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您報名的隊伍通過審核,煩請於審核通過日起五日內,將款項匯入主辦單位指定之帳戶內,超過期限之隊伍,經主辦單位通知後未再將款項匯入,將取消報名資格,並由候補球隊立即遞補。
2.報名期間內,若您的隊伍因故無法參賽,需取消報名,煩請於匯款完成日期起五日內通知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將無息退還所繳交之報名費以及保證金(裁判費),超過通知期限,主辦單位將僅退還保證金(裁判費)。
3.報名截止日後,若您的隊伍因故無法參賽,需取消報名,因已進入賽程作業階段,主辦單位將視同放棄比賽,主辦單位將不再退還您的報名費以及保證金,(若有繳交裁判費用,則僅退還裁判費用)。
4.因故取消報名之隊伍,不得以"有替補(後補)球隊"之故,要求主辦單位退還所繳交之報名費或保證金。
上述四項說明,煩請報名參賽隊伍配合。
榕園盃排球賽工作團隊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