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生日四季盃排球友誼邀請賽章程
一. 宗旨:自北科排球人社團創立以來社團內多半以台北科技大學學生居多,偶後社團內之成員不斷增加,社團內成員現不僅以在校生、校友為主,近來各方球友也逐漸增加,除為活絡社團內成員之情誼外,更希望能活絡排球運動風氣,因此以友誼為主要目的特舉辦此邀請活動,希望凡是喜愛排球運動有興趣者皆可參加。
二. 主辦單位:北科排球人。
三. 比賽時間:1/10 (日) 08:30~16:00。
四. 比賽地點:實踐大學體育館三樓排球場。
五. 比賽組別:男女混合組,並以生日月份所屬四季(春天:3~5月、夏天:6~8月、秋天:9~11月、冬天:12~2月)分為4組,每組三隊。
六. 參加資格:
(一) 男女混合組(女網):
1. 凡對排球有興趣之男、女性,皆可自由組隊參加(亦可全隊皆為女性球員)。
2. 每位選手限報名一隊。
3. 每隊選手之生日必須為同一個季節。 2015.12.01 補充說明
4. 場上需至少有3名女性球員。
5. 場上最多一男或一女為體保生或曾是甲組球員。
七. 報名辦法:
(一) 報名資訊:
1. 日期:12/1~12/9止。
2. 方式:採網路報名,網址如下:
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111181#
3. 隊伍:以隊伍為單位報名,標註所屬季節,含隊長最多12人。
4. 注意事項:
(1) 各隊需協助出三名隨隊裁判(協助比賽判決與翻分數,具有排球裁判證照最佳,男女不拘),協助競賽判決並請自備哨子。
(2) 報名表請填真實姓名、性別、隊長、聯絡人電話、隨隊裁判電話,並註記是否為體保生或曾是甲組球員。
(二) 報名費用:報名費3250元整(含保證金500元)。匯款完成後請向主辦單位告知隊名與帳號後五碼以便核對,保證金將於所有賽事結束後統一退還。
(三) 繳費時間:12/1~12/13止。
(四) 繳費資訊:中國信託新竹分行(822),299532938707,陳虹蓁。
(五) 名額限制:每生日季節上限3隊,總隊伍數上限12隊,各生日季節以線上報名之順序依序錄取。各季節額滿後則為備取。若正取之隊伍沒有於指定匯款日期完成匯款或違反規定則取消其名額,將依續遞補並於通知後三日內完成匯款。
(六) 其他說明:各隊伍之名單修改最後期限為2016/01/04日止。若於該日後仍未完成隊伍名單修改,導致參賽資格不符合之隊伍,主辦單位有權沒收其報名費用,以做場地費用之支付。 2015.12.01 補充說明
八. 比賽制度:
(一) 賽前熱身時間為兩隊同時進行三分鐘。
(二) 每場採用單局40分決勝負,每球落地得分制,得20分時雙方交換場地,每局先得40分贏得該局,如雙方39分進入Deuce,以先贏兩分者獲勝,Deuce上限45分,每局可暫停2次,每次30秒,每局每隊可有六次換人。
(三) 複賽四強及玩沙組則改回3戰2勝,每球落地得分制,每局先得25分者贏得該局,前兩局如雙方24分進入Deuce,以先贏兩分者獲勝;第三局15分,得8分時雙方交換場地,如雙方14分進入Deuce,以先贏兩分者獲勝,每局可暫停兩次,每次30秒,每局每隊可有六次換人。
(四) 預賽:以春、夏、秋、冬分為四大組,各季節組別單獨循環賽,各循環取2隊進入複賽,戰績相同時比得失分差,得失分差相同時則雙方猜拳決定。
(五) 複賽:雙敗淘汰制,各分組取2隊進入複賽,分組冠亞軍分開抽籤決定隊戰組合。
(六) 玩沙組:於預賽結束後,未能進入複賽組別將抽籤決定對戰組合。
(七) 比賽規則:
1. 混合組上場球員必須至少包含3名女生(亦可以全數為女生)。
2. 該隊伍若有體保生或甲組球員時至多一名在場上。
3. 男生僅可後排攻擊,於前排區均不得在三米線前以高於白帶位置以手腕做出下壓之動作及完成攻擊。但以拳頭向上將球擊至對方球區的情況不在此限。(「攻擊的定義請參 照排球規則」) (以拳頭向下擊球,或手高於球網上手托球過網,都算犯規。)
4. 男生僅可前排起跳攔阻男生攻擊,不可攔阻女生攻擊,女生封網則不限。後排之定義即為三米線後。
5. 若經其他隊伍核查,具體保生或甲組球員資個之隊員於場上超過一名時,則視同淘汰。
九. 獎勵:
比賽隊伍12隊取前三名,優勝隊伍頒發獎金。賽後優勝單位直接頒獎。(若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賽程延誤,將下修部分獎金挪為場地費之使用。)
1. 冠軍:3500元。
2. 亞軍:2500元。
3. 季軍:1500元。
十. 其它:
(一) 未規範事項以FIVB最新規則為準。
(二) 球網高度為女網高(224 cm)。
(三) 若比賽發生爭議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如規則或本規程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所有在場者一同裁定,其判決即為終決。
(四) 比賽當日請各隊伍於08:30到場並攜帶可證明生日之證件向大會報到與檢錄(當天只檢錄一次),後為有利賽事進行請各隊伍於比賽前10分鐘至比賽場地預備。
(五) 相關定義說明:
1. 體保生或曾是甲組球員:球員具以下資格之一者,視為體保生或曾是甲組球員(球員有需檢舉請各隊自行找資料佐證,主辦單位不主動查證。)
(1) 高中甲組球員。
(2) 現就讀之學校係因排球項目而升學之體育保送生。
(六) 選手不需著統一之服裝,但須有背號且不可重複。
(七) 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問題(含運動員資格問題)、該隊隊長應於各場比賽開始前口頭提出,或在該場比賽後一小時內。
(八) 若有違反本競賽章程所規範之情事視同淘汰。
(九) 球隊如有不合規定之球員出賽時,一經發現或經檢舉屬實者,即取消該隊比賽之權利。
(十) 被取消資格或中途棄權退出比賽之球隊,其比賽之成績不予計算,亦不列入名次。
(十一) 請各隊伍共同維護場地之使用與清潔,若因使用不當導致場地受損須賠償時,將扣押全部參賽隊伍之保證金並由所有參賽隊伍共同支付剩餘費用。
(十二) 隊伍若準時出賽及隨隊裁判確實協助比賽之運行,待全部賽事完成並將場地復原,由場地管理員確認無誤後將歸還各隊保證金。
(十三) 因賽程緊湊,主辦單位保有要求提早進行比賽之權利,若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賽程延誤,將下修部分獎金挪為場地費之使用。
十一. 備註:
(一) 大會有保留、更新、新增、刪減一切規則與規定之權利。
(二) 其餘事項之更新,請各隊伍密切注意活動之公告事項網站。
十二. 聯絡資訊:請洽北科排球人社團FB、Janet Chen(FB)、簡睿伶(FB)、賴村(FB)。
十三. 賽程圖
十四. 比賽時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