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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對3班際籃球賽競賽規程

國立新竹高商108-2學年度高二3對3班際籃球賽競賽規程

一、主    旨:為提倡新商籃球運動,增進個人體適能,連繫班際情感、培養團隊精神,發掘新生運動能力卓越選手,進而提升本校籃球選 手整體水準。

二、比賽日期:109年3月9日至4月30日(雨天另覓時段補賽)。

三、比賽地點:國立新竹高商籃球場。

四、比賽時間:第一時段12:00~12:50 、第二時段16:00~17:00

五、組別及參加資格:

 1.限高二參加,分為高二男子組及高二女子組。

 2.各班至少男女各1隊參加,每組最多報名2隊,每隊人數4-6人。

 3.不得由學長姐替代班級成員或同科不同班組隊報名。

六、報名手續:

 (一)即日起至109年3月4日(星期三)12:00中午上網報名,紙本經導師簽章後,逕送體育組。

 (二)每隊隊長由體育股長負責組訓遴選。

七、 抽籤時間、地點:由系統隨機編排賽程,賽程將公告於3月6日公告。

八、 比賽制度:採用單淘汰賽制。

九、 比賽用球:由體育組提供(教學用)。

十、 獎   勵:各組取前四名頒發獎狀。

十一、競賽規則:

  1. 開賽時每隊需有3人始可上場比賽,不足3人者以棄權論。
  2. 開賽球權以猜拳判定,之後球權的判定採用輪替方式。
  3. 預賽、複賽賽每場比賽時間為7分鐘,先得11分者獲勝;決賽每場比賽時間為10分鐘,先得15分者獲勝。
  4. 比賽時間結束,2隊皆未達致勝分時,以分數多者為勝;若二隊同分時,則以2隊6人交叉罰球,總進球數多者為勝,若仍同分則2隊再進行一次交叉罰球,同1輪次先領先者為勝。
  5. 每隊每場比賽可請求暫停1次(30秒),死球時皆可要求換人。
  6. 罰球中籃算1分、2分投籃中籃算2分、3分投籃中籃算3分,罰球後不論進球與否,皆由對隊獲得球權。
  7. 每場比賽每名球員犯規滿4次者須離場。
  8. 投籃動作犯規或團隊犯規累計第5次起由對方進行2次罰球。
  9. 每次得分後進攻球權互換,以三分線為發球區,發球者須經第2人碰觸後才可投籃或上籃,否則取消本次得分及球權。
  10. 攻守轉換後,需以傳球或運球等方式,將球移至3分線外才可進攻。
  11. 裁判之判決,球員不得提出異議,若比賽中球員言行不當,裁判有  權判該名球員技術犯規或強制驅逐出場。

十二、注意事項:

  1. 球隊比賽服裝請穿著校定體育服裝或班服皆可,不得穿著制服下場比賽,否則不予參加比賽。
  2. 凡於比賽開始時間內不出場比賽者,裁判得依法沒收該場比賽。
  3. 經檢舉發現有代打選手出場比賽之隊伍,沒收所有比賽資格。
  4. 比賽之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及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派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5. 因應賽事需要,如有更動賽程,隨時公佈之。

十三、本辦法呈 校長核准後,公佈實行之,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