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一) 各大專院校各科系,隊伍僅限同校之在學學生。
(二) 參賽球員出賽應攜帶學生證;若證件上之照片經主辦單位判斷無法辨識身分者,則應提出其他可辨識其身分之證件。如經查出冒名頂替者,則取消參賽資格。
(三) 參賽球員須按照主辦單位規定之報名流程,成為秩序冊上已登錄之名單,未登錄於名單之球員不得出場。
(四) 本賽事所有球員必須附上具有照片及104-2學期註冊章的學生證正反圖片檔,體保生須另備註。主辦單位將此視為正式球員名單之依據。
(五) 出賽之隊伍得穿著不同色系之球衣,並明確標示背號,中途不得更換背號,且球員之背號不得重複。(若球衣不符合規定,則由主辦單位提供號碼衣)。
(六) 嚴禁穿皮鞋、涼鞋、拖鞋參加比賽。
(七) 比賽隊伍遲到10分鐘即表棄權論,不得異議。
(八) 體保生 : 體育保送生,參賽學校必須在繳交參賽參賽球員於報名表上的名單時主動註明該球員身分。凡受過專業訓練之體育保送生(體保生、體資生及甲級校隊球員資格皆在此範圍之內),每隊場上至多一名體保生。此外,體保生之舉發僅限當場檢舉,並請質疑方提出相關證據,若未經舉發則賽事照常進行,若經舉發,則已進行之賽事無效且取消該選手資格。
八、報名日期:從105年一月三十一日至105年二月二十九日截止。
九、報名方式:
(一) 使用盃賽網線上報名方式(以線上報名順序先後,決定錄取順序)
網址(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111253)
(二) 請報名隊伍於盃賽網將報名表資料填寫完畢,將身分證與附104-2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圖片檔以附加檔案方式Email,信件主旨請註明【2016元智應外排球邀請賽】及【球隊名稱】至kljh9543@gmail.com,另須註明學校(院、系),主辦單位收到將會回信確認。
(三) 隊名:務必以中文名稱,否則不受理報名。
十、參賽費用:
(一)每一參加球隊繳交報名費新臺幣兩千五百元整。
(二)報名費繳交:未繳交報名費之球隊不受理報名。請各隊伍等待大會在盃賽網發布確認錄取公佈後五天內匯款,如未在五天內匯款隊伍,大會將直接取消資格,由候補隊伍補上,如有匯款問題,大會將自行通知各隊伍。匯款方式請匯至板橋國慶郵局(郵局代號:700)
帳號:03111430582103,戶名:聶士朋。球隊完成匯款後,請將隊名及匯款帳號後五碼傳訊至總務長(聶士朋0961112757)手機確認。
十一、組隊方式:每隊至少6人至多12人,且至少需有3名女生上場參賽,限12隊報名參賽,一個科系報名不限隊數,隊員皆須為同校之在學學生,任一球員不得跨足2隊,以線上報名先後順序為準。
十二、注意事項:
(一) 報名隊數未滿8隊取消比賽。
(二) 參賽隊伍應於比賽當日至大會服務台進行球隊報到手續,並請各隊於出賽前20分鐘至該比賽場地進行檢錄。
十三、比賽制度:
1.混合賽特殊規則如下
(一) 網高為標準女網高度224cm,男生採後排攻擊制。
(二) 男性球員不得於前排將高於網上的球擊過對區。
(三) 每隊上場球員必須至少包含三名女性,若女球員受傷或因故下場,只得以替補女球員上場,男球員則可以選擇替補男或者女球員上場,不影響比賽;若該隊伍無女球員可替補,則以五人繼續比賽;但若是比賽一開始即無兩人以上女球員在場上比賽,則視該隊伍陣容不完整,直接判決對方獲勝。
(四) 男性球員不得對女性球員進行攔網或企圖攔網的動作。
(五) 比賽採三局兩勝落地得分制,首兩局皆以先獲得25分,並至少領先兩分為勝一局,若兩隊比數為24:24時,比賽繼續進行,deuce至多至30分止(搶30分)。當局數為1:1時,決勝局(第三局)以先獲得15分,並至少領先對方2分為勝。決勝局若兩隊比數為14:14時,比賽繼續進行,deuce至多至20分止(搶20分)。
2.每場賽事前各隊有3分鐘練習時間,比賽球場除該場地即將進行比賽之隊伍外,其餘隊伍不得進入該場地。
3.雙方每局有兩次暫停權利,一次暫停為30秒。比賽期間僅有教練或場上隊長可向裁判台申請暫停,如向紀錄台申請者,不予受理;每局中間休息2分鐘。
4.比賽棄權者,由對方得兩局獲勝,比數皆為25:0。
5.本次賽會皆由中華排協講習合格之裁判員執法。
6.除本賽事特殊規則外,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頒布之2015-16排球規則。
十四、賽程規劃:報名上限為12隊,少於8隊則取消比賽。預賽採小組循環,取八強進行單淘汰複決賽。
十五、獎勵辦法:冠軍、亞軍、季軍各頒發獎盃一座。
十六、申訴:
(一) 凡規則有明文規定及有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提出異議。
(二) 運動員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開始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三) 其他申訴均應在該比賽發生後30分鐘內提出,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一千元整,並以大會判決為終結,抗議成立保證金退還,否則沒收。
十七、退費辦法:若已報名欲取消參賽支隊伍,三月十三號前取消報名將會退比賽費用的一半,三月十三號之後恕不退費。
十八、比賽用球:MIKASA MVA-300(室內用球)
十九、聯絡人:總召 吳震育
副召 陳可芸 0938517985|卓亞瑩 0983572532
二十、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公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