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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混合羽球比賽章程】2016/12/22 23:12

比賽日期:2017年01月23-24日。

比賽地點:宜蘭大學體育館。

報名人數:每隊2人,採雙打制(不分男女)。隊伍上限32隊,下限8隊。

報名資格: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不限學碩博)「在學的宜蘭人」及「在宜蘭讀書的在學學生」。

報名費用:400元/隊+500元保證金(比賽當天退還)

獎勵辦法:前三名獎金依序為新台幣600、500、400元整。

比賽辦法

1. 報到:請於當天第一場比賽前30分鐘向服務台報到,報到時需請選手至服務台統一換發選手證。宜蘭人請攜帶學生證、身分證;非宜蘭人請攜帶學生證、身分證及相關證明文件。

2. 檢錄:每場比賽前20分鐘都需檢錄,選手帶著選手證及身分證,向檢錄台報到,並領取檢錄單填寫,並填寫清楚應填寫之所有項目。未攜帶報到者一律不准出場比賽。檢錄完成,每場比賽完記得主動去紀錄台拿回選手證,遺失大會將不負責。

3. 比賽開始後逾時5分鐘未到場者仍以棄權論,皆以大會時間為準。

4. 參賽選手如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出場比賽者,經查證屬實後,取消其參賽資格。

5. 為了賽程順利進行,場地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及分場同時舉行,各隊不得異議。

6. 凡比賽發生非規則或本章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裁判群決定之判決為終決。

比賽制度:

1. 預賽採分組循環制。採31分壹局(平不加分)定勝負(16分交換場地)。

2. 決賽採三戰兩勝制,採21分制(11分交換場地),Deuce至多至31分,某方先取得2勝即結束。

3. 每局各隊至多暫停一次(30秒)。

4. 球權由每場的裁判,將球放置於球網上,使其自由落下,依照球尖端指的方向的那方決定發球或場地,另一方則可選擇另為一項。

5. 抽籤於領隊會議上由各隊代表代抽,各隊代表未到者則由會議招開人代抽。

6. 4強賽會請裁判,4強賽之前請各隊派一名代表當隨隊裁判。

循環賽成績計算方式:

1. 以獲勝最多場次的隊伍晉級。

2. 如遇2隊以上勝場相同時,暫定以下方法依序決定名次:

I.   (總勝局數)/(總負局數)值高者名次為前。

II. (總得分數)/(總失分數)值高者名次為前。

3. 如再相同,以主辦單位抽籤決定之。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球協會規定最新羽球規則(2011年國際羽球規則)。

注意事項:

1. 比賽區只限裁判、選手以及工作人員進入,觀眾不得超過或進入比賽區域內,以利比賽時之進度和安全。

2. 球館內請保持乾淨,不可攜帶飲料、食物進入。

3. 請穿著乾淨的室內鞋,並請勿穿著拖鞋上場。

申訴:

1. 有關競賽場所發生的問題(含運動員資格問題),必須於開賽前三十分鐘,以書面提出,經隊長向大會服務台提出。

2. 申訴以大會之判決為終決,各隊不得異議。

報名隊伍低於八隊或遇人力不可阻擋因素(EX:暴動、政變)經大會討論後停辦。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