死球時,唯有比賽隊長有權向裁判發言。如球隊隊長有上場比賽,則由他擔任,如無,須指定一名自由球員外的任一球員擔任,代理行使職權,直至其被替補退場、球隊隊長再度進場、或該局比賽結束。
    6. 若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公佈實施之。
    7. 線審由前一場比賽的兩隊各派一名球員擔任,否則扣除保證金

  • 特殊規則:

  •  計分方法採混排制,每隊場上至多有兩名男生,男女登陸人數沒有限制。

  • 規則:場地使用女排網
    男球員在四米線前內(含四米線)完成攻擊性擊球,且擊球的瞬間,球是完全高於網頂,如有上述情形視同犯規,則對方得 1 分。
    男生不能攔女生的攻擊,其他規則比照正式比賽處理
     

 

  • 比賽用球:室內場(宜大提供),室外場(大會提供),一個場地使用一顆球。

  • 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規則(2013~2016)。每隊每局有兩次暫停,暫停時間為三十秒;而局間休息時間為兩分鐘。
  • 申訴:
    1. 有關競賽場所發生的問題(含運動員資格問題),必須適時(三十分鐘內)書面提出,經隊長向大會賽務組提出。
    2. 申訴以大會場務組之判決為最終判決,各隊不得異議。

  • 其他規定:
    〈一〉時間:
    1、時間以登錄台的時鐘為準。
    2、比賽之運動員應準時到場比賽,逾比賽時間五分鐘未出場比賽,視為棄權論。
    3、實際比賽時間為五十分鐘。意即在比賽開打前十分鐘就要到比賽場地進行登錄和熱身。
    4、大會為使比賽順利進行,視情況在上一組比賽結束後,要求下一組接著進行比賽,各隊有義務提前熱身,及了解比賽進度。

    〈二〉服裝:
    1、參加球隊之比賽者一律穿著隊代表服,或顏色相同的服裝,且服裝上須貼有明顯背號。(號碼須在1-20間)
    2、大會將提供膠帶予以黏貼。

    〈三〉資格及登錄:
    1、請各球隊在抵達比賽場地後,將所有隊員的學生證收齊,向登錄台做報到登錄的動作。若為公開組選手須在備註欄明確註記。
    2、若學生證遺失,請攜帶學校證明以及身分證正本或影本,以證明身分。
    3、每場比賽前十分鐘會再由裁判確認登錄名單、背號以及輪轉順序,請各隊事先填寫先發輪轉表。
    4、比賽換人時,僅能更換在報到登錄表上的十二人。如果發現未登錄之球員上場比賽,則當場比賽該隊以沒收比賽論。
    5、比賽中有不遵守裁判之判決或有侮辱裁判之行為者,得取消該隊比賽之資格。

    〈四〉隨隊裁判:
    1、每隊須含一名隨隊裁判,預賽時擔任第三方比賽之裁判,決賽時則擔任線審。
    2、如未依照賽程表擔任工作,該隊以棄權論並沒收保證金。
    3、隨隊裁判須於比賽五分鐘前向檢錄台報到。
    4、觀戰人員請在前排攻擊線之後,以免妨礙球員比賽。

    〈五〉棄權與沒收比賽說明:
    1、棄權是指放棄所有之後的比賽,如果在預賽中棄權則由下一名次遞補;如果在決賽中則由對手直接晉級。
    2、沒收比賽是指該場比賽敗場,如果在預賽中遭沒收比賽則判為輸方得一分(比數為0比2敗場),對手為勝方得兩分;如果在決賽中則由對手直接晉級。

    〈六〉雨備:
    1、下雨則預賽三局皆採15分制,其餘特殊規則比照正常賽制第三局之規定。
    2、決賽則維持正常比賽規則。

  • 報名隊伍低於八隊或遇人力不可阻擋之因素(EX:暴動、政變)經大會討論後停辦。
  •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訂之。

 

 

[桌球] 比賽章程2014/12/12 00:17
  • 比賽日期:2015年02月5~6日。
  • 比賽地點:宜蘭大學體育館
  • 比賽項目:男雙、女雙
  • 報名人數:每隊2人

                         隊伍上限男雙64隊、女雙64隊;隊伍下限男雙12隊、女雙12隊

  • 報名資格: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不限學碩博)「在學的宜蘭人」及「在宜蘭讀書的在學學生」
                     (限非公開組選手及非體保、體資生)
  • 報名費用:300元/隊 + 500元保證金(比賽當天退還) 

  • 比賽制度:

    〈一〉2人一隊,一場比賽打五局,每局11分,10平分時要有一方連得兩分獲勝一局。

    〈二〉預賽採分組循環制,每組擇優取1至2隊進入複賽。

    〈三〉每場5戰3勝,預賽、複賽有隊伍先取得3勝即結束;決賽每場之五局均要打完。

    〈四〉複賽、決賽採單淘汰制。

    〈五〉每局至多暫停一次(30秒)。

    〈六〉預賽循環賽記分方法:

    1.每場比賽勝方得兩分,敗方得一分,棄權為零分(若一方棄賽,比數以3:0判定),最後以積分多寡計算名次。

    2.同組的各隊積分相同時,以比賽之總獲勝點數決定,總獲勝點數多者晉級。

    3.若同組積分相同且總獲勝點數又一樣時,則以“敗場”失分最少者晉級。

    4.如再相同,以主辦單位抽籤決定之。

    〈七〉抽籤於領隊會議上由各隊代表代抽,各隊代表未到者則由會議招開人代抽。

     

  •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規定最新桌球規則(新制)。

  • 注意事項:
    〈一〉比賽前十至三十分鐘,將出賽名單填妥,交至記錄台。
    〈二〉比賽前,選手須攜帶學生證或相關證明,由裁判核對出賽,未攜帶者視同棄權。
    〈三〉請勿穿著白色球衣出賽
    〈四〉比賽逾時超過十分鐘未出場比賽者或視同棄權。
    〈五〉如有特殊情形無法準時出賽者,可經由對方同意後先打其他點。
    〈六〉比賽期間若因某隊選手受傷而人數不足,空點只可排於最後一點。否則該場比賽以棄權論。
    〈七〉參賽選手如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者,經查證屬實後,取消其參賽資格,且該點視為棄點。
    〈八〉為了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及分場同時舉行,各隊不得異議。
    〈九〉凡比賽發生非規則或本章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裁判群決定之判決為終決。
    〈十〉比賽球場將以圍布劃分,比賽區只限裁判、比賽球員以及工作人員進入,觀眾不得超過或進入比賽區域內,以利比賽時之進度和安全。
    〈十一〉球館內請保持乾淨,不可攜帶飲料、食物進入。
    〈十二〉請穿著乾淨的室內鞋,並請勿穿著拖鞋上場。

  • 獎勵:獲得前三名的球隊,由大會頒發獎狀及獎金以資鼓勵(第一名700,第二名500,第三名300)。

  • 申訴:
    〈一〉有關競賽場所發生的問題(含運動員資格問題),必須於開賽前三十分鐘,以書面提出,經隊長向大會提出。
    〈二〉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各隊不得異議。

  • 報名隊伍低於八隊或遇人力不可阻擋之因素(EX:暴動、政變)經大會討論後停辦。

  •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蘭盃賽務組隨時修訂之。

 

第一次領隊會議(選手座談會)2014/12/07 11:58
各位選手您好,大蘭盃將在2014/12/13下午兩點
舉行第一次領隊會議(選手座談會)
 
屆時將介紹及說明比賽相關事務
以及提出問題並表決
未到者將失去表決投票權
但可以預先將問題提交給主辦單位(私訊粉絲頁或寄郵件至yilancup@gmail.com)
請各隊伍不吝指教、撥空前來
推派各隊代表參加
 
地點:宜蘭縣第三部門會議室
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二段165號後棟(稅務局旁的小路進去後左手邊)
 
 
會議內容:
*團隊介紹
*選手資格
*場地說明
*各項賽制說明
*保證金說明
*報名方式說明
*臨時動議
 
PS:可於此會議時繳交報名費
報名資格小更動2014/12/02 22:59

親愛的各位選手,報名資格有做一點更動唷


所有比賽之報名資格皆統一改為:

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不限學碩博)「在學的宜蘭人」及「在宜蘭讀書的在學學生」


 

[男籃] 比賽章程2014/12/02 22:35
  • 報名辦法:
    1. 上限24隊   下限8隊
    2. 每隊報名人數:上限15人;下限5人
    3. 報名費:1000元/隊 + 500元保證金(比賽當天退還) 
  • 比賽時間:
    2015年02月05~06日
  • 比賽地點:
    預賽為宜中室外籃球場和宜大室內籃球場輪流進行;複賽在宜大室內籃球場。
  • 比賽用球:
    標準7號球
  • 比賽辦法:

  1. 請於比賽時間前三十分鐘向服務台報到,由一人帶著全隊學生證或足以證明在學證件及身分證,向服務台報到,並領取出賽名單填寫,未攜帶報到者一律不准出場比賽。

  2. 填寫清楚應填寫之所有項目。提早於比賽前十分鐘交給檢錄處,若檢錄完成,則12人名單不可再更動。比賽開始後逾時5分鐘未到場者仍以棄權論,皆以大會時間為準。
  3. 球衣各隊自備,需全隊同色(兩隊不得穿一樣色系的球衣,故要準備兩件。例如A隊穿深色,B就得穿淺色衣),附清楚背號,若無相同球衣,需穿著大會提供之號碼衣,並不得有議,比賽用球由大會提供。
  4. 比賽開始前隊長可向對方球隊,球隊身分有異議的選手提出查驗的要求,由記錄台核對該球員身份,若有冒名頂替之行為,經本大會查證屬實,立即取消該隊伍之參賽資格,並扣除保證金。
  5. 比賽中一切依照裁判判決,如對判決有爭議,僅有隊長可和裁判及紀錄台詢問比賽相關訊息。請於比賽中向裁判反應,凡比賽時發生規則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裁判員有權決定規則上所未提及的事項,且該場裁判員之判決為最終判決。服從裁判的判決,比賽期間嚴禁任何故意或粗暴之犯規動作,情況嚴重者裁判有權將球員或教練驅逐出場。
  6. 有關競賽場所發生的問題(含運動員資格問題)必須在問題發生後半小時內以書面提出,經領隊或教練簽章,向大會記錄台提出,大會有權決定最後申訴之結果,各隊不得異議。

  • 參加資格:
    1. 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不限學碩博)「在學的宜蘭人」及「在宜蘭讀書的在學學生」
    2. 參加103學年度UBA公開一級、二級球員須在備註欄明確註記,球員名單於領隊會議結束後不得再要求變更,比賽期間,僅可一人上場比賽,可輪流替補,若違反以上規定經查證屬實者,沒收該場比賽,判定棄權。
    3. 球隊出場比賽前,教練自行調整12名球員出賽(填寫出賽登錄單),並繳交學生證正本提交紀錄台查驗,若發現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事實,沒收所有比賽權利。
  • 賽制介紹:
    第一天為分區循環賽取八隊,第二天進行八強的單敗淘汰賽。
  • 比賽規則: 

  1. 比賽時間:單場4節,每節10分鐘。

  2. 停錶時間:比賽前三節最後一波攻擊(24秒)、第四節最後2分鐘及延長賽最後兩分鐘停錶。
  3. 延長賽:
  (1) 正規40分鐘比賽結束而雙方平手時,應於2分鐘後舉行第一次延長賽〈時間為5分鐘〉以分出勝負,若一次延長賽再度平手,休息2分鐘後,再進行第二次延長賽〈時間為3分鐘〉;若仍出現平手狀況,則採取PK大賽:雙方派出一名隊員以猜拳方式決定先後進行交替罰球,罰進一球得一分,將分數加至球隊分數上判定勝負。
  (2) 歷經兩次延長未分出勝負時,進行罰球PK 賽
  (3) PK 制:雙方派出一名隊員(當時在場上的五人之一)以猜拳方式決定先後進行交替罰球,由場上五人進行罰球,罰進一球得一分,將分數加至球隊分數上判定勝負。如五人罰完未能分出勝負,進行PK驟死賽(可派板凳球員),當一隊罰進,另一隊未進時,由罰進之球隊獲勝。
  4. 如初賽遇戰績互咬,則優先視兩隊對戰戰績,若為三隊互咬情況則先看該循環得分多者晉級,若再同看總失分少者晉級,再同則依抽籤決定之。

  5.其餘未規定之事項均採用2012年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規則

  • 獎勵辦法:
    前三名獎金分別為1500、1000、500。
  • 雨備:
    照原本正常賽制,唯有預賽比賽時間縮短成上下半場各10分鐘,停錶時間為上半場最後10秒下半場最後二分鐘,如遇平手則進行三分鐘延長賽(最後二分鐘停錶),二次延長賽則進行罰球pk,個人犯更改為四犯。複賽則正常比賽時間。其餘未規定事項均採用2012年中華民國籃球協會規則。
[女籃] 比賽章程2014/12/02 22:35
  • 報名辦法:
    1. 上限24隊   下限8隊

         2. 每隊報名人數:上限5人;下限3人

         3. 隊伍上限24隊,下限8隊

         4. 報名費:500元/隊 + 500元保證金(比賽當天退還) 

  • 比賽日期:
    2015年02月5~6日
  • 比賽地點:
    宜大室內籃球場。(使用籃球場半場)
  • 比賽用球:
    標準6號球
  • 獎勵辦法:
    前三名獎金分別為1000,700,500
  • 比賽辦法:

1. 請於比賽時間前三十分鐘向服務台報到,由一人帶著全隊學生證或足以證明在學證件及身分證,向服務台報到,並領取出賽名單填寫,未攜帶報到者一律不准出場比賽。。
2. 填寫清楚應填寫之所有項目。提早於比賽前十分鐘交給檢錄處,若檢錄完成,則5人名單不可再更動。比賽開始後逾時 5 分鐘未到場者仍以棄權論,皆以大會時間為準。
3. 球衣各隊自備,需全隊同色(兩隊不得穿一樣色系的球衣,故要準備兩件。例如A隊穿深色,B就得穿淺色衣),附清楚背號,若無相同球衣,需穿著大會提供之號碼衣,並不得有議,比賽用球由大會提供。
4. 比賽開始前隊長可向對方球隊,球隊身分有異議的選手提出查驗的要求,由記錄台核對該球員身份,若有冒名頂替之行為,經本大會查證屬實,立即取消該隊伍之參賽資格,並扣除保證金。
5. 比賽中一切依照裁判判決,如對判決有爭議,僅有隊長可和裁判及紀錄台詢問比賽相關訊息。請於比賽中向裁判反應,凡比賽時發生規則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裁判員有權決定規則上所未提及的事項,且該場裁判員之判決為最終判決。服從裁判的判決,比賽期間嚴禁任何故意或粗暴之犯規動作,情況嚴重者裁判有權將球員或教練驅逐出場。
6. 有關競賽場所發生的問題(含運動員資格問題)必須在問題發生後半小時內以書面提出,經領隊或教練簽章,向大會記錄台提出,大會有權決定最後申訴之結果,各隊不得異議。

7. 為使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大會若視情況調度,各隊不得異議。

  • 比賽規則:

 1. 本次比賽採取十分鐘十一分制。先得十一分或在比賽時間結束時,分數領先者為勝。

2. 停錶時間:最後一分鐘依規則停錶。

3. 請求暫停、犯規規定:每支參賽隊在一場比賽中有一次30秒的暫停,球隊的每名球員在死球的狀態可以申請暫停。,個人犯規4次畢業,團隊犯規第四次開始加罰。

4. 球權:每次投球得分後均交換控球權;每次交換控球權時,均應將球送至發球區,發球員必須兩腳均立於發球區內,若有任何觸犯,則喪失控球權。
5. 延長賽:
(1) 正規10分鐘比賽結束而雙方平手時,應於1分鐘後舉行第一次延長賽〈時間為3分鐘〉以分出勝負,若一次延長賽再度平手,則採取PK大賽:雙方派出一名隊員以猜拳方式決定先後進行交替罰球,罰進一球得一分,將分數加至球隊分數上判定勝負。
(2) PK 制:雙方派出一名隊員(當時在場上的三人之一)以猜拳方式決定先後進行交替罰球,由場上三人進行罰球,罰進一球得一分,將分數加至球隊分數上判定勝負。如三人罰完未能分出勝負,進行PK驟死賽(可派板凳球員),當一隊罰進,另一隊未進時,由罰進之球隊獲勝。
5. 如初賽遇戰績互咬,則優先視兩隊對戰戰績,若為三隊互咬情況則先看該循環得分多者晉級,若再同看總失分少者晉級,再同則依抽籤決定之。

6. 其餘未規定事項均按照國際籃協(FIBA) 最新籃球規定執行之。

7. 任何爭議,均由當場裁判作最終之判決。

  • 參加資格:
    1. 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不限學碩博)「在學的宜蘭人」及「在宜蘭讀書的在學學生」
    2. 參加103學年度UBA公開一級、二級球員須在備註欄明確註記,球員名單於領隊會議結束後不得再要求變更,比賽期間,僅可一人上場比賽,可輪流替補,若違反以上規定經查證屬實者,沒收該場比賽,判定棄權。
    3. 球隊出場比賽前,教練自行調整5名球員出賽(填寫出賽登錄單),並繳交學生證正本提交紀錄台查驗,若發現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事實,沒收所有比賽權利。
  • 賽制介紹:

            第一天為分區循環賽取八隊,第二天進行八強的單敗淘汰賽。

  • 比賽地點:

   預賽及複賽均於宜大室內籃球場舉行。

  • 雨備:

   照原本正常賽制及賽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