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101.10.29發布
本次賽事之賽制規定:
1. 採三局兩勝制。
2. 以先得25分並至少領先兩分為勝該局 (前兩局得分上限為29分)。
3. 決勝局採15分制,一方先得8分時,交換場地。
4. 不實施技術暫停,每隊每局可有兩次暫停 (每次30秒)。
5.社會混排六人制規則:比賽球網高度為224公分,三局兩勝制,前兩局最高分為25分,決勝局15分。(無領先兩分限制)
5-1. 男子選手輪轉至前區,也不能在前區以高於球網的高度完成攻擊。
5-2. 男子選手在前區時,只能對對方男子選手進行攔網動作,不能對對方女子選手進行攔網動作 (「攻擊的定義請參照國際排球規則」)。
5-3. 男子選手只得於3米線後起跳攻擊。
(除了上述之規則外,其他尚未定訂之規則部分依國際排球規則2009-2012之規定實施)
6.各分組球網高度規定:社會男子組 243cm 、社會女子組 224cm、社會男女混合組 224cm、國中男女組 220cm、國小男女組 19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