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賽季共招收 12 支球隊,未滿 8 支球隊不開賽 2. 以「北、中、南」分為三區,每區 4 支球隊 3. 球隊例行賽 5 場、季候賽至少 1 場,至多 3 場 4. 同區例行賽: l 每區 4 支球隊進行單循環賽,採勝場積分制 5. 跨區例行賽: l 每區 4 支球隊按同區例行賽之積分排序名次 1 至 4 名 l 各區名次相同之隊伍為一組進行單循環賽,採勝場積分制 6. 季後賽(總決賽、聖殿戰): l 各區隊伍按「同區例行賽+跨區例行賽」之積分取前 2 名晉級八強淘汰賽 l 未晉級 6 隊中,再選 2 支戰績最佳的外卡隊(wild card)晉級八強淘汰賽 l 其餘未晉級 4 隊,依積分對照進行聖殿戰 l 八強淘汰賽採單淘汰賽制,取冠軍、亞軍、季軍、殿軍 l 聖殿戰一戰一勝制,取 2 隊頒聖殿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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