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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3on3籃球賽暨3分球大賽
競賽章程

(一)比賽方式:

   3ON3比賽:

1. 比賽球場以正式籃球比賽的半個場區為準。

2. 比賽中球員可更換替補,不足二人時應判棄權,由對隊獲勝,每人犯規不得超過三次,犯滿離場,可換人遞補。

3. 每場比賽男生以先進13分者為獲勝(女生11分);或比賽時間終了(男生每場以十分鐘為限,女生每場以八分鐘為限),進球數多者為獲勝,終場平手時,以場上球員各罰一球決定勝負。

4. 每次投中,採兩分三分制,罰球時,兩球均罰進得一分,僅罰進一球不計分獲控球權,兩球均未罰進由對方獲進攻權。罰球時,需排列。

5. 發球時,發球員必須站立於發球點準備進攻,發球者不可直接運球,且不得直接投籃。

6. 當投球中籃、出界、違例,裁判均應鳴笛,表示死球,由對方球隊獲發球權,惟發球員必須在裁判給球後5秒內將球傳出,或設法進攻,否則算違例。

7. 比賽中每隊犯規總次數達5次後,均判罰球兩次,犯規罰球應由被犯規之球員來執行,不得更換,否則視為技術犯規。

8. 凡是技術、故意、奪權等嚴重犯規,均由對隊先行取得兩次罰球,罰球不論中否,均由對隊繼續獲得控球權。

9. 進攻時,本隊球員搶到籃板球可繼續進攻,直到攻進為止。若是對隊搶到籃板球,則由對隊重回三分線後,直接繼續進攻。(注意需雙腳回三分線)

10. 投籃動作時防守隊犯規:(1)球投中算得一分,加罰一球,若罰進獲發球權,若未罰進則由對隊獲發球權 ; (2)若球未投中,則獲罰球權(依前述罰球方式執行)。

11. 比賽規則中凡有關特殊規定,犯規和違例等(如走步、兩次運球、球出界等),於前述規定中無法詳細者,均依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之最新國際籃球規則執行之。

12. 比賽開始時,一隊球員不足三人時,球賽不得開始,超過5分鐘尚不足三人時,則應判該隊棄權,由對隊獲勝。

13. 預賽中兩隊均不得請求暫停,直至比賽時間終了為止。(複賽中均有一次暫停可使用,決賽均有兩次。)

14. 本競賽規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三分球大賽:

採半場三分線投籃,五個點,每點五顆球,共二十五球,每進一球得一分,每點第五球兩分,總分為三十分。每人限時60秒。

 

(二) 比賽制度:

  3ON3比賽:

預賽採分組循環賽制:

(1)男子組:每組取兩隊晉級,晉級後再雙敗淘汰賽,決賽晉級支球隊爭冠亞軍,決賽淘汰之球隊得爭季軍。(報名十五隊以內採單循環)。

(2)女子組:採單組循環賽,採戰績決定冠亞軍。(如遇戰績相同者採積分制)

  三分球大賽:比賽得分最高的前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