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比賽辦法
壹. 比賽規定
1. 每隊報名人數最少8人,最多18人,未達最低報名人數則取消名報名資格。
2. 比賽隊伍需於賽前二十分鐘,攜帶參賽選手本學期註冊之學生證(務必攜帶)以及身分證(駕照、健保卡亦可),持雙證件至比賽檢錄處檢錄至少參賽名單中8位球員,並準時出場比賽,以該場時間為準,遲到十分鐘未出場比賽即以棄權論並沒收保證金。
3. 選手出場比賽時,需著各系統一並繡有號碼之服裝以供辨識,以及遵照賽程表上前淺後深規定穿著,若球衣不符合規定須穿著大會號碼衣。
4. 非當場比賽之隊伍不得進入球場,比賽結束時,隊伍應迅速離開球場,不得藉故停留場內。
5. 球員必須尊重服從裁判之判決。
6. 未經報名之選手不得參加比賽。
7. 不得發生言語與肢體暴力行為。
8. 參賽隊員不得出現不合規定之球員及冒名頂替之情形。
9. 不得故意干擾比賽或影響比賽之公平性。
貳. 比賽賽制
1. 預賽48隊採取分組三角循環賽制,取分組前二名晉級,若戰績相同則以計算得失分方式,積分高者晉級32強複賽。
2. 32強複賽採取單淘汰賽制,取8名隊伍晉級決賽。
3. 八強決賽採取四角形分組循環,分組第一直接晉級四強,分組2名、3名進行外卡,取兩名晉級四強。
參. 競賽規則
1. 每場比賽每節10分鐘,每節之間休息時間為一分鐘,中場休息時間為三分鐘,前三節最後24秒以及第四節最後兩分鐘,依歸則停錶,若有突發事件(球員受傷、重大事故)裁判宣佈停錶外其餘均不停錶。
2. 延長賽為五分鐘,最後一分鐘停錶,無限延長至分出勝負為止。
3. 比賽當中發生肢體衝突、言語不當,裁判有權沒收比賽,並取消兩隊的參賽資格,以及沒收保證金。
肆. 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
1. 若有質疑他隊球員身分,大會備有電腦以供質疑隊伍查驗,經查證屬實,則取消該球員資格並沒收全額保證金,但未有效提出證據說明,則沒收全額保證金,請審慎為之。
2. 比賽過程中,若發現有冒名頂替或資格不符之情況,經查證屬實者,裁判有權沒收比賽,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伍. 申訴
1. 若在比賽終了時,球隊認為某事件有損其權益時,隊長應再比賽紀錄表「抗議球隊隊長簽名欄」簽名,為使此項抗議具有效力,應由領隊教練隊長比賽結束後1小時內,繳交保證金新台幣三千元整,向本會負責人提出,並以書面確認此抗議。
2. 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由大會沒收,當作比賽經費。
3. 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其餘依照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之最新籃球規則辦理。
陸. 保證金條款
1. 若參賽隊伍有違反比賽之規定,則沒收全額保證金。
2. 保證金退款於民國106年3月27日中午12點以前完成退款。
3. 宣布雨天備案,保證金延後至4月3日中午12點以前完成退款。
柒. 獎勵辦法
1. 晉級八強球隊有特製系隊球員看板。
2. 前三名隊伍第二季廣盛系際籃球錦標賽優先邀請,報名費全免。
3. 冠軍:獎金7000元、獎牌12個、獎盃乙座、冠軍紀念T-shir
亞軍:獎金5000元、獎牌12個、獎盃乙座
季軍:獎金3000元、獎牌12個、獎盃乙座。
4. Final MVP:獎座、NIKE運動背包乙個
捌. 雨天備案
1. 當天早上七點下雨造成室外場地濕滑不適合比賽,大會在GSBC廣盛籃球粉絲團上公布雨天備案之消息,以及致電第一場參賽隊伍宣布是否進入雨天備案,室內賽程則不受雨天影響。
2. 比賽進行中如遇下雨,室外賽程則停止比賽,大會宣布進入雨天備案賽程,室外賽程如進行中賽事將保留至指定時間進行,未進行知賽事則延後舉行,詳細情形大會會在當天宣布以及同步更新GSBC廣盛籃球粉絲團。
3. 雨天備案賽制皆不改變,延賽須知請注意秩序冊雨天備案解說,以及GSBC廣盛籃球紛絲專頁會隨時更新雨天備案之情況。
雨天備案解說:
正在進行中的賽事保留、尚未進行的比賽全延至3月12日,原進行賽事因雨而保留的賽事為第一場8:30分開打以此類推。
原3月12日室外賽程則延期至3月18日(六)早上舉行,比賽時間依舊按照原3月12日賽程所排時間,詳細資訊會在3月13日中午12點公布正確比賽資訊。
進行中的賽事保留、尚未進行的比賽全延至3月18日(六),原進行賽事因雨而保留的賽事為第一場8:30分開打以此類推。
室內賽程照常舉行,室外賽程全部延至3月18日、19日舉行,詳細賽程將在3月13日晚上六點以前公布在GSBC廣盛籃球粉絲專頁。
若有執行雨天備案,原3月25日(六)、3月26日(日)賽程將延後一個禮拜,於4月1日(六)、4月2日(日)。
詳情見GSBC粉絲專頁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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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早上9點到下午5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