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2017年國立成功大學第四屆全國系際聯合排球錦標賽章程
一、 宗旨:為推廣排球運動,倡導學生正當運動習慣,以球會友促進人際交流,規劃辦理「國立成功大學第四屆全國系際聯合排球錦標賽」,簡稱「成大全國系聯盃」。
二、 指導單位:教育部、全國大專校院體育總會
三、 主辦單位:國立成功大學教務處體育室
四、 承辦單位:國立成功大學女子、男子排球校代表隊
五、 贊助單位:新寶島運動廣場、元氣運動世界、詠冠體育用品有限公司、成大排球隊校友會
六、 比賽日期:
七、 比賽地點:
八、 比賽分組:
六人制男子組及六人制女子組,各組以24隊為限。
預賽 : 每3隊一組循環賽,各組取前2名晉級複賽
複賽 : 晉級後抽籤採單淘汰制
【各組需報名逾12隊(含)始舉辦比賽】
(一) 六人制男子組,5 隊為限。(採邀請報名制)
(二) 六人制混合組,12 隊為限。(至少四名女子球員上場比賽)
【混合組需報名逾6 隊(含)始舉辦比賽】
九、 賽事官網:
Facebook粉絲專頁-2017年國立成功大學第四屆全國系聯盃排球錦標賽
十、 報名方式:
請至國立成功大學教務處體育室網頁連結本錦標賽報名網站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111577,填寫報名資訊送出後,經主辦單位確認無誤後通知繳費,於通知繳費日期截止日前繳交報名費即完成報名,若於期限內未完成繳費將由候補隊伍遞補。
十一、 報名費用:
郵局代號700;郵局帳號0031374 0272275; 戶名:蔡明真。
(轉帳後,請將帳號後四碼連同隊伍名稱寄至
【min850214@gmail.com】之電子信箱,以作確認)
十二、 報名時間:至民國105年12月23日(五)22:00止或隊數額滿為止。
十三、 報名人數:每隊隊員(含隊長)至多12人。
十四、 報名資格:
(一)凡列籍中華民國境內大專校院之學籍學校均得依照下列規定組隊參加。每一球員限報乙隊,不得跨組、跨隊,主辦單位保有審查球員資格之權利至所有比賽結束後。
(二)參賽隊伍須為104年7月1日至105年12月29日止曾於各大專院校各級校內外盃賽獲得前三名之排球系隊(每系限報乙隊,且不得跨系組隊)。
(三)排球項目體資、體保生(含“曾經”具甄審、甄試、高中聯賽甲級以上及採體育加分為入學資格之學生)不得參賽,如違反規定則視為敗場。
(四)參賽選手資格注意事項:
上述不得參賽球員之身分由主辦單位做最終認定,如無法同意此項規定者,懇請勿參加本錦標賽。
凡中華民國境內機關、團體、學校、民眾均得依照下列規定組隊參加且每一球員限報一隊,不得跨組且重複,主辦單位保有審查球員資格之權利至所有比賽結束後。
(一)非甲組球員自由報名組隊參加。
(二)男子組每隊報名不得有甲組球員。
(三)混合組男性甲組球員不得報名但可以報名至多一名女性甲組球員;且名單中至少需有4名女性球員
※甲組球員認定以本主辦單位認定之,如無法同意此項規定者,懇請勿參加本比賽。
※主辦單位規定甲組球員之定義為:
(一)凡曾當選過中華民國成年或青年國家代表隊者。
(二)凡曾列為排協舉辦的企業聯賽之球員名單者。
(三)凡曾以排球項目而升學之體保生。
(四)凡民國75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之女性球員皆視為非甲組球員。
十五、 獎勵:
凡比賽當天報到隊伍即贈送參加獎品12份,另:
各組取前四名:各頒發獎盃一座與獎品12份,以茲鼓勵。
(一) 男子組:前三名各頒發獎盃一座。
(二) 混合組:第一名:獎盃一座暨獎金新台幣2000元。
第二名:獎盃一座暨獎金新台幣1500元。
第三名:獎盃一座暨獎金新台幣1000元。
十六、 賽制與規則:
(一)預賽採分組循環賽制;複賽採單淘汰賽制,男(女)子組各取前四名。
(二)比賽採三局兩勝25分制,先取得27分者獲勝;決勝局先取得17分者獲勝。
(三)每隊於每局各有兩次30秒暫停。
(四)晉級採積分制(勝場得2分、敗場得1分、棄權得0分);積分相同者比得失分率(總得分/總失分)。
(五)競賽注意事項
(六)雨備賽制:
(一)男子組:
(二)混合組:
(三)勝負判定方法:
(四)競賽注意事項:
十七、 請各隊自理保險或醫療相關事宜。
十八、 主辦單位聯絡人:
周千又0989701969 E-mail:ch10012503@gmail.com
蔡明真0979686022 E-mail:min850214@gmail.com
十九、 如有未盡事宜本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之。
二十、
球場地圖:
(一)室外排球場
(二) 中正堂室內體育球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