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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章程

2017年國立成功大學第四屆全國系際聯合排球錦標賽章程

一、 宗旨:為推廣排球運動,倡導學生正當運動習慣,以球會友促進人際交流,規劃辦理「國立成功大學第四屆全國系際聯合排球錦標賽」,簡稱「成大全國系聯盃」。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全國大專校院體育總會

三、 主辦單位:國立成功大學教務處體育室

四、 承辦單位:國立成功大學女子、男子排球校代表隊

五、 贊助單位:新寶島運動廣場、元氣運動世界、詠冠體育用品有限公司、成大排球隊校友會

六、 比賽日期:

  1. 大專組:中華民國106年1月23日(一)、24日(二)
  2. 社會組:中華民國106年1月21日(六)、22日(日)

七、 比賽地點:

  1. 大專組:國立成功大學光復校區-室外排球場
  2. 社會組:國立成功大學光復校區-中正堂室內體育球館

八、 比賽分組

  1. 大專組:

六人制男子組及六人制女子組,各組以24隊為限。

    預賽 : 每3隊一組循環賽,各組取前2名晉級複賽

    複賽 : 晉級後抽籤採單淘汰制

【各組需報名逾12隊(含)始舉辦比賽】

  1. 社會組:

(一) 六人制男子組,5 隊為限。(採邀請報名制)

(二) 六人制混合組,12 隊為限。(至少四名女子球員上場比賽)

【混合組需報名逾6 隊(含)始舉辦比賽】

九、 賽事官網:

        Facebook粉絲專頁-2017年國立成功大學第四屆全國系聯盃排球錦標賽

十、 報名方式:

請至國立成功大學教務處體育室網頁連結本錦標賽報名網站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111577,填寫報名資訊送出後,經主辦單位確認無誤後通知繳費,於通知繳費日期截止日前繳交報名費即完成報名,若於期限內未完成繳費將由候補隊伍遞補。

十一、   報名費用:

  1. 大專組:每隊新台幣2300元整。
  2. 社會組:男子組每隊新台幣2300元整;混合組每隊新台幣2300元整。

          郵局代號700;郵局帳號0031374 0272275;  戶名:蔡明真。

          (轉帳後,請將帳號後四碼連同隊伍名稱寄至

        【min850214@gmail.com】之電子信箱,以作確認)

十二、   報名時間:民國1051223()22:00止或隊數額滿為止。

十三、   報名人數:每隊隊員(含隊長)至多12人。

十四、   報名資格:

  1. 大專組:

(一)凡列籍中華民國境內大專校院之學籍學校均得依照下列規定組隊參加。每一球員限報乙隊不得跨組、跨隊,主辦單位保有審查球員資格之權利至所有比賽結束後。

(二)參賽隊伍須為104年7月1日至105年12月29日止曾於各大專院校各級校內外盃賽獲得前三名之排球系隊(每系限報乙隊,且不得跨系組隊)

(三)排球項目體資、體保生(含“曾經”具甄審、甄試、高中聯賽甲級以上及採體育加分為入學資格之學生)不得參賽,如違反規定則視為敗場。

(四)參賽選手資格注意事項:

  1. 各隊可於賽前提出身分檢查要求,惟檢舉隊伍需負舉證責任。賽後異議將不予接受。
  2. 主辦單位可要求檢查球員身分及參賽資格,若發現資格不符及取消該隊伍比賽資格。
  3. 如遇資格爭議時,由比賽裁判、裁判長和主辦單位共同裁定之。

上述不得參賽球員之身分由主辦單位做最終認定,如無法同意此項規定者,懇請勿參加本錦標賽。

  1. 社會組:

凡中華民國境內機關、團體、學校、民眾均得依照下列規定組隊參加且每一球員限報一隊,得跨組且重複,主辦單位保有審查球員資格之權利至所有比賽結束後。

(一)非甲組球員自由報名組隊參加。

(二)男子組每隊報名得有甲組球員

(三)混合組男性甲組球員得報名但可以報名至多一名性甲組球員;且名單中至少需有4名女性球員

※甲組球員認定以本主辦單位認定之,如無法同意此項規定者,懇請勿參加本比賽。

※主辦單位規定甲組球員之定義為:

(一)凡曾當選過中華民國成年或青年國家代表隊者。

(二)凡曾列為排協舉辦的企業聯賽之球員名單者。

(三)凡曾以排球項目而升學之體保生。

(四)凡民國75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之女性球員皆視為非甲組球員。

十五、   獎勵:

          凡比賽當天報到隊伍即贈送參加獎品12,另:

  1. 大專組:

各組取前四名:各頒發獎盃一座與獎品12份,以茲鼓勵。

  1. 社會組:

(一) 男子組:前三名各頒發獎盃一座。

(二) 混合組:第一名:獎盃一座暨獎金新台幣2000元。

        第二名:獎盃一座暨獎金新台幣1500元。

        第三名:獎盃一座暨獎金新台幣1000元。

十六、   賽制與規則:

  1. 大專組:

(一)預賽採分組循環賽制;複賽採單淘汰賽制,男(女)子組各取前四名。

(二)比賽採三局兩勝25分制,先取得27分者獲勝;決勝局先取得17分者獲勝

(三)每隊於每局各有兩次30秒暫停。

(四)晉級採積分制(勝場得2分、敗場得1分、棄權得0分);積分相同者比得失分率(總得分/總失分)。

(五)競賽注意事項

  1. 各參賽隊伍請於賽前十五分鐘至比賽場地完成檢錄。若比賽時間開始10分鐘後未到球場,以棄權論。
  2. 各參賽隊伍請著統一球衣,球衣上有固定號碼,請勿隨意換穿,以免錯誤。若有自由球員,請著明顯不同之球衣,背號不得重複。
  3. 所有上場球員須帶學生證、在學證明與另一身分證件(具照片)以便備查。經查驗相關證件未能符合者,不得出賽。
  4. 其餘規則同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所頒訂之最新規則。
  5. 比賽全程使用Conti膠球。

(六)雨備賽制

  1. 雨備機制 : 以主辦單位認定之天候狀況,決定是否啟動雨備。
  2. 雨備場地 : 成大中正堂室內體育球館。
  3. 賽制:比賽改採一局30分決勝制,無Deuce制度,以先到30分之隊伍為獲勝隊伍。比賽時間由當天主辦單位另行公布。
  1. 社會組:

(一)男子組:

  1. 採單循環賽制。
  2. 網高243 cm。
  3. 三局兩勝落地得分制,每局比數為25 分,最多以先取得27 分者獲勝。決勝局比數為15 分,於8 分換邊,最多以先取得17 分者獲勝。
  4. 每隊每局有2 次各30 秒暫停。

(二)混合組:

  1. 各參賽隊伍至少可比賽兩場,於各組取前兩名隊伍晉級決賽,並於決賽時採單淘汰賽制。
  2. 網高 224 cm。
  3. 三局兩勝落地得分制,每局比數為25 分,最多以先取得27 分者獲勝。決勝局比數為15 分,於8 分換邊,最多以先取得17 分者獲勝。
  4. 每隊每局有2 次各30 秒暫停。
  5. 每隊上場球員至少四名女性球員且至多一名甲組女性球員。 (甲組球員定義依前項報名資格中所規定)
  6. 比賽之男性球員不可在前排四公尺線前做攻擊動作;僅可以在前排四公尺線後做攻擊動作;並且僅允許對男性球員攔網。
  7. 男性球員輪轉至前區(前排四公尺線前),不可以高於球網高度完成攻擊。但以拳頭向上將球擊至對方球區的情況則不在此限。
  8. 比賽進行時,每邊三次觸球中,須有一名以上女子選手觸球;即一次來回中若無女子選手觸球(攔網之觸球不算在此內),而該隊在完成攻擊該球過網時,判決該隊失一分,對方得發球權(但每邊觸球不及三次者則不在此限)。

(三)勝負判定方法:

  1. 勝一場得2 分,負一場得1 分,棄權0 分,以積分多寡決定名次。
  2. 如前項積分相同時,則以各隊在該循環全部賽程「所勝總分除以所負總分」,以其商之多寡判定名次。
  3. 如前項仍然相同時,則由主辦單位決定之。
  4. 凡中途棄權者,不予列名次,其已賽成績,不予計算。

(四)競賽注意事項:

  1. 其餘規則同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所頒訂之最新規則。
  2. 比賽全程使用MIKASA 皮球(MVA200)。

十七、   請各隊自理保險或醫療相關事宜。

十八、   主辦單位聯絡人:

                周千又0989701969       E-mail:ch10012503@gmail.com

                蔡明真0979686022       E-mail:min850214@gmail.com

十九、   如有未盡事宜本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之。

 

二十、  
球場地圖:

(一)室外排球場

(二) 中正堂室內體育球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