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第九屆新中樂樂盃排球競賽規程
一、宗旨:為推行全民體育,提倡排球運動,培養正當休閒,提昇生活品質,透過排球比賽聯繫新營高中在校、畢業校友及新營地區球友之情誼。
二、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4年8月29日、8月30日。
三、比賽地點:新營高中排球場。
四、報名資格:
1. 男子組:每隊至少三名新營地區球友(附則一),女生可以上場但不加分,報名未滿三隊取消。
2. 女子組:每隊至少一名新營地區球友(附則一),男生不可上場,報名未滿三隊取消。
五、報名費用:每隊報名費新台幣700元,另需繳保證金新台幣800元,未違反規定者(附則二),保證金將於全部賽程結束後退還。
六、獎勵:各組前三名頒發獎盃一座。
七、報名截止:中華民國104年8月18日止。
八、報名方法:
1. 採線上報名,請將報名表(隊名不可多於7字)及報名資料(附則三)寄至
huanghua045@gmail.com 黃正華收。
2. 報名費用及保證金請於賽前繳交完畢。
3. 收到主辦單位回信表示報名成功。
九、比賽規則: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規則。
十、賽制:採三戰兩勝制,單局25分,決勝局15分。
十一、 裁判:預賽每隊必須派主審,副審各一名。決賽時需加派線審兩名。
Ø 附則一
新營地區球友:凡新營高中、新營高工、興國中學、南光中學畢業、在校學生及45歲以上球友皆屬於。
Ø 附則二
凡棄賽一場或未擔任裁判一場扣800元保證金。
Ø 附則三
報名需要繳交:報名表、畢業證書或45歲以上證明(可拍照或掃描)。
Ø 附則四
寄件主旨格式:【第九屆樂樂盃】【組別】【隊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