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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高雄市籃球社區聯誼賽【林園區】
競賽章程

一、目的:為培養高雄市民終身運動習慣,活動以趣味化分組、創意活動內容,以鼓勵國民參與運動,以提升國民生活品質。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高雄市政府。

三、合辦單位 :高雄市體育處、高雄市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高雄市各區區公所、各區體育會、高雄商業學校、鳳山國中、右昌國中、梓官國中、中山國中、旗山國中、福誠高中、林園高中、中正高中、普門中學、仁武高中、大義國中、輔英科技大學、高雄醫學大學

六、    活動地點:高雄市立林園高中

七、    活動時間 :105年5月21日(六)。

八、    辦理方式:(各區預賽)

 (一)組別:

1.    女子組:不限年齡,每隊人數4人為限;隊伍限制8隊。

2.    國中男子組:89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15歲以下)均可自由組隊參加,每隊人數4人為限。隊伍限制15隊。

3.    高中男子組:86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18歲以下)均可自由組隊參加,每隊人數4人為限。隊伍限制15隊。

4.    社會男子組:不限年齡,每隊人數4人為限。隊伍限制12隊。

5.    趣味競賽家庭親子組:需由直系血親組成,3人為一組,且必須有一人為孩童。隊伍限制15隊。

       例: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兒子(女兒) OR 爸爸(爺爺)+媽媽(奶奶)+兒子(女兒) (可)

      (二)報名方式: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各區截止時,截止時間如下表格:

         (2)報名費:每隊300元;家庭親子組不收費。報名費用於比賽報到時現場繳交。

         (3)連絡電話:競賽組王毓麒老師0938-733060

                                  高雄市體育會 謝唯望組長07-7266847.7266848

(三)比賽內容:

   1.三對三籃球賽:

(1)比賽組別:女子組、國中男子組、高中男子組、社會男子組。

(2)比賽規則:比賽規則如附件一。

   2.趣味競賽:

   (1)限家庭親子組參加。

   (2)比賽方式:一組3人,每人5球;累計罰球進球數,最多的為勝利隊伍。

 (四)比賽用球:由大會指定比賽用球。

 (五)參賽人員必須攜帶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正本,若經查無證件者,以棄權論。

九、參加對象、人數:

 (一)各區預賽:高雄市各區民眾250人。

 (二)總決賽:15區預賽各組前三名共720人。

十、志工人數:20人。

十一、活動行銷宣傳方式:利用海報、宣傳單及公共網路媒體周知。

十二、預期成效:

(一)預估參與人數達750人,吸引觀賞性人口300人,增加5個運動社

  團或隊數。

 (二)帶動社區人士參與運動,宣導健康樂活運動風氣。

十三、獎勵:

 (一)各區預賽:

1.分區三對三籃球賽:各組取前4名頒發獎品。

2.各區各組取前三名,參加105年7月2日(星期六)高雄市總決賽,。

 (二)趣味競賽:報名參加者,於活動當天報到時領取紀念品,如無報名者將不

      提供紀念品,取積分前三名頒發獎品。

 (三)總決賽:各組取前三名頒發獎盃及獎品。

十四、保險:參與人員於活動期間大會均投保公共意外險參佰萬元。

十五、活動流程:08:30~08:50 球隊報到、繳交報名費並領取紀念品

                 08:50~09:00 開幕典禮

                 09:00~11:50 各組比賽進行

                 11:50~12:00 閉幕暨頒獎典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