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東吳男子排球菁英賽
一、宗 旨:
藉由聯賽找回當初打球的感動,拉近東吳校友間的感情。
二、主辦單位:
東吳大學校友排球隊。
三、比賽日期:
從106年4/15(六)開始,為期約7周(4/15.22、5/20、6/3.10.17.24,皆為星期六)的預賽與決賽,由排聯會議安排決定比賽日期。
四、比賽地點與時間:
東吳大學城區部體育館,體育館使用時間PM 5:00 ~ PM 10:00,每週第一場比賽之球隊請於PM 5:00完成報到,其餘隊伍請與比賽前十分鐘完成報到,若未完成報到視同放棄比賽。
五、比賽組別:
男子組6人制:隊數上限8隊,自由組隊參加。
男子組9人制:隊數上限3隊,凡於民國76 年(含)以前出生之校友,得自由組隊參加(以身分證為憑),惟每隊開放最多可有兩名民國76 年(含)以後出生之校友與最多兩名民國66年(含)以前出生之非校友球員於場上。若報名未滿三隊,9人制賽程將不舉行。
六、參加對象:
凡是東吳畢業之男性校友與男性眷屬(直系親屬及其配偶)、男性教職員,均可報名參加。
七、報名方式:
(一)採用網路報名,4/8(六)凌晨00:00開放報名,報名後完成繳費者即報名成功,並請至系統報名資料上回覆填寫匯款帳號之末五碼,報名截止日期4/10(一)中午12:00整。。
(二)6人制隊伍由參加聯賽每隊隊長提供至少6名至多15名(含隊長)固定球員名單,登入報名時至少需先填入6名球員資料(姓名、生日、系所、入學年分)才能成功存儲報名資料。
(三)9人制隊伍由參加聯賽每隊隊長提供至少9名至多15名(含隊長)固定球員名單,登入報名時至少需先填入9名球員資料(姓名、生日、系所)才能成功存儲報名資料,非校友球員部分系所欄位請填入”非校友”。
(三)各隊固定球員名單確認後,聯賽期間同一組別將不得跨隊參賽,意即可同時報名6人制與9人制,但6人制或9人制中僅可在其中一隊,不可以跨隊報名。
(四)未在各隊固定球員名單之球員,可在當天比賽前十分鐘完成登錄,該名球員同一天賽程限打一隊,不得跨組或跨隊參賽。
(五)上一屆參與比賽的8支隊伍,於本屆聯賽6人制中擁有優先參賽權,隊名若有變更,須於報名時將隊伍名稱同時填寫變更後與變更前的隊伍名稱,如:財精聯盟(雲林鵝肉城),否則視為放棄此優先權利,並將釋出的隊伍數開放給其他隊伍報名。
八、報名費:參加球隊報名費新台幣3000元整,含保證金新台幣600元整,匯款完畢請再回報名系統田謝匯款帳號末五碼,保證金將於各球隊各自所有賽程完賽與吹完該負責之場次裁判後退回。
匯款帳號:郵局 700 帳戶0041050 0777416 戶名:薛宗林
報名成功與否,我們將於確認收到報名費與報名表後隨即公布於相關網站。
1. 6人制各級殿軍將於預賽結束後退還保證金NT$600。
2. 6人制其餘各隊將於決賽後退還保證金NT$600。
3. 9人制隊伍將於各球隊各自所有賽程完賽後退回NT$600。
4. 各隊伍於各自所有賽程完賽與吹完該負責之場次裁判後才會退還保證金,如有任何一場比賽未出席棄賽而招沒收比賽或未出裁判者,保證金將不退回。
九、 比賽制度:6人制分A、B級,各級別共分預賽循環跟決賽兩個階段。9人制三隊採三角循環,採打三次循環。比賽均採三局二勝制。各隊伍須隨隊出裁判,場次由大會安排。
(一)6人制預賽循環:
1. 勝一場得3分,負一場得 1分,棄權得0分,以積分多寡決定名次。
2. 如兩隊以上積分相同時,則以各隊在該循環賽全部賽程中,總得分除以總失分,商率高者為勝隊。
3. 如前項得失分之商數相同,無法判定名次時,則以各隊在該循環賽全部賽程中,所勝總局數除以所負總局數,商率高者為勝隊。
4. 如上項商數仍相等時, 如上項商數仍相等時,則由大會抽籤決定之。
(二)6人制決賽:採單淘汰制,各級別積分二先與積分三打,勝者再與積分一隊伍打冠亞賽。
(三)6人制決賽賽程結束後,A級積分排名第四的隊伍降至B級,B級冠軍的隊伍升至A級,作為下一次聯賽的分級依據。
(四)9人制循環:
1. 採3次循環,共9場。
2. 開放場上最多可有兩名民國76 年(含)以後出生之校友與最多兩名民國66年(含)以前出生之非校友球員於場上。。
3. 勝一場得3分,負一場得 1分,棄權得0分,以積分多寡決定名次。
4. 如兩隊以上積分相同時,則以各隊在該循環賽全部賽程中,總得分除以總失分,商率高者為勝隊。
5. 如前項得失分之商數相同,無法判定名次時,則以各隊在該循環賽全部賽程中,所勝總局數除以所負總局數,商率高者為勝隊。
6. 如上項商數仍相等時, 如上項商數仍相等時,則由大會抽籤決定之。
十、比賽規則:
(一)違規
若有嚴重違規情形(不服從裁判判決、肢體衝突等),裁判得以立即驅逐該球員/教練出場,並視情況停止比賽。
(二)球員檢錄
各球員請攜帶證件(身分證、健保卡、駕照等有照片之證件),並於表定比賽時間至少 10 分鐘前至比賽場地旁紀錄台檢錄球員名單,否則不予出賽。
(三)資格不符選手
比賽過程中,如有非名單內球員上場,對方隊長可提出申訴並請大會賽務組人員確認身分,若證實為非名單內球員,則沒收該比賽。若需查驗證件,應於比賽開賽前提出,對球員資格之抗議,需在該場比賽結束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四)沒收比賽
逾開賽時間開始後10分鐘內未出場者,沒收該場比賽,不得異議,由放棄的球隊以0:2 (0:25/0:25)落敗。
(五)隊長、教練資格
各隊隊長應在球衣胸前標誌隊長槓以利辨識,比賽進行中,除場內隊長與場邊教練外,其餘隊職員不得質詢。
(六)資格複審
大會有權要求球員出示可證明身分之文件(如附有照片之國民身分證正本、駕照、健保卡等)。
(七)比賽用球
由校友排球隊提供,且於賽前需由雙方隊長確認;於比賽中若有不可抗力之因素,可由裁判決定是否更換比賽用球。
(八)替補、暫停、局間休息
1. 僅可由場上隊長或場邊教練提出暫停、替補之要求。
2. 每一局雙方皆有6次人員替補之機會以及2次30秒之暫停要求。
3. 局間休息時間為60秒,若裁判以及雙方隊長同意下,可自行斟酌休息時間之長度,但不可多於90秒。
(九)網子高度
1. 6人制網高為243公分。
2. 9人制網高為230公分。。
(十) 每隊球員參與比賽時,各場次均需著有號碼之運動上衣可供判別(號碼不可重複),否則不得參與該場賽事。
(十一)每一階段之賽程皆有時段限制,請盡快完成比賽,以免影響其他人的權益。
十一、獎勵:
(一) 6人制決賽各級冠軍:A級冠軍排球膠球一顆,聯賽紀念衫一隊9件;B組冠軍排球膠球一顆,聯賽紀念衫9件。
(二) 9人制取一隊冠軍,頒發排球膠球一顆,聯賽紀念衫一隊9件。
(三) 以上所有獎項之獎品若有差異,以大會公告為主,所有獎品將於挑戰賽當天全部比賽完後頒獎。
十二、附則:
(一) 若比賽進行中有疑問時,請場上隊長向裁判反映。
(二)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解釋規則、修改章程、調整賽程、場地的權力,各隊不得有異議。
(三) 有關球員資格文提之申訴應於正式比賽前提出,否則不予以受理。
(四) 爭議事項中規則未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
若對報名與賽程賽制上之疑問,或資料修改與個人補報名,請洽校友排球隊會長或協辦人員。
會長: 周士勛
協辦:李昭儒.薛宗林.蔡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