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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四屆臺體校友盃排球賽
競賽章程

2017年第四屆臺體校友盃排球賽

 

一、宗旨:為增進本校校友之間的聯誼,推廣全民排球運動,提升國內排球之風氣與互相交流,特舉辦本比賽。

二、主辦單位:台灣排球運動協會。

三、承辦單位: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排球代表隊。

四、比賽日期:106年7月1-2日(週六至週日)

五、比賽地點: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新教學大樓4樓排球場。

地址:臺中市北區雙十路和力行路的交界口,孔廟對面

六、服務地點: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新教學大樓4樓報到台。

七、比賽組別:

(一)公開男子組

(二)長青混合組(九人制)

八、參加對象:

(一)本校歷屆校友

(二)凡對排球有興趣之男女皆可

九、報名手續:

(一)報名日期:106年5月12日(週五)中午12:00至106年6月9日(週五)或隊數額滿為止。

(二)一律採用網路報名,報名網站: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111826#

(三)報名人數:每位選手限報名一隊,六人制每隊上限12名;九人制每隊上限15名,各隊得報名4名職員(例:領隊、教練…)。

(四)報名流程:至報名網站填寫報名表,並繳交報名費用,每隊報名費用 2500 元 (含保證金 500 元),保證金於報到時全額退回。錄取順位以盃賽網報名時間之順序判定。

(五)繳費方式:請匯款至中國信託大安分行(代號 822),帳號:602540059333 戶名:白光哲, 並於繳費後兩天內 ( 包含 繳費當天 ) 來信 tina@volleyball.org.tw 告知匯款資訊(須包含:報名組別、隊伍名稱、匯款人姓名或轉帳帳號後五碼,資料須完整),若因逾時或資料不全影響隊伍參賽權益,請各隊自行負責。

(六)報名費及保證金注意事項:

1.     抽籤會議前未繳交報名費者視同放棄比賽。

2.     各參賽隊伍可在該隊比賽的第一天至服務處領回保證金。

3.     繳費完成後,參賽隊伍若因故無法參加,將按照以下退費機制退費:

A.    於報名截止日期之前取消報名者,可退全額報名費及保證金,惟須扣除50元(匯款手續費及行政費用)。

B.    於報名截止日期後至106年6月13日(週二)前取消報名,恕不退還保證金,僅退報名費,並須再扣除50元(匯款手續費及行政費用)。

C.    106年6月14日(週三)00:00後不接受取消報名之申請,恕不退還報名費與保證金。

 ※申請退賽的隊伍於主辦單位確認後即失去參賽資格※

 

八、抽籤會議:民國106年6月19日(星期一)中午12點於台灣排球運動協會辦公室(台北市中正區紹興北街3號7樓)舉行,缺席之隊伍將由本單位代抽。

九、球員資格:

(一)公開男子組:不限。

(二)長青混合組(九人制):年齡滿35歲以上,即民國72年1 月1日前出生者。

十、比賽制度:

(一)公開男子組報名上限為12隊,長青混合組報名上限為6隊,各組未滿4隊則取消該組比賽。

 註: (1)如報名隊伍超出上限,其餘隊伍將列入備取名單。

       (2)若正取隊伍於6月16日前取消參賽,主辦方將另行通知備取隊伍依序遞補。

(二)各組報名隊數未達6隊時,比賽將採用循環賽制;各組隊伍達6隊以上時,預賽採用循環賽制,並於預賽結束後進行決賽抽籤,決賽採用晉級賽制。

(三)循環賽計分法:

1.勝一場得二分,負一場得一分,棄權零分,以積分多寡決定名次,棄權者取消該隊資格,所有與該隊比賽球隊之積分亦不予計算。

2.積分相等時,則以各隊在該循環全部賽程所勝總分數除以所負總分之商大者為優勝。

3.棄權:任何球隊無論在任何情況下自動棄權,該隊比賽成績不予計算,並取消該隊未完成之賽程。

十一、比賽規則:

 (一) 公開男子組:六人制,比賽球網高度為243公分,採落地得分,三局兩勝制,前兩局25分,決勝局15分。

 (二) 長青混合組:九人制,比賽球網高度為230公分,場上至少需1名女隊員,採落地得分,三局兩勝制,每局皆為21分,決勝局於11分時需交換場地。

(三) 採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排球規則(九人制亦同),每隊每局可暫停兩次,每次暫停計時30秒。

(四) 比賽時間開始10分鐘後未到場進行比賽之隊伍,該場比賽以棄權論。

 (五) 選手只能參與同一球隊的比賽,以第一場登錄為優先並不得跨隊參賽, 經對方檢舉查證屬實,得因沒收比賽。

 

十二、獎        勵:

 (一)獎盃:各組取前三名頒發獎盃。

(二)獎品:

1.各組隊數為6隊以內,頒發前三名獎品。

2.各組隊數為7隊至12隊,頒發前六名獎品。

(三)獎金:

1.各組隊數為6隊以內,頒發前兩名獎金,金額如下:

冠軍:新臺幣4,000元。

亞軍:新臺幣2,000元 。

 2.各組隊數為7隊至12隊,頒發前四名獎金,金額如下:

冠軍:新臺幣4,000元。

亞軍:新臺幣3,000元。

季軍:新臺幣2,000元。

殿軍:新臺幣1,000元。

十三、申        訴:

(一)爭議事項中規則未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

(二)有關球員資格問題之申訴應於該場正式比賽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十四、附        則:

(一) 本校有提供地下收費停車場服務,雙十路及力行路週邊也可以停車。

(二)各隊首次出賽前,請先至報到台辦理報到手續。

(三)主辦單位提供之賽程時間表為預估時間,請各隊務必提早 30分鐘到場,比賽後應立即退場。

(四)比賽進行中,除隊長外,不得質詢。

(五)球員參加比賽時務必隨身攜帶個人身分證件 (國民身分 證、駕照、健保卡…)備查。經查證件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六)未參與列隊之球員不得上場。

(七)比賽用球為MIKASA MVA200 皮製排球。

(八)球隊比賽服裝之樣式應整齊劃一,球衣胸前、背後均應有明顯號碼 (1~20號),否則不予出賽。

(九)賽前檢錄時,請隊伍在紀錄單上註明各背號。

           (十)如有申訴事項,應依規定向大會提出,不得有粗野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