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2017第一屆亞洲大學心理學系排球邀請賽
活動名稱:第一屆排球亞心盃
活動宗旨:為增進各大專院校各科系系所學生及畢業生之身心健康、情感交流
主辦單位:亞洲大學心理學系排球代表隊
指導單位:亞洲大學體育室、亞洲大學心理學系
比賽地點:亞洲大學室外排球場
比賽時間:2017年4月22、23日(星期六、日)
比賽組別:男子六人制、女子六人制
比賽用球:CONTI V700膠球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排球協會最新頒布規則和本比賽特殊規定
特殊規定:
1. 球員登錄:
(1)每隊報名人數以20人為限。比賽登錄以12人為限。
(2)比賽球衣需同款且同色,如有自由球員則應規定穿著不同顏色球衣,球衣正面背面需有該球員明顯背號。
(3)出賽名單上登錄原為該場比賽之球員,球員因傷或任何原因需要換人,替補球員必須明列出賽名單上之候補位置。
2. 參賽資格:
(1) 參賽球隊資格:
全國(含)各大專院校科系之在學生及畢業學生,以校系為單位報隊,同一隊伍內不得同時有在學生與畢(肄)業生,且不能男女混排,每隊報名至多20人至少6人,每場登錄上場以12人為限。
(2) 任一選手限報一組一隊,不得冒名參與比賽。如大會發現重複名單,經通知後仍不更正者,該名選手將不得參與本次賽事。
(3) 體保生不具球員參賽資格,符合以下資格者及視為體保生:
1.曾參加過大專院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甄審、甄試、單獨招生、轉學(插班)考試加分等「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規定之入學管道並經榜示獲遞補錄取者。
2.以排球專長入學之球員(含獨招)。
3.研究生在大學是以排球專長入學之球員。
(4) 甲組球員也不具球員參賽資格,符合以下資格者及視為甲組球員:
1.凡曾當選過中華民國成年或青女、青少女國家代表隊者。
2.凡曾列為排協舉辦的企業聯賽之球員名單者。
3.凡曾以排球項目而升學之體保生或體資生。
4.凡曾為大專聯賽公開一級之球員。
5.凡曾為高中聯賽甲組球員。
(5) 若隊伍數超過上限,則先以下優先順序錄取,若同等優先順序再以表單報名繳交之先後錄取。
1.心理系在學學生
2.心理系畢業學生
3.非心理相關科系在學生
4.非心理相關科系畢業生
比賽辦法:
1. 比賽採三戰兩勝制,第一、二局為25分,第三局15分
2. 每局比賽有二次暫停機會,時間為30秒鐘,由教練和隊長提出。
3. 第一局比賽開始前由雙方隊長猜拳選球選邊,第二局彼此交換;第三局決勝局由雙方重新猜拳選球選邊,任一方得到8分即換邊繼續比賽。
4. 每局中間休息2分鐘,以裁判鳴笛聲為準開始下一場比賽。
5. 預賽採分組循環預賽,取8強進行單淘汰決賽,8強賽程由第一天比賽完後各隊派代表抽籤決定,其分組方式公佈於賽程表。
雨備:
於領隊會議後公布
各隊章程:
每場賽事,每支比賽球隊包括球員和教練
1. 參加比賽的球員,都必須於出場前於特定的紀錄紙上登記。
2. 紀錄紙經隊長、教練簽字後,不論是本人簽署或他人(例如:球隊經理)代簽,紀錄紙上球員資料就不允許更換變動。
3. 參賽者必須遵守大會所訂下之規定,並必須接受裁判員的判決。如有疑問時,可以透過場上隊長,有禮貌地要求裁判做出說明,然後服從其判決。比賽中,所以參賽者要遵守以下原則:
(1)要尊重裁判、尊重對手、尊重觀眾。保持合適的言行,不做出失禮的行為。
(2)不可故意妨礙裁判工作,以袒護自己球隊的犯規行為。
(3)不可故意拖延比賽,或有意的延長比賽中斷時間。
(4)教練和場上隊長,對全體球員的行為的行動和言論負有責任。
(5)大會有權利勒令違例或態度惡劣之運動員及學生離開比賽場地。
4. 各參賽隊伍之教練及隊長必須負責球員之紀律。
5. 比賽之球員可在各隊休息區休息,不可隨意走動影響其他球員。
6. 大會有權勒令違規或態度之惡劣球員或學生離開比賽場地。
注意事項:
1. 賽前30分鐘前進行檢錄,如比賽開始10分鐘前,比賽球員仍未到齊,則視同正式放棄比賽。
2. 當場上有比賽開始時,場與場中間不可用於熱身練球,欲熱身請至其他室外場地,以免妨礙比賽進行。
獎勵辦法:
冠軍:獎盃一座
亞軍:獎盃一座
季軍:獎盃一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