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賽地點:
(一)112年12月2日(六):元智大學體育館
1、在校組每隊限登記1台汽(機)車,校友組不限,惟請盡可能共乘;以上每台車均另加收停車費50元。
2、會另外開表單統計停車事宜,逕由各隊保證金扣除。
(二)112年12月3日(日):中原大學體育館
汽車停車得自由進出,機車請停放至機車停車處。
二、報到時之資格檢驗:
(一)在校組:書面在學證明,以正本為限;及身分證。
(二)校友組:得以畢業證書影本或電子憑證供參;及身分證。
三、保險事宜:
(一)大會已投保公共意外險。
(二)球員個人旅平險請自行另外投保。
四、保證金領取:
(一)請各參賽球隊於均無任何賽程進行之情況下,主動於賽會期間向主辦方領取。
(二)在校組另統一開立收據。
五、未參加北法盃及大法盃輪值主辦方者,另加收3成報名費;請下次大法盃主辦方「文化法律」留意應加收5成。
請需另加收3成報名費之隊伍私訊大會粉專聯絡相關事宜。
六、有關場地及賽程更動事宜:
元智大學及中原大學均僅提供主辦方場地借用單,未擬定契約,致本次研議及租借場地事宜繁瑣,主辦方會再多加留意,造成各參賽球隊不便,在此致上歉意。
七、報到及檢錄事項:
(一)報到:確認球員資格及已出席賽會。
(二)檢錄:由已報到之業出席賽會之球員中,從中挑選至多14名球員參賽並進行登記。
(三)綜合以上流程,若球員只能於第2日方出席者,須經報到後,方得於各場比賽進行檢錄。
(四)報到請於各隊第1日第1場比賽表定時間前30分鐘進行,為各隊須遲至表定時間前15分鐘完成各場比賽之檢錄。
八、比賽制度:
(一)每場比賽各局以搶25分/25分/15分為獲勝。
(二)冠軍戰、季軍戰比照正常賽制。
九、頒獎:
主辦方謹於各組賽事均結束後方統一進行頒獎,請各獲獎隊伍統一派員出席領獎。
十、如有補充事宜,另行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