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2017年第一屆國立成功大學暨新寶島盃
全國大專校院暨高中職籃排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主 旨:本盃賽期待透過體育活動競賽的舉辦,促進全國大專院校各科系間與高中、職校際同學間的球技觀摩與交流,增進高中職與大專校際間之互動與學習,提高運動風氣、增進運動技術、培養運動風度、並拓展人際關係,鼓勵同學課餘時間參與正當之休閒活動,培養榮譽心和運動家精神,特舉辦本比賽。
二、主辦單位:國立成功大學體育室、新寶島運動廣場
三、承辦單位:國立成功大學男、女子排球校隊
四、比賽時間:民國106年5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 8:00~17:00
五、比賽地點:國立成功大學光復校區室外籃、排球場。
六、競賽項目與隊數:
(一)排球高中男子組,12隊; (二)排球高中女子組,12隊;
(三)排球大專男子組,12隊; (四)排球大專女子組,12隊。
註:凡比賽當天完成報到之隊伍除退還保證金,並贈送每隊參賽紀念品12份。
七、分項競賽規程與獎勵:
排球競賽:
1.參賽資格:
(1)高中男、女子組:
凡中華民國各高中職之學生,以校為單位,且有該學年註冊章的學生均具有參賽資格,不可多校組成一隊參賽,如有以下資格者之隊伍,各項目僅能同時有一位出賽:曾參加高中運動成績優良學生甄審、甄試、單獨招生、轉學〈插班〉考試加分等,「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規定之入學管道並經榜示或遞補錄取者定義為專項體保生;排球之專項體保生報名人數為兩位,惟單場比賽僅限一位體保生在比賽。
(2)大專組:
凡中華民國各大專院校之學生,以系為單位,且有該學年註冊章的學生均具有參賽資格,不可多系組成一隊參賽,如有以下資格者之隊伍,各項目僅能同時有一位出賽:曾參加大專校院運動成績優良學生甄審、甄試、單獨招生、轉學〈插班〉考試加分等,「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規定之入學管道並經榜示或遞補錄取者定義為專項體保生;排球之專項體保生報名人數為兩位,惟單場比賽僅限一位體保生在比賽。
(3)每一球員限報乙隊,不得跨組、跨隊,主辦單位保有審查球員資格之權利至所有比賽結束後。
2.報名辦法與費用:
(1) 請至Facebook粉絲專頁連結本盃賽報名網站:http://www.bsaila.com.tw/cup/index.aspx?bsid=111694,填寫報名資訊送出後,經主辦單位確認無誤後通知繳費,於通知繳費日期截止日前繳交報名費即完成報名,若於期限內未完成繳費將由候補隊伍遞補。各組限報名12隊,額滿為止,每隊隊員(含隊長)至多十二人
(2)高中男女、子組:每隊新台幣2500元整,外加500元保證金;
大專男女、子組:每隊新台幣3000元整,外加1000元保證金。
保證金於比賽當天報到後無息現金退還。
(3)完成線上報名後,請匯款至:
郵局代號700;郵局帳號0031266 0522963;戶名:鄭翊良。
(轉帳後,請將帳號後四碼連同隊伍名稱寄至【leocheng0925@gmail.com】之電子信箱,以作確認)
(4)本賽事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場地),具學籍之在校學生亦有學生保險(人身),惟其他人身保險因認定範圍與理賠額度不一,請選手自行評估並投保。
(5)本會另項提供額外付費保險服務,依本項活動性質,提供富邦產險之特定活動綜合險之計畫二、第二類計算(身故100萬、實支實付醫療保險10萬、緊急救護費用10萬),合計兩天活動時間,每人保費246元。如需本會代為納保者,請於報名時提供選手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等資訊,以利確實納保。
3.競賽制度:
4.競賽規則:
5.優勝獎勵:
(1)高中男、女子組:
取前三名,各頒發獎盃一座與優勝獎金。第一名5000元商品禮卷、第二名4000元商品禮卷、第三名3000元商品禮卷,以茲鼓勵。
(2)大專男、女子組:
取前三名,各頒發獎盃一座與優勝獎金。第一名6000元商品禮卷、第二名5000元商品禮卷、第三名4000元商品禮卷,以茲鼓勵。
6. 排球項目連絡人:
王柔涵 0975220913 E-mail:hses3421@yahoo.com.tw
鄭翊良 0920251209 E-mail:leocheng0925@gmail.com
7.附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