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一、目的:為培養高雄市民終身運動習慣,活動以趣味化分組、創意活動內容,以鼓勵國民參與運動,以提升國民生活品質。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高雄市政府。
三、合辦單位 :高雄市體育處、高雄市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高雄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高雄市各區區公所、各區體育會、高雄商業學校、鳳山國中、右昌國中、梓官國中、中山國中、旗山國中、福誠高中、林園高中、中正高中、普門中學、仁武高中、大義國中、輔英科技大學、高雄醫學大學
六、 活動地點:高雄醫學大學風雨球場。
七、 活動時間 :105年6月18日(六)。
八、 辦理方式:(各區預賽)
(一)組別:
1. 女子組:不限年齡,每隊人數4人為限;隊伍限制8隊。
2. 國中男子組:89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15歲以下)均可自由組隊參加,每隊人數4人為限。隊伍限制15隊。
3. 高中男子組:86年9月1日以後出生者(18歲以下)均可自由組隊參加,每隊人數4人為限。隊伍限制15隊。
4. 社會男子組:不限年齡,每隊人數4人為限。隊伍限制12隊。
5. 趣味競賽家庭親子組:需由直系血親組成,3人為一組,且必須有一人為孩童。隊伍限制15隊。
例:爺爺(奶奶)+爸爸(媽媽)+兒子(女兒) OR 爸爸(爺爺)+媽媽(奶奶)+兒子(女兒) (可)
(二)報名方式: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各區截止時,截止時間如下表格:
(2)報名費:每隊300元;家庭親子組不收費。報名費用於比賽報到時現場繳交。
(3)連絡電話:競賽組王毓麒老師0938-733060
高雄市體育會 謝唯望組長07-7266847.7266848
(三)比賽內容:
1.三對三籃球賽:
(1)比賽組別:女子組、國中男子組、高中男子組、社會男子組。
(2)比賽規則:比賽規則如附件一。
2.趣味競賽:
(1)限家庭親子組參加。
(2)比賽方式:一組3人,每人5球;累計罰球進球數,最多的為勝利隊伍。
(四)比賽用球:由大會指定比賽用球。
(五)參賽人員必須攜帶附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正本,若經查無證件者,以棄權論。
九、參加對象、人數:
(一)各區預賽:高雄市各區民眾250人。
(二)總決賽:15區預賽各組前三名共720人。
十、志工人數:20人。
十一、活動行銷宣傳方式:利用海報、宣傳單及公共網路媒體周知。
十二、預期成效:
(一)預估參與人數達750人,吸引觀賞性人口300人,增加5個運動社
團或隊數。
(二)帶動社區人士參與運動,宣導健康樂活運動風氣。
十三、獎勵:
(一)各區預賽:
1.分區三對三籃球賽:各組取前4名頒發獎品。
2.各區各組取前三名,參加105年7月2日(星期六)高雄市總決賽,。
(二)趣味競賽:報名參加者,於活動當天報到時領取紀念品,如無報名者將不
提供紀念品,取積分前三名頒發獎品。
(三)總決賽:各組取前三名頒發獎盃及獎品。
十四、保險:參與人員於活動期間大會均投保公共意外險參佰萬元。
十五、活動流程:08:30~08:50 球隊報到、繳交報名費並領取紀念品
08:50~09:00 開幕典禮
09:00~11:50 各組比賽進行
11:50~12:00 閉幕暨頒獎典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