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輔英盃全國排球錦標賽 競賽規程 一、 宗旨: 為推展全國排球運動風氣,促進國民身心健康及各縣市體育交流,提升我國排球技術水準,特辦理本競賽。 二、 主辦單位:輔英科技大學 三、 承辦單位:輔英科技大學體育暨健康促進中心、大寮運動中心。 四、 協辦單位:輔英科技大學休憩系、排球隊及排球社。 五、 比賽日期:111年10月15-16日(星期六、日)。 六、 比賽地點:輔英科技大學體育館一樓,高雄市大寮區進學路151號。 七、 參賽資格: 1.各縣市高中職學校均可組隊參賽,以學校為單位,不得跨校組隊(已報名111學年度高中甲級 排球聯賽,並註冊登入甲級之球隊選手不得報名)。 2.各校限報名一隊,參賽選手不可重複報名。 3.比賽組別:高中男子組、高中女子組。 八、 比賽組別:排球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排球規則。 九、 報名辦法及費用: 1.免報名費。 2.排球每隊報名人數至多18人,每場比賽提出正確12名球員。 3.報名隊數未達2隊(含)取消辦理。 4.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10月5日(星期三)12:00止,逾期不受理。 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 用,完成報名後即視同參賽人員同意所提個人資料作為大會辦理本賽事使用。 6.洽詢電話:(07)781-1151分機2282龔惠美小姐。 十、 競賽辦法: (一)【排球】 1.男子組網高243cm、女子組網高230cm。 2.採3局2勝制,每局25分,決勝局15分,若報名隊數太多,採每局15分制。 (二)依報名隊數決定賽制,於報名截止後另行公告。 (三)採循環賽之計分方式: 1.勝一場得二分,負一場得一分,如一隊之任何一場無故棄權時,除該隊取消資格外,所有與該隊比賽球隊之積分也不予計算,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 2.如二隊以上積分相等時,以各隊在該循環全部賽程所勝總分除以所負總分,以其商之多寡判定名次。 3.如前項勝負分數之商數相同時,則以各隊在該循環全部賽程所勝總局數除以所負總局數,以其商數之多寡定之。 4.如上項商數仍相等時,如屬二隊則以獲勝者為勝,三隊以上則由大會抽籤決定之。 十一、 獎勵:各組錄取前4名頒發獎盃。 十二、 比賽抽籤及領隊會議: 訂於111年10月7日(星期五)上午12時假輔英科技大學體健中心H204會議室舉行領隊暨公開抽籤會議,不另行通知,逾時未到者,視同同意會議之決議,賽程抽籤亦由主辦單位代抽,不得異議,抽籤結果公告於111年度輔英盃全國排球錦標賽 LINE群組。 十三、 報名或競賽問題,請加入111年度輔英盃全國排球錦標賽 LINE群組。 十四、附則: 1.參賽選手務必攜帶學生證或在學證明,以備查驗。 2.開賽前10分鐘內未到場進行比賽之隊伍,該場比賽以棄權論。 3.自動棄權:任何球隊無論任何情況之下自動棄權,與該隊相關球隊比賽成績不予計算,並取消該未賽完之賽程,並依規定予以懲處。 4.沒收比賽:於比賽中經裁判處予沒收該場比賽,該場已賽完之局(分)數應予保留,並給予對隊應獲勝之局(分)數,該隊未賽完之場數仍可繼續出場比賽。 5.參賽隊職隊員於比賽期間,如有違背運動精神之行為,如對裁判員有不當行為、延誤比賽、妨礙比賽,由審判委員當場給予職隊員停賽處分。 十五、申訴:
十六、比賽爭議判定:
十七、競賽管理:
十八、性騷擾申訴管道 十九、保險相關事宜: 二十、本競賽帶隊教師、指導教練、參賽選手、裁判員、工作人員,得依大會秩序冊所列名單准予公假辦理。 二十一、本競賽規程未盡事宜現場另行公告。 二十二、比賽會場交通資訊:https://egn.fy.edu.tw/p/412-1053-1606.ph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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