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南鎮114年度鎮長盃籃球邀請賽計劃書及競賽規程
主辦單位:苗栗縣竹南鎮公所 承辦單位:苗栗縣山佳文化協會 協辦單位:苗栗縣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1.比賽日期:114年08月02日(星期六)、114年08月03日(星期日) 共2天 2.比賽地點:竹南運動公園 比賽組別:
五、比賽規則:
六、注意事項: (一)開幕時每隊必須至少派出3名選手參賽。 (二)各隊報名球員人數以16人為限,出賽12人,每名選手只能代表1支隊伍參賽。嚴禁冒名頂替,若查證屬實,將取消該員所在隊伍的比賽資格,包括撤銷名次及獎項;得獎名次在大會賽程結束前撤銷者,其餘名次依序遞補,反之,名次不再更動,不得異議。 (三)參賽選手必須穿著規定的運動服裝及運動鞋,若違反規定將不允許出賽。 (四)學生組球員須備妥學生證或學籍資料卡;國小組備妥在學證明附照片加蓋學校印信以備查驗,若查驗未備妥者不得出賽。 (五)本活動已依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但不涵蓋因選手個人疾病、練習或比賽過程中的運動傷害所致的損失。若需額外保障,選手可自行投保旅遊平安險。 七、抗議規定: 若有申訴抗議時應於該場比賽後20分鐘內向大會提出書面申訴,由大會審判委員開會處理。抗議隊伍需繳交保證金NT$3000元整,抗議成立退回保證金,否則沒收該保證金做為大會工作費。 八、本競賽規程奉縣府核准後實施,如有變更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 九、預期效益: 籃球比賽不僅能提高身體健康、強化團隊合作與心理素質,還有助於增進社交能力、提升自信心,並為參與者帶來娛樂與休閒。對於專業聯賽來說,它具有顯著的經濟效益,並且能夠促進文化交流。總的來說,籃球比賽在體育、心理、社交等多方面都有積極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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