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壹、競賽規則&注意事項:
一、每隊需於每場比賽前十分鐘登錄報到,若開賽時間十分鐘內未到,視為棄權。
二、每位球員限參加一隊,若重複出賽或未在登錄名單內而出賽並遭人檢舉者以棄權論。
三、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排球規則(2013-2016),惟比賽改採三局兩勝25-25-15制,共有18隊參賽,依照天氣狀況分為四種賽程,說明如下。賽程抽籤:將由幹部盲抽並全程錄影於粉絲專頁直播。
1.兩天皆為晴天:初賽將18隊分為六個三角形進行循環賽,取各組冠軍(共六隊)進入複賽,而各組亞軍(共六隊)分為兩個三角形,取各組冠軍(共兩隊)進入複賽,總共八隊進複賽。
2.兩天皆為雨天:初賽抽籤取兩隊為種子隊,之後十八隊進行單淘汰賽。取出八強進入複賽,進行單淘汰賽。
3.第一天雨第二天晴:初賽抽籤取兩隊為種子隊,之後十八隊進行單淘汰賽。取出八強進入複賽,進行單淘汰賽。
4.第一天晴第二天雨:初賽將18隊分為六個三角形進行循環賽,取各組冠軍(共六隊)、及各組亞軍中失分比最小的兩位(積分晉級隊1、2),總共取八隊進複賽。複賽進行四場單淘汰賽,取各組冠軍再進行單淘汰賽決定冠亞季殿軍。
(賽程圖詳見附件https://drive.google.com/open?id=0B-GXC9u9zk-bVmhDZGM5d3dCWXM)
*註1:循環比賽計分法
(1)勝隊局數以2:0獲勝積分得三分,敗隊得零分;
勝隊局數以2:1獲勝積分得二分,敗隊得一分。
棄權零分,以勝場多寡判定名次。
若勝場相同時,則以積分多寡 判定名次。
(2)如兩隊以上(包括兩隊)積分相等時,以相關各隊在該循環賽全賽程中所勝總分數除以所負總分數之商數多寡判定名次。
(3)若再度相同,則由主辦單位抽籤決定勝組。
四、雨備:若遇颱風等不佳天候,將主動通知各隊負責人主辦單位決議。若是賽程進行中遇雨,則把所有賽程移至體育館,並改採1戰1勝30分制(沒有deuce),16分換場。(一切突發狀況由主辦單位決議,再行公告)
五、比賽當天請配合攜帶有照片之身分證件以供查驗身分,若經對手抗議非校友並查驗屬實,則整隊將永久取消小藍盃參賽權。
六、保證金制度:報名成功後,於限期內繳交報名費並作為保證金,若隊伍於2016/06/10(五)中午12:00前說明因故需棄賽,退還六成保證金;於2016/06/24(五)中午12:00前說明因故需棄賽,退還二成保證金;於2015/06/25(六)(含)以後退賽、當日無故缺席比賽者,不退還保證金。
*註2:棄賽定義:球員非校友或球員未在報名名單內,遭檢舉並查證屬實;或隊伍未聲明棄賽但未在比賽時間出現。
七、服裝:除自由球員外,上衣顏色必須全隊一致,且有明顯之號碼,為求安全,禁止以別針固定號碼布(可用白貼貼)。若衣服上無明顯號碼,將強制穿主辦單位所借的號碼衣。球衣上毋須顯示隊名,報名之隊名亦無須與球衣相同。腰部以下之短褲與鞋襪不須全隊統一。違者扣押保證金。
八、此賽事之規則及計分採用國際最新排球規則,詳細規則記載於比賽當天的秩序冊。
九、當天不可修改出賽者姓名,不能加報或退報名費,(即總人數不變)未在報名名單內者出賽遭檢舉以棄權論,修改名單需要付費,採計次收費(第一次200元,第二次500元,第三次1000元,超過第三次之後採累加制度,較前一次加收700元,第四次1700元,第五次2400元,以此類推)。刪除某人,再新增某人,等同修改兩次。
十、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定修之。
貳、觸網,越界及持球規定
上述行為爭議較多,故特此參考關於這部份的國際最新規則,並附上主辦判決標準。
一、觸網
參考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訂2015-2016年最新公布之六人制規則(新制觸網規則),身體任何一部位碰觸到網子(整面網子)就算觸網。
二、越界
除非整隻腳越中線,否則皆不算犯規,但如果影響對方球員則視為犯規。
三、持球
不得接住球或拋出球(非從擊球中反彈)。基本上依裁判的判定為主,裁判對兩隊之判定標準將一致,盡量以不耽誤比賽進行為準則。
四、連擊
球員連續擊球二次,或球連續觸及球員身體多個部位。
参、裁判
冠亞季殿賽將另聘裁判,非決賽的主副審則由主辦單位及招募的工作人員擔任,。
肆、最新公告:
張貼在FB粉絲專頁”中山女高校友排球小藍盃”https://www.facebook.com/zsghLBC/及盃賽網,請多利用。若有疑問或意見可在粉絲專頁提出或私訊我們,主辦單位會盡快回覆。
或聯絡 總召 朱敏榕0914101257及 副籌 倪宏敏0976969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