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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105年南六盃沙灘排球錦標賽
競賽章程

臺南市105年南六盃沙灘排球錦標賽活動競賽規程

一、主  旨:推展台南市沙灘排球特色運動,促進體育交流及培訓台南市沙排選手,培養正當休閒,提昇生活品質,並介紹六甲區風景名勝及地方小吃。

二、依    據:台南市體育處  南市體動字第1050243270D號函辦理

三、指導單位:台南市政府 台南市體育總會 台南市體育會排球委員會

四、主辦單位:六甲區公所

五、承辦單位:六甲排球發展委員會、六甲國小、六甲國中

六、協辦單位:六甲區公所、吳通龍議員服務處、國立曾文農工、六甲國中、六甲國小、六甲排球發展委員會

七、比賽日期:105年7月29、30、31日(星期、五、六、日)

八、比賽地點:六甲區運動公園沙灘排球場(六甲區和平街)。

九、參賽組別:             

   (一)、社男二人組 自由組隊、無設籍限制。(網高243公分)

   (二)、社女二人組 自由組隊、無設籍限制。(網高224公分)

   (三)、國男四人制組(網高235公分)

   (四)、國女四人制組(網高220公分)

   (五)、學童推廣四人制組(網高200公分)

   (六)、鄉親四人制組  : 自由組隊、無設籍限制。(網高235公分)

十、報名辦法: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5年7月25日(星期一)截止。

  (二)報名方式:

      報名網址 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111486

      進入盃賽網報名網頁後,完成註冊後即可進行線上報名。

   

      報名隊伍會不定時整理公告於盃賽網報名網站(同上列報名網址)

 

      若有任何問題請於比賽官網留言或直接與賽務組連絡。

   

      聯絡人: 總幹事 岩志任 電話:0971-088262  競賽組李國銘 電話:0939-907930 

      e-mail:a0939907930@gmail.com

       
         

(三)報名費 : 社會男子組、社會女子組、社男四人制,每一球隊繳交報名費500元整,請以現金袋在 7月 25 日前寄達台南市六甲區中正路319號(六甲國小)-朱宜敬小姐收

(四) 每隊報名人數以實際出場人數為主,無替補球員、可設置教練一人,但需指定一人

        為隊長。

十一、抽籤日期:中華民國105年7月26日(星期二)下午2時,在六甲國小迎曦樓會議室舉行,不到者由本會代抽,不得異議。抽籤結果公佈盃賽網或排球委員會公告http://120.116.20.2/xoops25/web/volley-ball_org/index.htm。                       

            

十二、獎勵辦法:

   (1)各組錄取名額如下 : 三隊取一名、四隊取二名、五隊取三名、六隊以上取四名,

 

各頒發獎盃,並給予國中、小學生球員及各組指導教練獎狀以資鼓勵。

 

     (2)優勝之隊伍除頒獎盃鼓勵外,並依本市國中、小教育人員獎勵實施要點辦理敘獎。

     (3)辦理本活動之工作、裁判人員依本市國中、小教育人員獎勵實施要點辦理敘獎。

十三、比賽附則及注意事項:

  (一)、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審定國際沙灘排球規則。

  (二)、競賽用球:採用大會指定正式比賽沙灘排球。

  (三)、除非大會另行通知,否則所有賽程及時間以大會公佈為準。

  (四)、凡參賽之所有球隊均應遵守各項細則規定,若違反規定而利益有所損時,不得以任

        何理由向大會提出異議。

  (五)、比賽中判為『自動棄權』之球隊,強制沒收後面所有賽程,被判『奪權』比賽之球

        隊則不影響該隊後面賽程。

  (六)、各組採用三局二勝制

  (七)、比賽中不得要求替補或代換,假如其他球員因故不能繼續比賽,則該隊剩下的局數

        中,可以其他三位球員繼續比賽(四人制)

  (八)、得分方式:

     1、在前兩局中,比賽過程採用落地得分,由先得21分的球隊贏得該局,若20:20平手

        時,要連勝2分才取得該勝局。

     2、決勝局:15分制,8分換場地。

     3、在一、二局只要其中一方球隊的得分先到達11分,則須立即更換場地,如紀錄台疏

        失,其已得分數依然有效須立即換邊。

 (九)、擲硬幣選擇(TOSS),須每局開賽前進行之,決勝局亦同。(每局雙方各有一次暫停)

 (十)、球員位置:球員可以自由移動無位置或輪轉錯誤之規定,在四人制比賽中無前後排之

       分,但發球順序不允許有錯誤。

       注:比賽中球員有權利於發球前詢問紀錄台,該輪到哪位球員發球,而紀錄員有義務

       表明正確發球員號碼。
(十一)、1.一名球員不得連續觸發球兩次(攔網及第一次觸擊除外)。
        2.若因雙方球員在球網的上方同時觸球而比賽繼續進行,則接球的一方能有三次擊

          球權。
        3.若因雙方球員在球網的上方觸球而造成「持球」,不作犯規論(繼續比賽)。
(十二)、擊球必須清晰,不可捉球或擲、吊球

(十三)、例外:因對隊作出猛烈的殺球動作,而進行防守時,此種情況下可以用手指作短暫

        的高手持球。

(十四)、只要不妨礙對方比賽,球員可進入對隊的空間、場區或無障礙區域。
(十五)、一次攔網觸球算該隊的一次擊球(攔網觸球後,攔網球隊將只有兩次的擊球機會)。
(十六)、球可以觸擊身體的任何部分。
(十七)、球員的號碼必須編上1、2號(三人制編上1、2、3號,四人制編上1、2、3、4號)。

(十八)、服裝規定:選手需著短袖(或背心,需有號碼)短褲出賽

十四、書面抗議:比賽中以裁判最後判決為終結,不得異議。對該判決若有質疑,應於比賽

      結束後半小時內提出『書面抗議』。

      其作業方式:填寫抗議書、領隊簽名連同保證金貳仟元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委員會接獲該書面抗議後,召開會議討論,對該抗議作出最後之判決及處置,如認為

      其抗議無效,得沒收其保證金。

十五、以上各項決議經領隊會議通過實行,請各球隊確實遵守。

十六、遇有本規程未定事宜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審定國際沙灘排球規則。

十七、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