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檢舉方式:
(1).年齡或確認本人問題:
賽時向該場裁判提出,查驗附有照片之身份證件正本
1.若查無證件:則該名選手該場次以棄權論
2.年齡不符或非本人者參賽:則除該場次外後續賽程均以棄權論。
(2).資格問題:
賽前向裁判組提出,請抗議者自備有效之佐證檢舉資料申訴,否則不予受理;
如查證屬實,則該名選手後續賽程以棄權論,已進行/結束的比賽不溯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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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已被裁判長認定之資格不符者,無法要求退費,並同時喪失比賽資格以及檢舉他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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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惡意檢舉,如發現惡性檢舉之行為,裁判長有權利不受理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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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長會以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裁決所有申訴之資料。請尊重大會裁判長之所有最終判決,不得再行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