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104年11月14日中午12:00競賽會議後決議
預賽:
1. 以先得21分並至少領先兩分為勝該局 (前兩局得分上限為25分)。
2. 決勝局採15分制(至少領先兩分、無上限)
決賽:
1. 以先得25分並至少領先兩分為勝該局。(前兩局得分上限為29分)
2.決勝局採15分制(至少領先兩分、無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