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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中央大學系際新生盃排球錦標賽
競賽章程

2016 中央大學系際新生盃排球錦標賽

 

一.活動宗旨:推廣排球運動,促進排球運動交流,提供一個交流平台,讓排

 

球愛好者,能夠藉由本活動所安排的競賽,提昇彼此的技能,特舉辦本活動。

 

二.活動目的:讓排球愛好者互相交流平台,提昇彼此的技能。

 

三.主辦單位:中央大學男女子排球代表隊。

 

四.承辦單位:中央大學男女子排球代表隊。

 

五.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5年9月30日~10月16 日(不含10/8、9、10,視隊伍數調整賽程)

 

 

六.比賽地點:中央大學 依仁堂室內排球埸。

 

七.比賽組別:1.大專男子組  2.大專女子組

 

八.參賽對象:限本校學士班及研究院(所)之相同科系之新進學生,學號為105開頭且持有105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在學之學生。(每系隊伍上限為班級數)(注1)

 

九.比賽制度:(一)由大會抽籤公佈,如每組報名未滿八隊時,不舉行比賽。

 

             (二)預賽:視隊伍數抽籤,分組取一進決賽。

 

             (三)決賽:視隊伍數抽籤,採單淘汰賽制。

 

十.比賽規則:FIVB 2015年公佈之排球規則實施。採落地得分三局兩勝制。一二

 

局二十五分,第三局十五分,八分換場。

 

 

 

十一.比賽用球: MIKASA 5號球

 

十二.報名辦法:採網際網路線上報名

 

(一)請至2016 中央大學系際新生盃排球錦標賽網站,以網路進行報名。(請自

 

行確認是否報名成功)

 

(二)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9月26日23:59,逾期不受理。

 

(三)報名費:每一參加球隊報名費$300元

 

於9月27日上午10點前完成繳款動作,未繳交報名費者不予受理報名)。

 

(四)人 數:領隊、教練、助理教練、管理各一人。 每隊最多二十人(包括隊

 

長及自由球員),檢錄最多十二人(含隊長及自由球員)。

 

(五)若最後確認名單中之球員,於比賽前受傷需更換者,請提出醫生證明,於

 

球隊報到中進行替換,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確認名單。

 

十三.抽籤日期及地點:

 

日期:104年9月28日,統一由大會代抽。

 

十四.比賽賽程公佈:

 

請至中央排球代表隊粉絲專頁查詢

 

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ncuvbt

 

十五.獎    勵:   

 

冠軍: 獎盃乙座 獎品 MIKASA膠球三顆

亞軍: 獎盃乙座 獎品 MIKASA膠球兩顆

季軍: 獎盃乙座 獎品 MIKASA膠球一顆

殿軍: 獎盃乙座 

 

 

 

十六.申  訴:

 

1.比賽發生異議時,在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依裁判之判決為終判不得異議。

 

2.對參賽球員資格提出異議時,須於比賽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若對方在查

 

驗身份之後,非法換人可當埸提出,以免失卻時效。

 

3.凡有申訴事情發生時,以本次活動大會之判決為終判。

 

 

十七.附  則:

 

1.每一選手限報名一組乙隊,若同時報名二隊(含)以上時,需於賽前確定歸

 

屬球隊,若未確定則由協辦單位刪除該員參賽資格,不得異議(注2)。

 

2.請在比賽時間前30分鐘到場報到檢錄,比賽時間到後還沒出賽當棄權論。

 

3.參賽者每人應攜帶學生證,以備查驗,並請自備練習用球具。

 

4.比賽期間,如發現重複參賽、冒名頂替、棄權、舞弊行為、場地毀損或任何

 

暴力事件等違規事項,一律視為破壞團隊精神與榮譽,主辦單位將視情形取消

 

參賽資格。

 

 

5.球隊比賽服裝上須有固定號碼,並穿著短褲,請勿隨便換穿,以免錯誤。

 

6.球隊比賽服裝之式樣、顏色應整齊劃一,球衣胸前或背後應有明顯號碼

 

(1~20號),否則不予出賽。

 

 

7.  活動聯絡人:若有疑問,請洽 中央排球代表隊粉絲專頁 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ncuvbt

   

 

十七.本規程若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隨時修正公布。

 

 

注1:a.獨立系所不得合併組隊報名。獨立系所之認定遵照國立中央大學組織架構表。

     http://www.ncu.edu.tw/~ncu7060/files_web/20150106092220.pdf

    例:統計研究所不得與數學系(含碩、博)合併報名

    例:理學院學士班不得與物理系(含碩、博)合併報名

    b.若獨立系所報名一隊以上相關事宜:

     假設數學系(含碩、博)大學部兩班,則數學系至多可報名三隊:數學所、數學A、B。此情況下,數研所之新生不得參加A、B兩隊,大學部學生不得參加數學所隊。

     若報名:數學A、B,則數研所之新生可任意參加A、B兩隊

注2:a.若該系(所)104學年度入學新生之男生或女生人數不足六人(若該系包含碩、博,需大一+碩一+博一人數不足六人),則該系(所)之男女生可合併報名大專男子組。

    b.同一選手不得同時參加大專男子組與大專女子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