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2016 PCL柏吉倫盃排球獎金賽競賽規程
【一、活動主旨】
藉此提供交誼管道促進人際交流互動之活動,進而培養發展健康身心之休閒競賽活動,由學甲國中及南臺科技大學兩校排球隊畢業校友帶領學弟妹輔以比賽活動順利進行,延續傳承臺南區排球運動風氣,養成良好的運動習慣之目的。
【二、辦理活動單位】
主辦單位:柏吉倫運動設計、名健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南臺科技大學
協辦單位:學甲國中排球校友、南臺科技大學校友
【三、活動時間地點】
活動日期:105年8月19、20 、21
活動地點:南臺科技大學三連堂
【四、比賽組別參賽資格】
(一)比賽組別:
社會男子組六人制32隊(柏吉倫、南臺科大校友、學甲國中男排、南臺科大學男排各一隊為必然報名球隊,其餘28隊為限,名額得視情況互相流用)。
(二)參加資格:
1.凡中華民國境內機關、團體、學校、民眾均得自由組隊參加。
2.每一位球員也只限報名一隊並不得跨隊若重覆報名則只能代表第一場出賽之球隊比賽。
【五、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6月30日。
(二)報名辦法:
1.採信箱報名方式。報名信箱:boss549884@gmail.com.
2.每一參賽球隊繳交報名費男子隊新台幣3500元 (含保證金500元,保證金賽程結束後退還至獎典股領回)。匯款後信箱告知聯絡人匯款帳號未五碼及隊名,並保留匯款收據以供日後核對,未繳報名費之隊伍則不算報名完成,報名隊數超過以報名費繳費完成先後順序入取報名隊伍,依超過隊數視情況是否開放增加隊數。
3.本屆比賽購買大會本屆紀念衣15件以上(含15件)之球隊可免報名費每件250元(未匯款完成不算報名完成)。
4.繳款方式
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學甲分行
戶名:潘俊霖
銀行代號:005
帳號:085005288083
凡完成網路報名及繳交報名費匯款確認後,主辦單位會於FB網站(PCL柏吉倫運動設計)上公布報名狀況及最新消息。
3.報名費須於6月30日星期四15:00繳交,以利賽程排定。
4.聯絡人:邱保斯0930201229、邱榮貞0933355612、李俊霖0981727386、
【六、比賽、獎勵方式】
(一)比賽方式:
1.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頒佈之規則。
2.自由球員每場可於報名十二人名單內做替換但須於紀綠表上做登記,不可局間或球賽進行中替 換。
3.比賽制度採3局2勝制,決勝局採15分制。
4.網高:男子組六人制243cm
5.由大會依據各組參加隊數多寡採適宜抽籤。
6.預賽名次判定為,以各隊在該循環賽全部賽程中,以各相關隊在該循環賽全賽程中所勝總分數除 以所負總分數,以其商數之多寡判定名次,商數相同以該場,如前項仍相等時,如屬二隊則以勝 隊為勝,如三隊以上則以彼此之勝負分、勝負局之商率多寡判定名次。
(二)選拔方式:晉級四強之球隊由大會聘請兩位具備排球專業知識者擔任選出MVP一名、最佳球 員二名。
(三)獎勵方式:
1.取前四名頒予獎盃或錦旗,並獲得紀念品。
2.由前四名球隊中選出 MVP一名、最佳球員二名球員頒予獎盃。
3.前三名獲大會頒發獎金。第一名一萬元、第二名六千元、第三名三千元。
4.冠軍隊下屆若以原班人班報名參賽將可不收取報名費。
【七、球隊須知】
1. 各隊可報名12名球員、1位領隊及2位教練。
2. 報名費若以採購買紀念衣方式之隊伍請務必完成球員紀念衣尺寸填寫(若超過15件請訂購區 另填寫),於球隊報到時便可領取。
2. 出賽之隊伍須穿著同色系之球衣褲。
3. 嚴禁穿不適當鞋子出賽(如皮鞋、涼鞋、拖鞋)。
4. 比賽隊伍遲到10分鐘即表棄權論,不得異議。
5. 本次競賽預賽裁判之工作由南臺科大男女排及學甲國中男排擔任,決賽之賽程則由合格裁判證 之裁判擔任。
6. 對於對手人員參賽人員資格有疑義者,請於每場開賽前向裁判或主辦單位提出查詢,若經查證資 格不符時則取消不符條件人員上場資格,但若開賽後則恕不受理。(以身份證、健保卡其中一樣為 資料查證)
7. 當屆冠軍隊次年若以原班底12名球員報名參賽則享免報名費參賽(但仍得繳保證金500元,賽畢 退還)。
8. 若需大會代訂便當之球隊請於10:00前告知服務台。
註: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大會召開會議修正之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