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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總成績2016/12/27 20:11

各位同學好:
本次活動已經圓滿結束,以下為本次各項目得獎清單:

地板滾球項目

冠軍 政大法律男排


排球項目

女子組
冠軍 中原財法

亞軍 政大法律
季軍 中正法律
殿軍 輔大法律
最佳攻擊手 中正法律 黃品瑜
最佳防守球員 政大法律 王凌亞
最佳舉球員 文化法律 柯佩箏
MVP. 中原財法 吳翊伶

男子組
冠軍 東海法律
亞軍 文化法律
季軍 成大法律
殿軍 銘傳法律
最佳攻擊手 東海法律 謝和寯
最佳防守球員 成大法律 陳凱達
最佳舉球員 東海法律 蔡宗豪
MVP 文化法律 鄭怡仁

恭喜以上獲獎球隊及球員,感謝各位本次的支持與鼓勵!
下屆北法盃將由台灣大學舉辦!

相關活動照片我們會盡快PO上粉絲專業,有需要的同學,為尊重攝影師技術權利及大會,請以"分享"的方式使用在自己的臉書上囉~
感謝大家配合^^

大會手冊2016/12/23 00:14

本屆北法盃的活動秩序冊已放置盃賽網,詳情見盃賽網附檔如下:
 

各隊職員及運動員名單之前有誤的部分亦已更正,歡迎大家自行點閱囉~

如果有任何疑問請私訊詢問:

 

2016排球北法盃in中原
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2016NorthLawCupxCYCU/

賽制圖及總賽程表2016/12/08 23:24

各位同學好!以下為本次女排賽制之聲明:
由於本次女排賽制有部分球隊存有疑義,根據排球項目競賽規程第十四點第(二)點,第三次領隊會議:105年12月3日(六),進行抽籤及賽程之排定,確切時間地點另於網站上通知,蒞時各單位派員到場抽籤。未出席者由大會代理抽籤,事後並不得異議,且無權對領隊會議決定之事項發表意見。惟基於本次大會服務及北法盃宗旨以球會友之精神,各隊雖未派員蒞臨第三次領隊會議參與討論,大會仍決議僅此一次破例放寬該強制規定,並有權針對賽制之疑義主導各參賽隊伍使其選擇其所認為本屆最適合女排之賽制,並由女排各隊一名代表投票決定,一個球隊為一張有效票,為保護未來各主辦單位章程及領隊會議之效力,放寬之決議僅此一次,下不為例。
2016北法盃主辦團隊 謹致

經女排各隊代表於賽制投票文下方留言投票決議,以4票多數決(女排有效決議票為7票),決議採用賽制一(即更動後之版本),無須重新抽籤。

經調整後之內容詳情見附檔如下:

完成報名登記之隊伍2016/10/31 14:02

各位同學好:
目前報名業已截止,各球隊未報名者均不再受理,但隊職員資料更動得於11/14(一)17:00前完成。校友混合組因不到參賽隊伍數下限,目前不受理舉辦。但為鼓勵畢業學長姐間以及與學弟妹間聯絡情誼,之後會再考慮是否仍開放報名
目前男排上網完成報名共14隊,女排13隊。

目前完成報名登記之隊伍如下:

男子組

輔大法院
銘傳法院
東海法律(已繳照片)
北大法律
政大法律
中原財法B
文化法律
成大法律
東吳法律
開南法律
台大法律A
靜宜法律
台大法律B
中原財法A

女子組

北大法律(已繳照片)
開南法律
東吳法律(已繳照片)
台大法律A
台大法律B
政大法律
中正法律(已繳照片)
成大法律
輔大法律
世新法律
文化法律
中原財法
靜宜法律

 

目前報名流程2016/10/27 16:33

哈囉各位同學:
以下簡單說明目前的報名流程~
1、先至盃賽網填寫球隊資料
(1)有隊職員者務必填寫,並將球員照片附於盃賽網上。
(2)照片請以近期清晰之照片為主,如無法辨認,後果自行負責。
(3)將球員照片檔案電郵至jilong1004@yahoo.com.tw,標題範本如:中原財法男排_隊員照片。照片檔名範本如:中原財法男排(2)李侑宸。
(4)有意參賽之球隊,報名資料填寫日期於10/30(日)23:59截止,逾期不得報名。球員及隊職員資料更動於11/14(一)17:00截止,逾期不得更動。

2、確定有意願參賽但無法前來第二次領隊會議者,請將報名費含保證金共6000元於11/14(一)前匯款至中國信託(銀行代碼822)帳號:598540283718,並將單據留存。
(1)將單據拍照郵寄至jilong1004@yahoo.com.tw,標題範本如:中原財法男排_匯款單據
(2)至盃賽網「線上報名」→「我的隊伍」→編輯右上角匯款資料。

3、有意願參賽但欲前來第二次領隊會議者,得於第二次領隊會議當天繳交報名費,但須於11/14(一)前將保證金500元匯款至中國信託(銀行代碼822)帳號:598540283718,並將單據留存。

4、完成球隊報名、填寫球員及隊職員資料,並繳齊保證金及報名費方視同完成本屆北法盃報名手續。

5、第二次領隊會議:暫定105年11月20日(星期日),將針對最後預算做最後確認,確認最終報名金額,並進行抽籤及賽程排定,確切時間地點另行於網站上通知,蒞時請各單位派員到場抽籤。未出席者由大會代抽,事後並不得異議,且無權對領隊會議決定之事項發表意見。

 

球隊另行投保資料2016/10/25 23:57

各球隊欲另外投保者,保額一人為49元。
保險產品名稱:旅遊平安險

投保險種說明:

TA(主約):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身故關懷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殘廢保險金、重大燒燙傷保險金

MR (請詳註1):傷害醫療保險金

OHS(請詳註2):海外突發疾病住院醫療保險金、海外突發疾病返國住院醫療保險金、海外突發疾病門診醫療保險金、海外突發疾病急診醫療保險金

註1:每次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限額為投保主約保額的10%

註2:海外突發疾病醫療保險金限額為投保主約保額的10%

※各項給付內容請參閱保單條款

手續:由隊長簽署要保人和填寫「旅遊平安保險要保書」資料,將球隊人員相關資料於「保險資料」填妥,個人均須填妥「切結書」。

「旅遊平安保險要保書」部分:

1.與保險人關係 勾本人

2.期間X年X月X日"0時起"

3.險別勾 TA+MR

4.旅行地點勾國內

5.繳費勾現金

6.勾已審閱,填共幾人

7.右下方紅框簽名.填日期

8.請各隊將費用收齊後匯款至中國信託(銀行代碼822)帳號:598540283718,並將單據留存

9.將名單資料及要保書列印填寫完寄至「桃園市中壢區中北路200號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學生會」收


 

球員資格之認定2016/10/25 12:38

關於球員資格之認定,已於10月23日(日)第一次領隊會議召開時,做最後之確認。以下針對細項資格列舉說明:
1、體保、體資生:不得參賽
(1)高中曾參加甲級聯賽之球員。
(2)透過排球專長項目入學者。
(3)雖為大專聯賽公開二之球員,但非經體育專長考試入學者,為一般生。
2、雙主修:得參賽
3、輔系輔修法律相關科系:不得參賽
4、在職專班:得參賽
5、法律相關科系(以下僅列舉參考):得參賽
(1)法律研究所
(2)政治法律研究所(高雄大學)
(3)財經法律所
(4)智慧財產權法律所(世新大學)
(5)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台北科技大學)
(6)專利研究所(台灣科技大學)
(7)科技管理研究所(台灣科技大學)
(8)法律與政府研究所(中央大學)
(9)海洋事務研究所(金門大學)
(10)產業經濟研究所法律組(中央大學)
(11)海洋法律研究所(海洋大學)
(12)法律科技整合研究所(台灣大學、政治大學)
(13)科技法律研究所(清華大學、交通大學、雲林科技大學、中興大學、高雄第一科技大學)
(14)犯罪防治研究所(警察大學、中正大學)
(15)犯罪學研究所(台北大學)
(16)文教法律所(國立台北教育大學)
(17)國家發展研究所(主修當代台灣、主修大陸與兩岸關係、主修全球化與發展)(台灣大學)
(18)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所公民教育組(臺灣師範大學)
(19)風險管理與保險學所法律組(政治大學)
(20)國際經營與貿易學所國際經貿法組(政治大學)

第一次領隊會議決議內容2016/10/23 21:54

本屆北法盃第一次領隊會議決議內容如以下附檔,如有疑問請私訊粉專洽詢,我們將迅速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