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東吳大學107學年度田徑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提倡本校田徑運動風氣,促進全校師生身心健康並培養運動家精神及榮譽感。
二、主辦單位:體育室。
三、比賽日期:107年10月27日(星期六)。
四、比賽地點:外雙溪校區田徑場。
五、參加資格:本學期正式註冊之在學學生、交流生、教職員工、計畫助理、校友均可報名參加。
六、報名辦法:
(一)即日起至107年10月05日(星期五)17:00止。
(二)採網路報名,請至體育室網頁/最新消息/活動訊息,點選連結報名;或直接點選網址https://goo.gl/7Aqote(請以google chrome開啟)
(三)報名完成後由主辦單位抽籤編排,賽程於比賽一周前公布於體育室網頁,請自行列印比賽資訊。
(四)領隊會議:
外雙溪校區:107年10月16日(星期二)中午12:30於B405教室舉行。
城 中校區:107年10月16日(星期二)晚上18:30於1204教室舉行。
七、競賽分組:分男子組、女子組
八、競賽項目:
(一)田賽:跳遠、鉛球。
(二)徑賽: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1500公尺、5000公尺、4×100公尺接力、4×400公尺接力。
九、競賽規定:
(一)每人最多僅能參加2項,接力項目不限。
(二)4×100公尺接力及4×400公尺接力需以班或系為單位。
(三) 5000公尺:除個人賽外,另分團體男子組及團體女子組,以同系3人組隊,將3人個人賽距離加總,計算名次。
十、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田徑協會所頒佈之「國際田徑最新規則」為準。
十一、獎勵:
十一、罰則:比賽期間如有不正當行為及違背運動精神或不服從裁判者,經查明屬實得取消比賽資格。情形嚴重者報請學校益處,其以得名次依次遞補。
十二、申訴:凡有明文規定即有同等意義解釋者,裁判得以其精神判定,而以裁判之判決為最終之判決,不得提出異議。
十三、附則:
十四、體育室舉辦本次活動,基於「人員/安全管理」、「活動安排、聯繫」等目的,需取得參加者的系級、學號、姓名及電話,以在本次活動期間進行名單建檔、活動聯繫、優勝公告等事宜。參加者可依法行使請求查詢、閱覽、補充、更正;請求提供複製本;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請求刪除個人資料等權利。※註:如未完整提供資料,將可能影響活動之安排、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