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體育會108年理事長盃籃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推展全民體育,培養學生發揮團結合作精神並提高本縣籃球運動水準。 二、依 據:府教體字第1080045926號函辦理。 三、指導單位:苗栗縣政府 四、主辦單位:苗栗縣體育會 七、比賽日期:108年10月16.17.18.19.20日共五天(星期6日比賽社會組) 八、比賽地點:頭屋國中、明仁國中、大倫國中、大同國小。 九、比賽組別:(一)社會男子組(二)高中男子組(三)高中女子組(四)國中男子甲組 (五)國中男子乙組(六)國中女子組(七)國小男子甲組(八)國小男子乙組 (九)國小女子組 註:(一)國中男子甲組:縣內各國中皆可報名(學籍證明) (二)國中男子乙組:參加JHBL甲組學校除外皆可報名(學籍證明) (三)國小男子甲組:縣內各小學皆可報名(學籍證明) (四)國小男子乙組:18班以下(含)或18班以上國小4年級皆可報名(學籍證明) (五)國小男子乙組比賽規則採上、下半場各10分鐘,男、女混合均可遞補上場不受節次限制 (六) 國小男子甲組、國小女子組比賽規則採4節制每節6分鐘,每位球員最多可上場二節 (七)每組參賽隊伍不滿3隊則取消該組賽事,社會組在假日比賽。 十、參賽資格: 凡本縣境內國中、小學校均可組隊參加,高中組以學校為單位組隊報名參加。 註:1、各組報名需達到3隊以上(含)方得比賽 2、女生可參加男生組,但不得跨兩組。(國小組) 十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10月09日中午12:00止。 十二、報名手續:
餘各組報名費新台幣二千元整。 ★轉帳帳號:台灣銀行苗栗分行004-029008324348(轉帳證明在系統登錄以利核對) (二) 報名網:https://reurl.cc/9zX7kO 傳真:037-328977 (三)有關本次比賽報名等工作詢問,請連絡徐駿輝老師,電話0937-722116 十三、比賽制度:視報名隊數多寡由大會決定之。 十四、比賽規則:採用高中體育總會修訂之最新國民小學籃球規則。 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修訂之籃球規則 十五、抽籤會議:於中華民國108年10月9日15:00於大同國小體育館舉行,不到者由大會代抽 ,不得異議(不另行通知)。 十六、領隊及裁判會議:定於中華民國108年10月9日16:00假大同國小體育館會議室舉行 (領隊會議),(裁判會議) (不另行通知)。 (一)各隊報名球員人數以12人為限,小學14為限、職員4人為限。 碼。 (三)學生組球員須備妥學生證或學籍資料卡;國小組備妥在學證明附照片加蓋學 校印信以備查驗,若查驗未備妥者不得出賽。 (四)參賽隊應於賽前20分鐘提交球員名單。 (五)大會秩序冊刊載之隊職員名單及比賽時間場地,如有誤植,以大會原稿為憑。 (六)請依照賽程時間表,排列球隊在前者,請穿淺色球衣,坐紀錄台左側;球隊 在後者,請穿著深色球衣,坐紀錄台右側。 (七)棄權一場則淘汰全部賽程並簽報主管機關處理。 (八)比賽時以裁判判決為終決。 (九)每場次設2位裁判員及2位記錄員。 (十)公開組必須合乎第九條第三款規定辦理,如球員報名兩隊以上以第一次出賽 隊伍為主不得跨隊,如被抗議取消其參加隊伍之所有成績計並沒收期保證金。 十八、抗議:若有申訴抗議時應於該場比賽後20分鐘內向大會提出書面申訴,由大會審判委員開 會處理。抗議隊伍需繳交保證金新台幣3000元整,抗議成立退回保證金,否則沒收 該保證金做為大會工作費。 十九、本競賽規程奉縣府核准後實施,如有變更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 ps:社會組、高中組、國中組4節制,每節10分鐘制前3節暫停及最後一擊停錶,第4節最後2分 鐘照規則規定停錶(社會組10/19、20日比賽) 國小男甲組女生組4節制每節6分鐘,前3節只有暫停及最後一擊停錶,第4節最後2分鐘照規 則停錶 國小乙組採上下半場,每半場10分鐘暫停及最後一擊停錶,最後2分鐘照規則停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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