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運動i臺灣計畫-運動知識擴增專案-身心障礙者運動樂活 特殊學生滾球比賽計畫 一、目的: (一)推行身心障礙學生體育活動,培養體育技能,增進身心障礙學生身心健康。 (二)提高身心障礙學生參與體育競賽之能力與興趣。 (三)增進融合教育,讓身心障礙學生與普通學生都能一起參與體育活動。 (四) 藉由適應體育,讓身心障礙學生體驗運動所帶來的益處。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二)協辦單位:苗栗縣苗栗國民中學 (三)協辦單位:苗栗縣福星國民小學 三、辦理日期:111年11月17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下午4時。 四、辦理地點:苗栗縣立體育場。 五、參加對象:本縣國民中、小學特殊教育學生。 六、比賽組別:A-國小特教組、B-國小資源組、C-國小融合組 D-國中特教組、E國中資源組、F-國中融合組 (一)設有特教班學校(含集中式特教班、資源班與巡迴班): 1.特教班每班報名一隊,集中式特教班報名特教組;資源班、巡迴班報名資 源組。 2.集中式特教班人數不足者(未達4人),得與資源班/普通班特殊學生共組一隊報名資源組。 3.若同時設有集中式特教班及資源班者,且集中式特教班人數未達4人者, 得與資源班/普通班特殊學生,共組第2隊資源組隊伍報名。 (二)未設特教班之普通班特殊學生每校報名一隊,報名資源組。 (三)若全校特殊生人數未達4人者,得與非特教生共組一隊報名融合組。 (四)各組報名隊伍如未達6隊以上者,主辦單位得取消該組別之比賽。 七、比賽規則:請參閱(附件一)。 八、報名人數:每隊隊員至多5名,4名為正式選手,1名為預備選手。 ※如報名選手不足5名,僅有4名者亦可報名;唯出場人數不足4人時,該 隊該場比賽即以棄權論。 九、報名方式及時間:請於111年10月14日(五)前至盃賽網http://www.bsaila.com.tw/進行報名,聯 絡人:陳欣德37-320226#190(報名一週內,如報名隊伍資料尚未出現於報名網站者,請再以 電話確認)。 報名完成另外成立帶隊老師群組方便聯絡事項。https://line.me/ti/g/m_D0lEaU--
十、網路公告:苗栗縣特殊教育網站最新消息。 (一)111年10月28日(五)公告報名學校。 (二)111年11月1日(二)召開領隊會議 (三)111年11月4日(五)公告賽程。 十一、比賽獎勵: (一)特教組及資源組每組前三名隊伍頒發獎盃乙座,參賽學生頒發獎牌乙面, 指導教師獎狀乙張,以資鼓勵。 (二)參賽學生頒發緞帶乙份,以資鼓勵。 十二、工作人員及參賽學校帶隊教師於活動當天請服務單位核予公差假登記。 十三、相關獎懲:活動圓滿達成後,工作人員依苗栗縣公立中小學教職員敘獎項目 表標準辦理敘獎或頒發獎狀,以玆鼓勵。 十四、經費來源:苗栗縣政府特殊教育相關經費補助。 十五、本計畫奉縣府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滾球規則說明
一、器材設備:1.母球:白球一顆 2.滾球:每隊各四顆,分紅、藍二色。 二、選球:裁判將以擲銅板決定哪一隊獲得目標球及滾球的顏色。如選手無法選定顏 色,則由裁判指定 三、送球順序:發母球者須先送第一個球,另一隊送第二個球。 靠近母球隊稱”In-ball”,較遠隊稱”Out-ball”。 擲In-ball隊伍須靠場邊,換Out-ball隊伍送球。 四、三試規則:持有母球之隊伍有三次發球的機會。如果三次都未達有效區,則換對方發球。如 果此次亦失敗,則裁判應將球至於場中12.20公尺處。此時先發母球隊伍仍保有送第一球的權 利。 五、送球:在球沒有超出場地且選手沒有超過罰球線的情況下,球隊可選擇以滾動、投擲、彈 跳、推沿等方式送出滾球。選手亦可以選擇撞擊任何場內的球,以取得分數或降低對手分 數。選手可以掌心向上或向下緊握滾球,但一定得以低手送出滾球,所謂低手送球意思是在 腰部以下送出滾球。 六、得分:每場比賽7分鐘為原則且需完成3局賽事,每局結束時,以最接近母球數較多之隊伍獲 勝,並換算成分數。得分較多之隊伍於下局優先發母球。該場次3局於7分鐘內提早結束者, 即停止比賽。棄權隊伍,勝局數皆為0。 七、選手替補:每隊每場比賽僅有一名替補選手。替補選手可替補該隊任一選手,且可於不同比 賽中替補同隊的不同選手。 八、特奧滾球場地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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