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2015 Basketball Point-bomber Challenge
B.P.C挑戰賽競賽章程
1、 主辦單位:銳升多媒體廣告有限公司
2、 協辦單位:臺灣體育戶外休閒推廣協會
3、 合作夥伴:輕適能運動空間
4、 比賽時間:
【預賽】2015年11月14日(六)
報到時間:比賽開始前40分鐘進行報到
比賽時間:上午9:00AM-12:00PM/下午12:30PM-17:30PM
【決賽】2015年11月15日(日)
報到時間:比賽開始前40分鐘進行報到
比賽時間:上午9:00AM-12:00PM/下午13:00PM-15:00PM
5、 比賽地點: 實踐大學體育館5樓
6、 比賽分組規定:
(1)比賽組別:
1.國中男子組:48隊(年滿13歲至15歲)。
2.高中男子組:48隊(年滿16歲至18歲)。
3.社會男子組:48隊(18歲以上,不限年齡自由組隊)。
4.混合女子組:24隊(年滿16歲,不限年齡自由組隊)。
(2) 除具有以下資格之球員,謝絕參加比賽:
■ 103學年度登記為HBL甲組前八名球隊之球員(依HBL資料查詢官方網站之
球員名單為準)
■ 103學年度登記為大專籃球聯賽公開第一級前八名球隊之球員(依大專籃球聯
賽秩序冊為準)
■ 曾經登記為SBL、WSBL球員(依SBL及WSBL官方網站之球員名單為準)
■ 為鼓勵一般大眾報名,做此限制,將此比賽機會留給一般球友。
(3)選手不得跨隊、跨組報名,若有球員重覆報名者,以第一場出賽為準,重複
出賽(該隊)以棄權論。
(4)各隊出場比賽時,如未穿著統一且有背號之比賽服裝,需穿著大會號碼衣。
(5)社會組球員務必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駕照),國、高中亦需攜帶學生證,並於比賽前於球場中檢驗選手資格後,使得開始比賽。(每場比賽都由大會檢驗資格)
(6)如各組隊伍數未滿隊數上限,經主辦單位後,大會可併組辦理。
7、 報名方式:
1.104年9月14日至104年11月4日(星期三)下午五點止。
2.報名方式:一律以電子郵件報名。報名簡章可至本會FB【B.P.C挑戰賽】下載
https://www.facebook.com/bpcpointbomber
3網路填繳報名表,每隊最少3人,最多4人,每人限參加乙隊。
4.報名表請mail至 bpc.pointbomber@gmail.com 聯絡人王小姐
5.報名費:每隊NT$700
6.報名費繳交
■ 轉帳帳號如下:銀行代碼:803 (聯邦銀行-士東分行),帳號:042-10-0005779
■ 劃撥存款如下:戶名:銳升多媒體廣告有限公司,帳號:042-10-0005779
備註:
1.寄送資料報名前,可先電話洽詢主辦單位0973-025-263銳升多媒體-王小姐,確認報名是否已額滿。
2.報名完成後,請電洽0973-025-263銳升多媒體-王小姐,並提供繳費轉帳帳號末五碼(劃撥則提供姓名),確認報名成功。
3.聯絡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10:00AM-19:00PM
8、 報名規章:
1.本次比賽不收保證金,若無故棄權者,取消該隊所有隊職員參加本會主、承辦之各項賽事3年,不得異議。
八、抽籤:統一於11月9日上午11:00,由大會進行代抽,於下午14:00上傳錄影影片。
九、比賽規則:
1.每隊人數,最少3人,最多四人(3位在場上以及1位替補員)
2.<替補>當球成死球後於互換球權之前,任一隊可請求替補。替補員在其隊友踏出球場起與期建立身體接觸後始可進入球場。替補僅可於球籃對面的端線後執行,且無需向裁判或紀錄台請求。
3.比賽開始前,猜拳獲勝的隊可以選擇比賽開始時的第 1 次發球權、或加時開始時的第1次發球權。
4.得分三分線外2分,線內1分,罰球1分。
5.預賽每場8分鐘,決賽10分鐘。 球成死球及罸球時撥停比賽計時鐘。當成球權轉換時(球已在進攻球員手中)即撥動比賽計時鐘
6.比賽時間結束前,首先獲得 21 分或以上的隊,為比賽的勝方。
7.每場比賽結束,若得分相等,應進行加時比賽。 加時比賽前有 1 分鐘休息時間。
8.加時比賽,首先獲得 2 分的隊應是比賽的勝方。
9.球隊因“喪失比賽資格”、或“違反比賽規定”賽會取消其餘下比賽 的參賽資格。
10.每一球隊犯規達6次時,該隊即處於“球隊犯規:罰則”狀況。
11.若球隊犯規達 9 次之後,以後該隊球員的每一次犯規,應判為「技術犯規」,但該犯規球員不會因此而失去比賽資格。
12.中籃或最後 1 次罰球中籃之後
■ 非得分隊任一球員在籃下(不是端線外)控球恢復比賽。該球員可以運球或傳球至圓弧外場區。
■ 此時防守隊不得防守籃下“無撞人半圓區域”內的控球員。
13.投籃或最後 1 次罰球未投中之後
■ 若進攻隊搶獲籃板球,可以繼續試圖投籃得分,而不須使球返回圓弧外場區。
■ 若防守隊搶獲籃板球、或攔截搶獲球,則必須傳球或運球至圓弧外場區。
14.發生死球情況,任一隊獲得球權時,應在圓弧頂外場區進行進攻球員與防守球員球權轉換。
15.球員任一足不在圓弧內、或觸及圓弧的綫,則確認他是“在圓弧外的球員”。場地設有投籃時鐘,球隊必須在 12 秒內試圖投籃。
16.球成死球,准許任一球員請求暫停。每場比賽准許每一球隊請求暫停1次,暫停時間30秒。十、轟炸特區規則:
➢ 雙方猜拳後【預賽】勝方抽出1-4中兩個數字 【決賽】勝方抽出1-4中三個數字
➢ 抽出的數字相對於場上logo地貼的位置
➢ 在三分線外的指定logo投球,進球得2分+特殊加分1分,總得分3分。➢ 選手在比賽中至logo地貼位置起跳投球,進球得分才達到加分標準。➢ 選手在出手前,至少需一腳觸碰到logo地貼上,才達到加分標準。➢ 比賽中一切得分&加分判決以裁判為主。
舉例說明-
1. A隊與B隊猜拳後,B隊勝出。
2. 由B隊代表抽出該場比賽的加分區域(logo地貼) ,抽中數字2,該場比賽在數字2 的logo區域得分數+1,所以該球的得分數是3分。
十二、比賽制度:
預賽:各組別,採分組單循環賽制。每組3隊循環, 若分組2隊採二賽制,取1名晉級複賽。
複賽:各組別8強or16強賽,採單淘汰賽制,取冠亞軍。
備註:每場比賽後,雙方隊長需簽署比賽紀錄單,以表示同意以上比賽之判決,簽署後對該場比賽勝負不得有異議。
十三、比賽用球:採用斯伯丁皮製籃球(男7號球、女6號球)
十四、比賽計分:循環賽晉級判定如下:
1.勝場數較多,即為名次較高之隊伍。
2.勝場數相同時:
A.如勝場相同時,以該相關隊比賽結果得失分差判定名次,如得失分差相同時,採相關球隊之總得分較高者為名次較高者,如還是分不出勝負,則以抽籤決定名次。
B.被沒收比賽球隊,比賽結果以0:20計算。球隊如棄權退出比賽者,比賽結果均不予計算,且取消全部賽程,不得異議。
十五、申訴:
一、有關運動員資格問題,各單位應於比賽開始前提出;或在該場比賽結束一小時內,以書面由領隊或隊長簽章,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2仟元,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由主辦單位沒收。
二、若在比賽終了時,球隊認為某件事有損其權益時,隊長應在比賽記錄表「抗議球隊隊長簽名欄」簽名,為使此項抗議具有效力,應由領隊或教練於比賽結束後1小時內,繳交保證金新台幣2仟元整,向主辦單位提出,並以書面確認此抗議。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由主辦單位没收。
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十六、獎勵:
1.各組凡晉級八強隊伍,下屆參賽資格保留,並贈送運動束口袋。
2.各組冠亞軍每隊可獲獎盃乙座
3.各組冠軍每隊可獲$3,000元獎金。
十七、其他:
1. 球員務必攜帶身分證明(身分證、駕照、學生證)並於比賽前當場次提交大會,未提交證明者不得參加比賽。
2.本次比賽,大會僅投保場地公共意外責任險,球員個人意外責任險與其他保險需求,請自行投保。
3.參加人員如因個人身體疾病,不適本活動者請勿參加,若因參賽而導致意外,概請自行負責。
4.各參加隊職員請攜帶健保卡。
5. 請各球隊隊職員確實遵守比賽場館規定:
※入館請穿著合宜運動服裝、球〈布〉鞋,嚴禁著皮〈跟〉鞋、釘鞋等。
避免造成運動傷害及毀損場地。
6. 賽程於11/9(一)下午17:00公佈預賽賽程於本會官方FB。
7. 本大會保有修改、變更或暫定本賽事活動之權力,如有未盡事宜,活動內容得隨時補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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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Basketball Point-bomber Challenge
B.P.C挑戰賽報名表
隊 名:(不得超過五字) 負責人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E-mail:
組 別: 隊職員:共 人(請註明)
職 稱 | 姓 名 | 出生年月日 | 身份證字號 | 聯 絡 電 話 | 備 註 |
1隊 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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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隊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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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隊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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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隊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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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 參賽球員應攜帶身份證件、駕照、學生證與健保卡。
2. 個人資料請詳實填寫。
3. 報名表請mail至bpc.pointbomber@gmail.com
聯絡人王小姐,聯絡電話0973-025-263,請於寄送後隔日電話確認。
4. 報名費繳交完成後請隔日回電確認完成報名手續。
5. 聯絡人:王小姐,電話0973-025-263
6. 聯絡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10:00AM-19:00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