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競賽章程 |
2017(105學年度)系際盃排球賽
活動內容:
活動時間:民國107年03月17日起, 依賽程多寡,比賽時間更動,請各系隊特別留意FB社團”FCU男子排球社”。
活動地點:逢甲大學室外排球場、體育館1F風雨球場。
主辦單位:逢甲大學男子排球社。
指導單位:逢甲大學學務處課外活動組、體育處。
協辦單位:逢甲大學各系男排隊。
活動描述:
宗 旨: 逢甲大學校內排球風氣頗盛,排球人口眾多。為了讓更多對排球痴狂的同學能夠共聚一堂,切磋球技、聯絡感情,特舉辦"2017(105學年度)系際盃排球賽" ,發揚逢甲團結的排球精神。
比賽制度:
(一)由大會依據參加隊數之多寡於抽籤前公佈。
(二)採三局二勝制,決勝局15分。
比賽規則:依據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訂之最新排球規則。
運動員須知:
參加比賽之運動員除應遵照競賽規程及比賽規則外,並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與賽務請準時,逾開賽時間未出場者,沒收該場比賽不得異議。
(二)1.採三局兩勝制。
2.以先得25分並至少領先兩分為勝該局。
3.決勝局15分,一方先得8分時,交換場地。
4.不實施技術暫停,每隊每局可有兩次暫停。
(三)凡參賽隊伍出場比賽前15分鐘,請先至大會辦理報到手續。
(四)遇有比賽時,必須在規定時間前10分鐘到場,比賽後立即退場,並由教練及隊長率同一起退。
(五)球衣前後必須有固定號碼,請勿隨變換穿,以免錯誤。
(六)出場運動員姓名,識別及號碼,發球順序,應於比賽開始前五分鐘由教練或隊長送交紀錄員。
(七)每隊應派聯絡員在場,以便聯繫。
(八)比賽進行中,除隊長外,不得質詢。
(九)經查證件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十)參加比賽一切費用請自理。
(十一) 如兩隊同戰績,需依勝敗關係決定晉級者。
附註:
1. 比賽選手需穿著運動短褲(不限定排球褲),否則不予上場比賽。
2. 每隊隊員需繳交學生證以備查,違者取消該場比賽資格。
3. 為提升球賽品質,隊員需著統一服裝且清楚標示背號(1~20號),自由球員服裝不能與一般球員的服裝同色系,違者取消該比賽資格。
4. 為維護球場之清潔,出入排球場請勿攜帶任何飲料及食物,違者將負責清潔球場, 請各系隊注意。
5. 繳交選手登錄表至紀錄台時,請附上選手之學生證以方便查驗。
6. 球員資格:大學部、研究所之學生。
● 若比賽提前結束,則下一場比賽直接開始進行。
● 各系於比賽時間或是上一場比賽提前結束後20分鐘未能到場者、比賽球員資格不符導致人數不足進行比賽者,主辦單位沒收比賽,且不得有議。
● 比賽進行間請勿在記錄台中穿越,麻煩各系隊配合。
● 如果比賽前下雨或者是天氣不佳,會在FB社團通知是否繼續比賽;若比賽暫停,則另行通知比賽時間。
以下解釋循環賽計分法:
1、如二隊或二隊以上戰績相同,則以各隊勝分總數除以負分總數之商數大者為勝。
2、如上項商數依然相等時,則以該循環賽程中各隊勝局總數除以負局總數之商數大者為勝。
3、如上項商數依然相等時,則由大會抽籤決定之。
聯絡人:羅紳銘 聯絡電話:0911484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