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大蘭盃混合羽球項目競賽章程
● 比賽日期:2018年02月03-04日。
● 比賽地點:宜蘭大學體育館地下一樓羽球場。
● 報名人數:每隊2人,採雙打制(不分男女)。隊伍上限24隊,下限8隊。
● 報名資格:年齡介於1993/09/01~2002/08/31 之「宜蘭人」或「在宜蘭念過書的學生」或「各校蘭友會會員」(詳見總章程),球員名單於領隊會議結束後不得再要求變更。
● 報名費用:300元/隊+500元保證金(比賽當天退還)
● 獎勵辦法:前三名獎金依序為新台幣600、500、400元整。
● 比賽辦法:
1. 報到:請於當天第一場比賽前30分鐘向服務台報到,報到時需請所有報名球員至服務台進行一對一換發選手證。宜蘭人請攜帶學生證、身分證;非宜蘭人請攜帶學生證、身分證及相關證明文件。
2. 檢錄:每場比賽前20分鐘都需檢錄,兩名球員攜帶選手證至檢錄台檢錄,未攜帶選手證檢錄者一律不准出場比賽。
3. 比賽開始後逾時5分鐘未到場者以棄權論,時間以大會時間為準。
4. 預賽採循環制,決賽採單淘汰制,每場比賽皆採三局二勝制。
●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之最新規則
● 比賽制度:
1. 預賽採31分制(16分交換場地)。
2. 決賽採21分制(11分交換場地),Deuce至多至31分。
3. 每隊每局有一次暫停,暫停時間為三十秒。
4. 球權由每場的裁判,將球放置於球網上,使其自由落下,依照球尖端指的方向的那方決定發球或場地,另一方則可選擇另為一項。
● 循環賽成績計算方式:
1. 以獲勝最多場次的隊伍晉級。
2. 如遇兩隊積分相同時,則視兩隊對戰分數。
3. 如遇三隊積分相同時,則採用以下順序決定名次:
(1) (總勝局數)/(總負局數)值高者名次為前。
(2) (總得分數)/(總失分數)值高者名次為前。
● 其他規定:
(一) 隨隊裁判:
1. 每隊須推派一名隨隊裁判,預賽時擔任第三方比賽之裁判。
2. 如未依照賽程表擔任工作,該隊以棄權論並沒收全額保證金。
3. 隨隊裁判須於比賽前十分鐘至檢錄台報到。
4. 隨隊裁判需自行攜帶哨子。
● 申訴:
1. 有關競賽場所發生的問題(含運動員資格問題),必須於開賽前三十分鐘,以書面提出,經隊長向大會服務台提出。
2. 申訴以大會之判決為終決,各隊不得異議。
● 報名隊伍低於八隊或遇人力不可阻擋因素(EX:暴動、政變)經大會討論後停辦。
● 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