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第二十四屆東海假日盃四對四排球大獎賽
一、宗 旨:東海大學排球風氣盛行,為了讓更多喜愛排球運動的同好共聚
一堂,切磋球技、聯絡感情,特舉辦「東海假日盃四對四排球
賽」。
二、主辦單位:東海大學體育室
三、承辦單位:東海大學男子排球隊
四、協辦單位:東海大學排球校友會、東海大學學務處、東海大學女子排球隊
五、比賽地點:東海大學體育館旁室外排球場(進入正門後左轉即可到達)。
注意!!今年無雨備場地,如遇下雨、會在5月5日星期五晚上
10點公佈社會組及混合組是否停賽,若停賽,退各隊全數報名
費,第一天賽事開打後若遇天氣因素,視情況(陣雨)順延時段
,或豪大雨便退3/4費用給未完賽之隊伍,如果第二天下雨,
則退1/2給勝部隊伍,1/4給敗部隊伍
說明:非常感謝各地排球同好,長期對東海四對四的支持,您
們的支持是我們持續辦下去的動力!礙於東海本身只有ㄧ個室
內場地(長青40歲組及長青50歲組使用),社會組及混合組
的雨備場地,必須向鄰近的大專院校租借,但本次租借面臨各
校場地,早已在去年底出借他用,迫不得已才採取無雨備的方
案!在此跟各界球友說聲抱歉,也期盼5/6~5/7風和日麗,給
我們個好天氣,讓我們能夠ㄧ起重溫舊夢,熱血東海四對四!
六、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6年5月6日、5月7日(星期六、日)。
七、比賽組別:
(一)社會組【上限24隊,場上至多兩名甲組球員(詳如備註)】
(二)混合組【上限16隊,場上至少兩名女性球員】
(三)長青40歲組【採邀請賽,不開放報名】
(四)長青50歲組【採邀請賽,不開放報名】
《備註》甲組球員之定義如下:
凡民國77年1月1日以後出生且曾為下列者皆視為甲組球員
1.高中甲級排球聯賽球員
2.大專排球聯賽(公開組)第一級、特優級球員
【資格審查以大專排球聯賽及高中排球聯賽秩序冊為準】
八、參加資格:每人均可依下列辦法組隊參加,唯每一球員限報一組一隊,不得跨組。
(一)社會組:【場上至多兩名甲組球員】
不設限。
(二)混合組:【場上至少兩名女性球員】
1.女性甲組球員不能參加。
2.民國7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之男性球員皆可組隊參加。
(三)長青40歲組:【採邀請賽,不開放報名】
凡民國6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之球員皆可組隊參加。
(四)長青50歲組:【採邀請賽,不開放報名】
凡民國5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之球員皆可組隊參加。
◎大會可依要求,適時檢查球員身份以及參賽資格,若發現資格不符可 取消該隊伍
比賽資格;如遇資格爭議時,由比賽裁判和主辦單位共同裁定。
九、比賽制度:社會組、混合組採雙敗淘汰制;長青40歲組、長青50歲組視參賽隊伍而定。
十、比賽規則:
(一)社會組(四人制,網高243公分)
1.三局兩勝發球得分制,每局最先獲得11分且至少領先對手2分的隊伍為勝,
而決勝局時得重新擲幣選擇場地、球權,某隊先得6分時交換場地。
2.當deuce時,前兩局以15分為上限,第三局不限,連得兩分者為勝。
3.每隊每局有兩次30秒暫停。
4.前後排各兩名球員依序輪轉,每局只能替換4個人次。
5.不可採用自由球員。
6.其餘規則比照 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審定2015-2016國際排球規則。
(二)混合組(四人制,網高230公分):
1.三局兩勝發球得分制,每局最先獲得11分且至少領先對手2分的隊伍為勝,
而決勝局時得重新擲幣選擇場地、球權,某隊先得6分時交換場地。
2.當deuce時,前兩局以15分為上限,第三局不限,連得兩分者為勝。
3.每隊每局有兩次30秒暫停。
4.前後排各兩名球員依序輪轉,每局只能替換4個人次。
5.不可採用自由球員。
6.男性球員在前區(三米線內)不可對高於網上之球完成攻擊;但是允許男性球員攔網
(針對對方任何人的任何攻擊動作皆可攔網)及跳起『用拳頭向上』把球頂過。
7.若比賽時兩隊有某一隊全為女性球員在場上,則男性球員於比賽時不得攔網。
8.其餘規則比照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審定2015-2016國際排球規則。
(三)長青40歲組(六人制,網高235公分):
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審定2015-2016國際排球規則。
(四)長青50歲組(六人制,網高228公分):
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審定2015-2016國際排球規則。
十一、運動員須知:
比賽之運動員除應遵照比賽規則外,並應注意下列事項:
1.與賽務請準時,逾開賽時間未出場者,以棄權論。
2.凡參賽之隊伍於出場前,請先至服務台辦理報到手續。
3.主辦單位提供之賽程時間表為預估時間,請各隊務必提早到場,比賽後應立即退場。
4.比賽進行中,除隊長外,不得質詢。
5.球員參加比賽時務必隨身攜帶個人身分證件(國民身分證、駕照、健保卡…)備查。
6.經查證件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7.若對球員資格有疑慮,比賽結束前皆可向裁判提出檢驗球員資格之要求, 並得馬上檢驗,比
賽結束後一概不受理。
8.未參與列隊之球員不得上場。
9.比賽應著同款式、顏色之球衣,且須有背號。
10.檢錄時,請隊伍在秩序冊上註明球員背號。
(若有未盡事宜者,大會得以臨時會議決定並公告之)
十二、報名人數:社會男子組與混合組每隊4~8人,長青40歲組與長青50歲組每隊6~15人
十三、報名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請至BSaiLa盃賽網
(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111667)進行線上報名,
本次報名隊伍錄取順序以報名費入帳順序為準,並請於繳費後兩天內填妥報名資料,
如先填報名資料但還未繳費之隊伍,並不算完成報名手續,不納入錄取順序。
請以ATM轉帳方式繳費,匯款完請於兩天內將【匯款帳號後五碼】及【報名組別】跟【隊伍名稱】
E-mail給賽務組,待大會確認後將主動回信告知,報名繳費期限至3/26日止,逾期視同放棄。
若有任何問題請於比賽官網留言或直接與賽務組連絡。
備註:報名尚未開始前,請勿繳費,否則費用扣除手續費,一律退回
ATM <兆豐銀行(017)08310520300 戶名:鄭金昌 >
賽務組聯絡人:林瑜昇 電話:0930-312722 e-mail:S03521219@gmail.com
十四、報 名 費:
1.社會組:每隊新台幣1600元整。
2.混合組:每隊新台幣1400元整。
3.長青40歲組: 每隊新台幣3000元整。
4.長青50歲組: 每隊新台幣2000元整。
十五、報名日期:
106年2月18日(六)起至106年3月19日(日)下午23時59分止,修改選手名單期限至民國106年3月26日
(日) 下午23時59分止,逾期恕不受理。
十六、抽籤:
請各隊於106年3月31日(五)下午8時至4月2日(日)下午8時到比賽官網進行線上抽籤,缺席者由系統進
行亂數抽籤,不得異議。
十七、獎勵方式:
1. 社會組:
第一名 獎盃一座及獎金8000元
第二名 獎盃一座及獎金4000元
第三名 獎盃一座及獎金2000元
2. 混合組:
第一名 獎盃一座及獎金5000元
第二名 獎盃一座及獎金3000元
第三名 獎盃一座及獎金1000元
3.長青40歲組:
第一名 獎盃一座及獎金5000元
第二名 獎盃一座
第三名 獎盃一座
4.長青50歲組:
第一名 獎盃一座及獎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