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競賽章程 |
1.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7年10月27日至107年10月28日。
2. 比賽地點:中央大學依仁堂 籃球館。
3. 裁判: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大專體總B級以上裁判員。
4. 參賽資格:選手須為商管學院下所屬科系之研究生,且每隊體保生最多1名,若系所人員不足可跨系組聯隊(不可跨校),每校可報超過一隊,但一人只限報一隊。
5. 每隊報名費:報名總隊數若為10隊(含)以下新台幣12,500元、11-13隊(含)新台幣12,000元、14隊(含)以上新台幣11,500元。
107年10月5日前繳交保證金6000元並提供匯款紀錄證明,107年10月13日前繳交剩餘款項(依據官網公布之總報名隊伍金額扣除保險金)及保險金額 (保險另計,每人38元,每位相關人員皆要投保),並郵寄回相關文件如:各類匯款單據及參賽選手資料等至(32001)桃園市中壢區中大路200號管理二館2樓209辦公室 中央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研究所所學會 收
並將參賽選手報名表之電子檔,寄到電子信箱(ncumba@g.ncu.edu.tw)。
6. 報名時間:中華民國107年09月10日開始報名到107年10月05日晚上23點59分報名結束。
7. 抽籤時間:中華民國107年10月10日禮拜三,並舉辦領隊會議 (以官方粉絲團時間為主)。
8. 預賽採分組循環制,複賽採單淘汰制。
9. 預賽每組採四取二晉級複賽(或三取二),依當天賽程而定,遇同組戰績相同時,則比較得失分率〈總得分/總失分〉較高的前兩名晉級,若失分率相同,則比較兩支隊伍的對戰成績,由勝者晉級。
10. 比賽分為四節,一節十分鐘,延長賽則為五分鐘,前三節皆不停錶(含暫停),第四節及延長賽最後的2分鐘停錶(2分鐘內的暫停亦停錶)。
11. 採24秒進攻時間,單次進攻被犯規則歸回14秒。
12. 冠亞軍賽及季殿軍賽採「全程停錶」(包含犯規、出界、暫停等死球狀態),其餘比照其他規定。
13. 各球隊前兩節各有一次暫停之機會,後兩節共有三次暫停,延長賽只有一次暫停的機會,每次暫停一分鐘,未使用之暫停不得移至下節或延長賽使用。
14. 節與節間休息一分鐘,中場休息三分鐘,第四節與延長賽間休息一分鐘。
15. 比賽中皆以裁判的派決為主,若有不遵守裁判之判決或污辱裁判之行為者,得取消該隊之比賽資格及名次判定。
16. 各隊請統一隊服顏色,球衣前後至少需有一面有與球衣顏色明顯不同的背號,球褲需有與球衣相同號碼,同隊隊員背號不得重複,違反上述規定者不得上場。若兩隊隊服顏色相近,裁判有權讓其中一隊反穿球衣或套上號碼衣。比賽時需將球衣下擺塞入短褲。
17. 比賽若有糾紛由裁判長作最後裁決,其他未盡事宜大會有權決定。
18. 比賽中若有球員蓄意做出危險動作傷害他隊隊員,違反運動家精神,則由裁判視其嚴重性做出處罰,重者取消資格及名次判定。
19. 本比賽採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最新審定之國際籃球規則,以上規則若有不完善處,一切規則依照國際籃球規則為主。若發生問題,請在發生問題後,半小時內向大會提出,但最終結果大會有權決定一切申訴之結果,各隊不得異議。
20. 本次MBA盃賽冠軍頒發1萬元獎金及獎盃一只,亞軍頒發八千元獎金及獎盃一只,季軍頒發五千元獎金及獎盃一只,殿軍則頒發獎盃一只。
21. 請參賽隊伍愛惜比賽場地之公物,如果損壞則雙倍賠償。
22. 校內和比賽場地嚴禁吸煙。
23. 中華民國107年10月28日星期日中午13點00分,將在檢錄台前,抽出下屆MBA盃主辦單位。
24. 主辦單位保留一切規則之解釋權及最後修改。
競賽規則 - 選手
賽程公告
1. 選手號碼以當天登錄為主。
2. 第42屆MBA盃各項賽程以網站及秩序冊為主,如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3. 主辦單位保留一切規則之解釋權及最後修改。
總召: 蔡明翰0988552010
副召: 劉毅威0958288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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