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2015年 健行科技大學 第四屆 立派盃 排球錦標賽 競賽規章
一、主 旨:提倡全民運動。
二、指導單位:健行科技大學 學生事務處 體育組。
三、主辦單位:健行科技大學 排球社。
四、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0月31日至11月01日。
五、比賽地點:健行科技大學 室內排球場(桃園縣中壢市健行路229號 )。
六、比賽組別:社會男子組(9隊) 社會女子組(9隊),比賽未滿9隊取消該組賽事並全額退費。
七、參加資格: (一) 自由組隊,惟一人限報一隊依該員第一場出賽為準,不可跨隊參賽。
(二) 如經查證資格不合屬實,則取消該球隊參賽資格,成績不列入計算。
八、報名手續:
(一)日期 — 10月10日20時起至10月18日20時止。
(二)費用 — 報名費: 2700元整
(三)手續 — 採兩階段報名
1、第一階段至盃賽網http://www.bsaila.com.tw/ 填妥相關資料(依順序) 超過9隊則第
10隊為候補依此類推 。
2、第二階段於繳費期限內完成繳交報名費用與核對繳費資訊(不接受現金及現場繳交)
匯款或轉帳至: 郵局(700) 帳號: 02814000814011 戶名: 連振宗 。
並於繳費後將繳費資訊寄至負責人信箱以確認報名完成。
(主辦人電子信箱:kobebrian080@yahoo.com.tw註明: 匯款請留姓名,轉帳請留後5碼 )請報名隊伍於盃賽網報名後3日內完成繳費動作並寄送繳費資訊(例:9月1 日 報名,則需於 9 月4 日完成繳費,若未在期限內完成繳費則依順序遞補。)
3、主辦人資訊 連振宗 0910561544 kobebrian080@yahoo.com.tw
九、裁判:聘請持有國家級裁判證之裁判人員 。
十、規則:比賽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訂之最新排球規則。
十一、比賽賽制及細部說明:
1. 預賽採三取兩晉級,決賽單淘汰制(為增加球隊交流若抽籤組合與預賽相同時則全部重
抽)。
2. 球員名單修改僅能於名單修改截止日前來信提出更改,逾時不予受理。
3. 三戰兩勝制,(25.25.15)每局勝兩分以上才能結束該局比賽,第三局任一方到達八分
時交換場地。
4. 參與比賽請隨時攜帶身分證件,賽前10分鐘須至檢錄台檢錄。每位選手限加入一個球
隊,每隊報名名單請勿超過12人。
5. 比賽時間開始10分鐘內未到場進行比賽之隊伍,該場比賽以棄賽論。
6. 服裝限制:衣服樣式須統一否則對手有權要求終止比賽,以維護比賽水準,球褲:不限制。
7. 獎 勵: 冠軍3500元 亞軍3000元 季軍1000元 殿軍500元。
8. 競賽中若有判決上的爭議則以裁判之判決為準。
9. 查驗選手身份必須於該場比賽前提出,比賽開始後將不再接受查驗身份之請求。
10. 本次比賽用球為MIKASA MVA300或MVA200。
11. 礙於經費,主辦單位並無為參賽選手投保,建議有需要之隊伍球員可另行加保意外
傷害與醫療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