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章程 |
2017年第四屆鋼鐵盃沙灘排球賽暨新竹縣第一屆主委盃排球邀請賽
競賽規程
一、宗 旨:推展全民體育、以球會友,有效提升排球運動休閒風氣。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新竹縣政府、新竹縣議會、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沙灘排球推動委員會
(二)主辦單位:新竹縣體育會
(三)承辦單位:新竹縣體育會排球委員會、兆磊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四)協辦單位:明新科技大學排球隊、中華大學排球隊
(五)贊助單位:立人體育用品社、新峰廣告社。
三、競賽地點:明新科技大學室外排球場、沙灘排球場
四、競賽日期:中華民國106年7月29日至30日(星期六、日)
五、競賽組別:每組別未滿3隊,該組別取消辦理
(一)硬地排球社會男子組(六人制):上限24隊。
(二)硬地排球社會女子組(六人制):上限12隊。
(三)沙灘排球社會男子組(二人制):上限24隊。
(四)沙灘排球社會女子組(二人制):上限12隊。
(五)選手得跨組比賽,唯賽程衝突,請自行衡量,不得要求調整賽程。
六、參加資格:均無資格限制。(歡迎喜愛排球運動者前來參加)
七、競賽制度:
(一)賽制:預賽為循環賽,決賽為單淘汰賽(預賽後抽籤)。
(二)硬地排球每場皆採三局二勝制(第1、2局採25分制以29分為上限,第3局採15分制,decue
無限制)。
(三)沙灘排球每場皆採三局二勝制(第 1、2局採21分制、第3 局採 15 分制, decue 無限制)。
(四)本次除硬地排球比賽無『雨備』,屆時於前一日公告,若需停賽則扣除球必要支出後,進
行退費。
八、競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審定國際排球規則及國際沙灘排球規則。
九、比賽用球:
(一)硬地排球:MIKASA MVA300。
(二)沙灘排球:MIKASA VLS300二色彩色組合沙灘排球。
十、報名規定:
(一)自106年6月1日上午8時至106年6月23日(星期五) 23時59分止,請至盃賽網查詢「第四屆鋼
鐵盃沙灘排球賽暨新竹縣第一屆主委盃排球邀請賽」,以報名順序為主,報名費為輔(若報
名隊數已滿,由大會發布正取名單,備取請勿先行匯款),名單需於抽籤前確認完畢,逾期
不得修正,正取隊伍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進行繳費;備取隊伍名單公告日為106 年 6 月 24 日
(六),備取繳費期限為 6 月 24 日(六)至 7 月1 日(六)。 。
(二)報名費為新台幣1,500元整,未於期限內繳交報名費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不得參賽,
報名手續完成後,恕不退費。
(三)匯款資料:臺灣銀行(004)臺中分行250004330926,戶名:蔡宛臻(於匯款時,請加註隊
名,以能對帳),並至報名網站填寫匯款資料。
(四)硬地排球報名人數含領隊、教練、助理教練、管理各1人,各隊球員得報名12人(含隊長及
自由球員)。
(五)沙灘排球每隊報名人數以實際出場人數為主,無替補球員,可設置教練一人,需指定一人
為隊長。
(六)正取隊伍名單修正請於6月23日23時59分前,自行至系統進行修正,逾時即無法再修正。
十一、抽籤方式:抽籤方式:本次比賽為線上抽籤,時間為106 年 7 月 3 日(一),請至報名網站進
行抽籤,逾時由系統亂數配對,不得異議,賽程於 106 年 7 月 5 日(三)12 時公佈。。
十二、技術會議:106年7月29日(星期六)上午7時30分假競賽場地舉行。
十三、裁判會議:106年7月29日(星期六)上午7時30分假競賽場地舉行。
十四、計分及名次判定:
(一)初賽採循環賽積分,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
(二)如二隊或二隊以上積分相等時,則以各相關球隊在該循環全賽程中所勝之分數,除以所負
分數以其商數之多寡判定名次。
(三)如上項勝負分數之商數相等時,則以各相關隊在該循環全賽程中所勝之總局數除以所負之
總局數,以其商數之多寡判定名次。
(四)如上項勝負局數之商數再相等時,若僅兩隊則以勝隊為勝,二隊以上則以抽籤方式判定名
次。
(五)凡中途棄權或被沒收比賽者不列入名次,所有與該隊比賽之積分不予計算。
(六)冒名頂替經查證屬實者,取消該隊全部比賽資格並報請有關單位議處。
十五、申訴
(一)比賽中之爭議事項,如規則有明文規定及同等意義解釋者,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不得異
議。
(二)對球員資格提出抗議者,須於比賽開始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三)凡比賽中冒名頂替或非法球員下場比賽者,得於發生當時提出抗議。
(四)合法之抗議應由教練簽字蓋章及保證金3,000元,以書面於該場比賽結束後半小時內向審判
委員會提出,否則不予受理。球隊之抗議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不得再行提出抗
議。
(五)比賽進行中除比賽隊長外,其它職、隊員不得提出質詢。
十六、各組選手應攜帶可證明身分之證件正本(外籍選手為護照正本),以便查驗。
十七、附則
(一)遇颱風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賽程之調整以主辦單位公布為準。
(二)參賽隊伍膳宿交通自理,主辦單位提供代訂便當(限中餐),請於當天10點前至大會登記。
(三)凡經報名之球員於抽籤後不得要求更改名單。
(四)沙灘排球服裝:男選手需穿著短(泳)褲及背心、女選手需穿著兩截式泳裝(褲子可運動
短褲),否則不得出賽(胸前背後需有號碼1-2號隊長胸前須有標誌)。
(五)硬地排球比賽服裝式樣、顏色應整齊劃一,球衣胸前背後均有明顯號碼。
(六)參加人員所提供姓名及身分證字號僅用於保險之用,未滿18歲另需提供緊急連絡人。
十八、各組優勝獎金
(一)第一名:5,000元整+獎盃乙座
(二)第二名:3,000元整+獎盃乙座
(三)第三名:2,000元整+獎盃乙座
十九、賽務連絡人:
(一)蔡宛臻,連絡電話:0953-157877,u8922057@gmail.com
(二)林思璁,連絡電話:0937-586863
(三)柯幸宜,連絡電話:0933-973573