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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際盃籃球

國立新竹高商106-2學年度科際盃籃球賽競賽規程

一、主    旨:為提倡籃球運動增進體適能及落實籃球體育教學成果,提升籃球運動技術,連繫科際情感、培養團隊精神。

二、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29日至6月1日(雨天另覓時段補賽)。

三、比賽地點:國立新竹高商籃球場。

四、比賽時間:第一時段12:00~12:50、第二時段16:00~17:00。

五、組別及參加資格:

 (一) 分為高男組及高女組各科限報名一隊。

 (二) 由同科系一、二、三年級學生組隊參加,不可跨科報名。

  (應用外語科、實用技能學程、國際貿易科、資料處理科、綜合高中)

 (三)一人限報一隊,不可重覆報名,每隊可報名18人,比賽登錄14人。

六、報名手續:

 (一)自即日起至107年 4月 11日(星期三)放學前填妥報名表,經各班導師及領隊(科主任)簽章後,逕送體育組。

 (二)每隊需由各科推派一名同學擔任隊長。

七、 抽籤時間、地點:

 於107年4月20日由報名系統亂數抽籤,不得異議。(5/4公告賽程)。

八、 比賽制度:採用單淘汰賽制。

九、 比賽用球:高男組-7號球(體育組提供);高女組-6號球(女籃隊提供)。

十、 獎   勵:各組取前三名頒發獎狀。

十一、比賽規則:

 (一)開賽前十分鐘,每隊需至記錄台完成球員登錄。

 (二)依大會規定之比賽時間,開始後5分鐘,出賽隊伍若場上人數不足5人則視為棄賽。

 (三)每場比賽共分為四節,每節8分鐘。

 (四)比賽僅在第四節最後2分鐘及延長賽(三分鐘)最後1分鐘停錶。

 (五)第一節以跳球決定球權,二、三、四節開始與爭球情況採用球權輪替方式決定進攻方向。

 (六)進攻球隊必須在8秒內使球進入前場,決賽才進行進攻時間為24秒限制;發邊線球及罰球以5秒為限;進攻球隊在對隊的禁區內有3秒限制。

 (七)球員個人犯規達4次應判離場,球隊犯規每節達4次時進入加罰狀態。

 (八)第一、二節雙方隊伍各有2次請求暫停機會,第三、四節雙方隊伍各有3次請求暫停機會,每次暫停時間為30秒。

 (九)所有申請替補與暫停之隊伍均須以明確的手勢通知紀錄台人員〈替補員需至紀錄台前等候〉,且等候裁判哨聲通知換人及暫停時機。

 (十)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之國際籃球規則。

十二、注意事項:

 (一)球隊比賽服裝請穿著體育服裝或班服,不得穿著制服下場比賽,否則不予參加比賽。

 (二)凡於比賽開始時間內不出場比賽者,裁判得依法沒收該場比賽。

 (三)參賽球員應攜帶學生證以備查驗,經檢舉發現有代打選手出場比賽之隊伍,沒收所有比賽資格。

 (四)比賽之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及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派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五)比賽時或比賽後如有鬥毆及對大會工作人員(裁判、紀錄台)以言語侮辱或威脅時將取消其參賽資格,並禁止該科明年參賽。

 (六)因應賽事需要,如有更動賽程,隨時公佈之。

十三、申訴

 (一)抗議以書面提出,由隊長簽章並付保證金新台幣伍佰元整,在比賽結束後三十分鐘內向本組審判委員會提出,如經審判委員會判決認其所提異議無效時,得沒收保證金充作學校體育教學基金。

 (二)若冒名頂替或違反運動精神與道德,經查屬實者,除沒收本屆所有比賽權利外,所有與該隊比賽之成績亦不予計算,各科隊長及球員將依規懲處。

十四、本辦法呈 校長核准後,公佈實行之,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