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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A-ZONE春季3on3鬥牛賽
競賽章程

2016 A-ZONE春季3on3鬥牛賽競賽規程

本競賽規則參考中華民國三對三籃球運動協會FIBA 3×3最新規則修訂之,凡本規則未規定事項,悉適用國際標準籃球規則;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增補修訂之。

1. 抽籤:賽程抽籤將於2016年5月15日報名截止後,大會統一由電腦亂碼排定。

2.賽程編排:賽制依報名隊數由主辦單位決定,賽程表將於活動前三天公布於報名網站,請選手自行查看並注意報到時間。

※網路公布之賽程時間僅供參考,實際比賽時間依現場實際狀況為主,皆有可能提前或延後。

3.運動家精神&開賽規定:

  • 本活動以提倡運動家精神為宗旨,比賽現場若有對裁判出言不遜、叫囂、或蓄意傷人/打架事件,將報警處理,並取消參賽資格,不得要求退費;現場觀眾若有對裁判(或其他參賽球員)出言不遜、有鼓譟與叫囂等影響活動進行之行為,主辦單位得以立即請離現場;以上行為本公司皆保有法律追訴權。
  • 本活動為推廣青年學子籃球運動,出賽時需提供健保卡檢錄;大專男子組須額外出示學生證,若身分不符或冒名頂替經舉發後,大會得以取消所有獎勵,活動成績一率不予計算。(若無健保卡,可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文件;若無學生證,可提供其他在學證明;外籍生請攜帶護照及在學證明)

(1)球隊 隊長為場中唯一發言人,每位球員亦須遵守裁判之判決,如有不服者,主辦單位有權終止/沒收比賽。

(2)參賽者務必攜帶附有照片之健保卡或身份證明文件(大專男子組須額外準備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備查;如對手提出身份資格審查時,3分鐘內無法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則取消參賽資格。 (3)賽前若懷疑對方球員資格問題時,須於賽前請求裁判進行身分查核,比賽進行中則不予受理;被抗議球員須於3分鐘內提出有效身分證明,若確實違反規定、冒名頂替,則取消該隊參賽資格。

(4)各隊須於賽前3分鐘至出賽場地向記錄人員報到,經唱名逾時超過2分鐘未到場者,以棄權論,對隊以12:0獲勝。

(5)比賽開始時,球隊上場未達3人時,則由裁判判定失敗,對隊以12:0獲勝。

(6)比賽開始每隊場上皆須有3人始可比賽,比賽中球員不得替補。若因球員有明顯受傷的情況下,經由裁判認定無法比賽後使可替補,且僅可因受傷情形替補一人次(因傷替補之球員不可再次上場);若場上不足2人時則宣佈沒收比賽,由對方隊伍獲勝。

(7)參賽者應自行確認健康情況適合參與活動,若有因隱瞞個人健康情況而致意外發生時,概由當事人自行負一切相關責任。如有非場地設施因素而造成之意外傷害發生時,台茂不負任何賠償責任,如有人身保險需求,請各參賽隊伍自行投保。

4.3on3鬥牛賽比賽辦法:

(1)預、複賽:比賽採7分鐘制不停錶,先獲12分(含)以上之隊伍為優勝;比賽時間終了,若兩隊皆不達致勝分時,則以得分較高之隊伍為優勝;如得分相等,兩隊所有球員各罰一球,以定勝負;若仍同分,則兩隊派代表交互罰球至分出勝負為止。

(2)決賽(4強):比賽採10分鐘制不停錶(最後2分鐘停錶),先獲15分(含)以上之隊伍為優勝;其餘規定同預賽。

5.3on3鬥牛賽競賽規則:

(1)開賽球權及遇爭球時以猜拳決定,且比賽中均不停錶。

(2)3分線外投籃進球得3分;其餘區域投籃進球得2分;罰球投籃進球得1分。

(3)每次得分後攻守交換(球權輪替),以三分線外為發球區。

(4)球權輪替辦法:持球進攻者不得直接進攻籃框,須雙足站於3分線外,將球傳給防守方回球後(俗稱洗球)方可進行比賽,洗球時進攻方持球不得超過5秒;防守方回球時間不得超過2秒,防守方不得跨越罰球線對進攻洗球者進行壓迫,球發出後則不在此限。球權輪替過程中,雙方不得故意延誤比賽進行,違反上述球權輪替辦法,均判違例乙次。

(5)進攻時,如防守方取得籃板球或抄截,須運球或傳球出三分線(須雙足立於三分線外),才得以發動進攻。

(6)投籃時遇犯規狀況處理辦法→如球進,算2分或3分(視投籃位置),不加罰(但仍累積個人與團隊犯規次數);如球未進,由被犯規隊伍進行2或3次罰球(視投籃位置)。

(7)罰球規定→同國際籃球規則。罰球時裁判將球交給罰球方進行罰球,每次罰球不得超過5秒;罰球需搶籃板,若進攻方搶得進攻籃板球,可直接進攻無須回線;若防守方取得籃板球,則須運球或傳球出三分線(須雙足立於三分線外),才得以發動進攻。罰球進則攻守交換,球不進則比賽繼續進行。

(8)個人犯規4次(含)則需退場,且不得替補;該隊場上人數少於2人時(不包含2人),裁判得以判定該隊比賽人數不足,終止比賽;團隊犯規次數累計達5次(含)以上,則執行加罰。

(9)預、複賽不給予暫停,決賽(4強賽)時每隊每場比賽可請求一次暫停(30秒時間停錶)。

(10)若遇明顯的受傷狀況,裁判得視情況給予因傷暫停(因傷暫停時間為30秒)。

(11)基於安全考量,比賽中禁止灌籃、抓框,違者判技術犯規1次。技術犯規之罰則為2次罰球加控球權。

(12)比賽時裁判之判決即為終決,若比賽中球員言行不當,大會有權判該球員技術犯規或強制驅逐出場。

(13)如遇戰績相同時,則依據球隊間比賽結果的得失分商率 (總得分/總失分)判定名次,由得失分商率較高者勝出。

6.酷聖石 三分球大賽比賽辦法:(報名鬥牛賽之隊伍皆可加報;取各組冠軍獎勵)

(1)三分線投籃大賽,每隊共有3顆籃球,同隊隊員需負責撿球、傳球給投籃者,考驗隊友團隊默契與投籃準度。

(2)預賽:限時30秒內、3名隊員分別於3個定點每人投籃3顆,取前四名進入決賽。(若預賽僅一隊勝出,則由該隊領取冠軍獎項,將不另進行決賽)

7.罰球好手大對決比賽辦法:(非參賽選手也可報名;取各組冠軍獎勵)

(1)限時30秒於罰球線定點投籃5球,取冠軍獎勵。

(2)若最高分者為兩人以上(含),則交互罰球至分出勝負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