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長庚大學第15屆自由盃競賽章程
一、主旨:為養成學生正當休閒活動,提升校園運動風氣,發揮團隊精神,
進而提高排球技術水準並增近球員間的交流。
二、主辦單位:長庚大學排球社
三、比賽時間:中華民國105年5月14日(星期六)至5月15 日(星期日) 上午八時至下午八時,共為期兩日
四、比賽地點:長庚大學(桃園縣龜山鄉文化一路259號)活動中心三樓室內排球場。
五、參加對象:
(1)男子組:球員不限資格,每隊報名人數以十二人為上限,自由組隊參加,球員不可跨隊參賽。報名隊伍數以十二隊為上限,校內保留名額三隊,若校內不滿三隊,可由校外隊伍補齊。
(2)女子組:球員不限資格,每隊報名人數以十二人為上限,自由組隊參加,球員不可跨隊參賽。報名隊伍數以十二隊為上限,校內保留名額三隊,若校內不滿三隊,可由校外隊伍補齊。
六、報名手續:
(1)日期:中華民國105年3月28日9:00(星期一)至4月8日17:00止(星期五)。
(2)方式:請至第十五屆自由盃排球賽盃賽網 http://goo.gl/2W9wei 觀看相關須知並報名。
(3)費用:四千元整(報名費3000元;保證金1000元將於“預賽”
結束後於檢錄台領還)
八、資訊公布:最新消息可在下列網站查看
1. FB「長庚大學第15屆自由盃」社團
2.盃賽網「第十五屆自由盃排球賽」
3.FB長庚大學排球社粉絲專頁
九、賽制:賽制採分組循環,預賽每組三隊,各取兩隊晉級,複賽採單淘汰賽。
十、比賽規則:a.比賽規則依國際最新公布排球規則實施。
b.各隊請統一隊服且標示號碼,若不符規定則由大會提供號
碼衣。
c.各隊隊員請務必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並在賽前完成檢錄。
d.預賽以三隊為一組循環,取前二晉級,複賽則採單淘汰賽。
e.請勿冒名頂替或派槍手上場,若被發現則違規隊伍該場比
賽以0:2輸球記。
f.比賽時間逾時十五分鐘未到的隊伍,視同棄權,並沒收保證
金。
十一、比賽用球:採用Mikasa MVA300。
十二、比賽裁判:將邀請領有中華排球協會裁判證書且具有相當經驗之裁判。
十三、獎勵辦法:冠軍獎金3000元,亞軍獎金2000元,季軍獎金1000元。
十四、更改球員期限 : 期限至4/22(五)。
十五、注意事項:
(1) 比賽當天不克前往的隊伍,本社皆一律不退報名費3000元(保證金1000元可退),請各隊隊長注意。
(2) 保證金將於預賽結束後退還,意即未將預賽打完之隊伍將沒收保證金。
(3) 若比賽當日無法到場,請事先告知主辦單位,本單位得以取三隊候補隊伍依序替補。而替補隊伍在報名後會另行通知是否後補成功。
(4)報名隊伍少於五隊,比賽取消。
(5)第一天預賽賽程,每隊需派一位球員幫忙翻牌(一隊負責一場即可),屆時會與賽程一同公佈,請各隊伍注意。
(6)若有任何相關問題可以至盃賽網的問題反應提出,或寄e-mail至
長庚大學 陳同學janechen851018@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