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2015北英盃排球賽競賽章程
一、活動名稱:北部大專院校英語相關科系校際排球邀請賽
貳、主辦單位:靜宜大學英國語文學系
肆、指導單位:教育部
伍、比賽時間:中華民國一○四年十二月五日至六日。
陸、比賽地點:靜宜大學若望保祿二世體育館
柒、報名期間:中華民國一○四年十月一日起至中華民國一○四年十月二十五日止。
捌、繳費截止日:以大會公布時間後五天完成繳費,否則取消資格
玖、活動對象:中北部各大專院校英語相關科系
拾、比賽項目:男子排球、女子排球
拾壹、報名人數:每隊皆可報十八人,但每場比賽限登錄十二人。
拾貳、隊數限制:
一、男子排球12隊、女子排球15隊。
二、每系各項目至多報名一隊。
拾參、報名費用:每隊繳交競賽活動代辦費用新台幣5000元整 (含500元保證金,若無違反章程及其他規定且完成所有賽程則於賽後退還 )。報名順序以開放報名時間10月01日凌晨零點後,以盃賽網線上報名順序先後,決定錄取順序,並請各隊伍等待大會在盃賽網發布確認錄取公布後五天內匯款,如未在五天內匯款隊伍,大會將直接取消資格,由後補隊伍補上,如有匯款問題,大會將自行通知各隊伍。
拾肆、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以及選手資料表按規定之格式詳細填妥後,註明參賽學校、項目及聯絡人電話,郵寄掛號至:43301台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七段200號 靜宜大學 薛琬儒,並附註:北英盃排球賽。
*報名表及選手資料表下載
選手資料表:https://docs.google.com/document/d/1xaMhYbKiWOYQpTEVQ4-FX5HJv1Gvpnhn995tW4dz_-A/edit
男排報名表: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8N23Zpd8FlcJiUwJHq_ywzs8pUWHK_yybdIcEF35-ww/edit?usp=sharing
女排報名表: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s/d/1NV83lJXKO9qd0egqzQgbgRuLigv-PdsD5qTiKGHISnc/edit?usp=sharing
匯款資訊:
銀行代號:第一銀行 東門分行 007
戶名: 黃廷莉
帳號: 30268162311
完成匯款後,請將帳號後五碼、戶名 以簡訊方式傳至 0989225562
*注意: 開放報名與匯款的時間為中華民國一○四年十月一日星期四開始
拾伍、錄取通知:主辦單位將公布在活動網站,請上網站確認查詢
北英盃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puel.volleyball
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111101
拾陸、領隊會議:10月31日 7:00PM 地點: 靜宜大學會客室(警衛室旁)
開賽前會將會議日期、時間、地點公布於官方部落格上,請各參賽球隊之隊長務必出席,下列事項請請務必於領隊會議當天完成:
一、報名參賽之球員名單最後確認(領隊會議後不得再行更換)。
二、其他比賽進行之相關問題討論。
拾柒、退費辦法:
一、若已報名欲取消參賽之隊伍,請於民國一○四年十一月七日前告知主辦單位,由主辦單位發函回覆後,將退五成報名費用且後補球隊依序遞補;民國一○四年十一月七日後則視為棄賽,將不予退費亦不再後補。
拾捌、比賽用球:MIKASA MVA-300(室內)
拾玖、球員資格:
1.北部各大專院校英語相關科系之在學學生。雙主修者(其一主修為英語相關科系)亦可參賽,須出示修課證明。
2.參賽球員在出賽期間應攜帶學生證;若證件上之照片經主辦單位判斷無法辨識球員身分,則應提出其他可辨別其身分之證件。
3.參賽球員必須按主辦單位規定之報名流程,成為秩序冊上已登錄之名單未登錄於排點單之球員不得出場。
4.本賽事所有報名球員必須附上具有照片及104-1學期註冊章的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及背號,體保生需另備註。主辦單位將此視為正式球員名單之依據。
5.體保生:體育保送生,參賽學校必須在繳交參賽球員於報名表上的名單時主動註明該球員身分。凡受過專業訓練之體育保送生(體保生、體資生和甲級校隊球員資格皆在此範圍之內),比賽時至多一名在比賽場上。此外,體保生之舉發僅限當場檢舉,並請質疑方提出相關證據,若未經舉發則賽事照常進行,若經舉發,則已進行之賽事無效且該選手取消資格。
貳拾、項目總則:
1. 參賽隊伍應於比賽日當天至大會服務台進行球隊報到手續(兩天都要),並請各隊於該隊出賽前20分鐘至該比賽場地進行球員檢錄動作。
2.若該隊有自由球員,需在比賽前20分鐘檢錄時將自由球員登錄,否則不予以出賽;除已登錄之自由球員外,賽程內皆不得另行登錄自由球員。
3. 參賽球員需穿著統一且明確標示背號的球衣,中途更換背號或無背號者不得上場比賽。
4.自由球員須穿著與其他球員不同之服裝,並有背號;且登錄為自由球員者,在比賽期間不可更換為一般球員〈例外替補除外〉。
5.若有一方球隊檢舉有球員資格不符規定之球隊,冒名頂替或違反運動精神與道德,經查證屬實者,則沒收該球員所屬球隊本屆北英盃所有比賽之權利。
6.每場比賽結束後,參賽隊伍若認為對該場比賽有抗議或申訴之必要,必須由教練或隊長在該場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向大會總檢錄台提出,逾時或者非由教練和隊長提出皆不受理。受理後經由裁判長和該場裁判決議。審查結果確定後,不論勝訴或敗訴,不得異議或再行申訴。
廿一、比賽方式:
1.比賽規則依據中華民國排球會審定之2015-2016年最新排球規則。
2.本賽事採三戰兩勝,落地得分制,每局比賽結束時,雙方必須互換場地,第三局有任何一方比賽分數到達8分時,必須互換場地。若是賽末點出現Deuce(如24:24或14:14),則以先領先對手2分一方者獲勝。由於場地租借時間有限,一、二局最多至27分,大三局則至17分,前四強賽程將調整回來。
3.每場賽事前各隊有3分鐘練習時間。比賽球場除該場地即將進行比賽之隊伍外,其餘隊伍不得進入該場地。
4.比賽之前,裁判將召集雙方隊長以擲幣決定第一局之發球方及場地。若進行第三局,則必須重新擲幣決定。
5.雙方每局有2次暫停權利,一次暫停為30秒。比賽期間僅有教練或場上隊長可向裁判申請暫停,如向記錄台申請者,不予受理。
6.若比賽為循環賽則採用積分制,勝一場得2分,敗一場得1分,棄權得0分。
7. 如上項商數仍相等時,則以該循環賽程中各隊勝局總數除以負局總數之商數大者為勝。
8. 如上項商數仍相等時,則由大會抽籤決定之。
9.比賽棄權者,由對方得兩局獲勝。比數皆為25:0。
廿二、聯絡人:
總召:廖奕穎 0975695625
副召:戴士涵 0975575360
廿三、備註:
1.若比賽當天天候不佳時,無條件取消賽程,報名費退七成。
2.天候不佳之情形主辦單位將於賽前一小時前通知各隊伍比賽是否繼續。
3.大會有保留、更新、新增、刪減一切規則與規定之權利。
4.其餘事項之更新,主辦單位將不定時修正公告,請各隊伍密切注意活動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